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辑思维》的第26期中,罗胖讲到了“木犀草号”上发生的海难吃人案,同处在一艘救生艇上的三个成年人为了延续生命,吃掉了另一个少年。几天后获救,但在法庭上被判有罪。这个故事,其实就是《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故事原型。
今天我想说的,就和这个故事有关。
首先声明,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也不敢就法律的专业问题发表什么拙见。今天我只是就我有限的法律知识和这些故事来谈一些想法,希望写出来和大家交流。
01 各个国家的法律,一样么?
当然不一样。
从最古老的《汉谟拉比法典》到今天世界各国的法律,无不是在人类社会在进步过程中演化出的一些规则和约束。但稍有法律常识的人就知道,每个国家的法律虽然大体上还算有共识,但一旦细化到裁决和量刑上,就有很大差异。且不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立法的根本思路上就是两回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一下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区别。
这里我提一个大家都听说过,但肯定没见过的法,叫“王法”。你在史料里找不到这个法典的,只在人们的日常对话里,或者影视剧里才会听到“还有没有王法”这样的说法。法律和王法,啥区别?
我个人理解,老百姓口中的“王法”,其实是人们对行为准则的一种抽象。本质上是人们口中的王法只是是特定的社会时期里,“王”以下的臣子百姓,对“王”寄予的厚望而已。大家希望“王法”能公道,能惩恶扬善,能给自己做主。但落在纸面上的法律,当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觉得完美。所以,王法,也就只是人们心中的一杆秤。而这个秤的度量尺度,会随着社会意识形态的变迁而变化。也许今天看起来并不怎么出格的做法,往前退个一千年,甚至不用那么久,几十年前,都是足以坐牢的罪过。还记得让迟志强获刑的贴面舞么?以今天的眼光,你能说那是出格么?
其实,时间轴上有差异,空间上也是一样的。同样在二十一世纪,带着国人的“王法”眼光,你也许会在其他国家遇到匪夷所思的做法。也就是说,同一时期的不同民族和国家,对于同一个行为的评判也有很大不同。秤不同,法自然不同。
02 我们真的有“同理心”吗?
有了上面的理解,我们再来想一个问题,我们真的有“同理心”么?可能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有。但对不起,那只是你自己“觉得”而已。对,仅此而已。因为我们很多时候连真相都没搞清,就已经掏刀子了。
还记得去年重庆那辆坠江的公交车么?在真实的视频未曝光之前,有多少人已经在指责那辆红色的小轿车? 因为人们习惯了快速归类,习惯了听到女司机闯祸这种让人可以“有的指责”的谈资。再追问一句,真相展示后,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坐下来去用“同理心”安抚一下那位被冤枉的女司机?
回顾整个事件,我不禁想到一个问题。这是发生在中国的事件,也是用中文报道的。如果是国外的新闻,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可能都很单一,置身中文环境的老百姓又有多少人能了解事实的全貌呢?
前段时间看了《Hidden Figures》, 讲的是上世纪60年代三名非裔科学家在美国NASA工作的经历。在哈里森指责凯瑟琳去洗手间太久而耽搁工作之前,没有人注意到整个大楼里根本没有提供“有色人种洗手间”。而在种族歧视盛行的年代,这些非裔工作人员必须步行两英里,才能抵达有色人种专用的洗手间。
看到这些,也许你会和我一样反省,当我们看不惯某个现象时,别忙着去指责对方。先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不然你的同理心可能真的会用错了对象。
当然,我说的真相,不仅仅包含事情的真实细节。也包括那个“情理之中”的“说法”。回到本文刚开始的海难吃人案,救生艇上的几个人漂在一望无际的大西洋上。这个小船上已然不具备文明社会的条件,我们又为何要用我们的法律去判断他们这个小世界里的行为呢?在那个小艇上的几个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或者叫契约,就是他们的法。倘若丢掉这一层真相,我们看到的就是三个杀人犯;而理解了这一层,你才能真正理解整个事情的原委。
03 有知识,才有文化
怎么又扯到文化上了? 这个还是要提到另一个电影。就是前几年的《萨利机长》。
前段时间回北京,和一个朋友聊起这个电影。朋友说这片子不错,但觉得很费解。萨利机长明明救了一飞机的人,应该是英雄。为何又被各种调查责难?为什么美国人这么神经?被朋友这么一问,我先是一惊。因为我从未觉得这个情节有何不妥,美国人不就是这样想问题的么?但很快,我就意识到,这个朋友没有去过欧美国家,可能他的疑问来自于两种不同法律体系的差异。于是,我结合剧情粗略介绍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区别。
在美国人看来,机长萨利把飞机迫降在哈德逊河上,虽然没死人,但可能只是幸运而已。如果明明可以正常返航降落在机场跑道上,至少降低了伤亡概率,也少损失一架飞机。所以,不能因为没死人就简单地把萨利供奉为英雄,而是要把做法讨论明白,不然再有飞机迫降河里,恐怕就没这么幸运了。
果然,听到这里,朋友的疑云很快消散了。现在回头想想,以前看过的很多欧美影视作品中,有很多类似的问题。只有真正对那个社会的结构、历史、运行体系有所了解,具备了这些基础知识,才能真正了解这些作品表达出来的文化信息。想想看,老外看我们的宫斗剧,啥感受?
按说,这三个部分是应该拆成三篇文章讲的。但考虑到都和法律体系有关,索性就一起说了。可能长一点,不过如果您耐着性子看完了,相信你和我一样,会有一些延伸的思考。
注:文中的观点和解释,都是我作为一个法律外行的一些说法,如有错误疏漏,恳请各位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