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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了三集《春风十里不如你》,我就喜欢上了秋水和肖红,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我的过去,可我没有肖红的那份活泼,我的身边也没有秋水那样帅气的痞痞男,不过我的初恋,也是在军训的时候,像一阵春风,悄悄的吹入了我的心里。
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我们互相还不认识,全靠那年军训接触未来四年要相处的同学,我们穿着蓝翔技校同款服装,分为男女群组,各自训练。
老天爷待我们很好,一共十二天的训练,下了十天的雨,大家都是在打闹中度过,因为男女生分开了,所以大家只能趁休息或者两队互动的时候,偷偷物色一见钟情的人。
在教官把男女生放在一起互动唱歌的时候,大家的眼睛开始放光,女生窃窃私语的谈论着对面的哪个男生比较帅,男生也不例外,眼神像机关枪一样把我们扫成了筛子。而我,靠着自己400多度的近视找到了他。
他不高也不帅,给我的第一印象感觉就像个小孩子,黑瘦黑瘦的,虽然长相不出众,可眉眼中透出了一股子机灵劲。感觉这个东西很奇怪,有的人,看了一眼就再也离不开视线了,就一眼,感觉就再也拦不住的从眼睛里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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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在被教官罚蛙跳时不小心撞上肖红,被肖红骂的狗血淋头,秋水便断定这个女生不好惹,是他命中的克星,一见面就避让三分。
秋水和舍友们趴在窗户上看女生们的时候,从他和肖红的对视开始,一切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舍友嚷嚷着:“都不要和我抢小红,她是我女神。”秋水虽然很不屑看着肖红的说:“那是我的克星,鬼才会喜欢她。”可喜欢怎么会骗人,在喜欢面前,一切的恩怨都可以烟消云散。
肖红一句立正,他便慌张的站住了,肖红的一句:“把《致橡树》背一遍”,他就乖乖的声情并茂的背了出来。他可以用猪肉罐头贿赂肖红打掩护,也可以接受退学处分而不出卖肖红,还可以在肖红对他又打又踹的时候一动不动额的全部接受。这么心甘情愿的付出,怎么能不是喜欢呢?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再多的解释也抵不过舍友的一句话。他喜欢肖红,就算她是克星,就算她会让他出丑,他还是喜欢她,肖红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她的活泼在灰暗死板的军队生活中增添了一抹鲜艳的色彩。
一场军训,滋润了一场爱情的萌芽,不管结局如何,当年的美好时光毕竟是真实存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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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这个过程,虽然痛苦,但还是会给众多少男少女心中留下些许美好的回忆,虽然是一次痛苦的高强度训练,但也可能让两个单纯的人擦出关于喜欢的小火花。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懵懵懂懂,蠢蠢欲动。那年军训的你,是不是也曾有过一个喜欢的人,或暗恋或明恋。你还记得那时的他么?
他是你的理想型么?是邻家男孩型?还是白白净净?或者阳光帅气?你是因为什么事情喜欢上他的呀?那些可能要淡出你心里的回忆,是不是又被勾起来了?
虽然那时的喜欢可能并配不上爱情的这份重量,可那是属于我们的青春,荷尔蒙热烈的在体内躁动,激起年少的斗志,刚成年的我们摩拳擦掌的想要尝一尝恋爱的果实。
我也一样,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有快乐也有痛苦,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想想我曾那么大胆的爱过一个人,用尽了全身力气,不在乎结果有多糟糕,爱过,便已经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