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换个阵地写写。忽然有点舍不得放弃这里。今天是在这里坚持练笔的第五十六天,回头看看,坚持了这么多天,也不错哦。一件事,坚持久了就成了习惯,成为习惯就意味着已经和自我融为一体,很难剥离开。
因为这里写作的最大优点是我喜欢的:可以随写,自动保存。不会担心退出会丢失。所以,我常常会想起什么了随时写下,不连贯的思维就分开写进不同文章里,反正没人管我,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笔记本。
我喜欢这种可日记可文章,可高雅可低俗,可媚可直的记录,随心而欲,没有固定模式,虽然可能大概,我会进步很慢。但我喜欢,我写东西给自己。
感谢近俩月的稿纸般陪伴,或许还回来这里写写。毕竟,这里才是老巢不是。
谨以此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