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书,喜欢看故事,喜欢看声色并茂的故事,喜欢在图文里看别人从而找自己,以前的,或者,将来的自己。
仪式感可以让我丢掉对无聊的恐惧,整理衣冠准备行囊坐在书吧最感兴趣的位置翻来翻去,敲敲写写。我们总是想要把人生提前,对前方已知而还未可得的东西好奇,突然在想,这种生活,大概在年老的时候最美。
刚在读大鹏的《在难搞的日子笑出声来》,我以为处处是文字机关,内涵段子,没想到动力竟是成就自己那伟大的存在感,因存在感而活的人生却也精彩至极。看到一半,对桌角的《我们仨》动了手,看着目录,全书都在记述着杨绛先生的生活,这些大概就是在她眼里不可磨灭的东西。
是呀,最好的故事就是发生在身边可以产生共鸣的,每个人的经历或有不同,看别人或者听别人总会对自己的人生轨迹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突然觉得我是在看纸质的电影或者剧集,我把读别人的人生作为了自己的人生。或许是大鹏的人生过于精彩,现在的一切都是大鹏值得拥有的,而我,自惭形秽。
不久之前的我还在认为我有伞,其他人一样会有。而今天才意识到,有些人真的没有伞,他们有的,是吹散乌云的本事。过往既是过往,那么就从别人的文里读故事,敬过往,然后,野蛮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