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哥不善言辞,激动起来还有些结巴,不幸的是他总很激动。
辉哥的激动不是没有原因的。中学时的辉哥是学校的种子选手,还带有弃理从文、中途易道的传奇色彩。在一个班里近百号同学、直到毕业也认不全的环境里,只有少数几个人能被老师贴上北大清华的潜力标签,这不仅事关荣誉,更有一种耐人寻味的象征意义。可惜正如群众喜闻乐见的,辉哥意外来了现在的大学。
辉哥一开始并不气馁,宿舍未起他已起,老师点名他必到,我们都开始旷课的时候辉哥还在坚持做笔记,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
然而辉哥并未就此堕落,在认清自己考上的大学是狗屁之后,辉哥决心自学,寒暑假都不回家,父母以为他在外面鬼混就断了他的生活费,他一瓶老干妈每天六个馒头自己过了春节。
我把用不太上的小电锅送给了辉哥,还顺带送了一大桶威猛先生洗洁精给他,未曾想辉哥比威猛先生还威猛,第二天我就在五楼的阳台上看到了事故现场。一把椅子朝向食堂,上面放着我的锅,两根筷子桀骜不驯地插在吃剩下的方便面汤里,像是给校领导上香,又像辉哥倔强的脊梁。而我们的宿舍在四楼,所谓志存高远大抵如此吧,吃的高,饱得远。辉哥说他开始适应这里了,我觉得也是。
辉哥旷课,但又溜进高数和大物的教室里蹭课。有时老师点名,舍友通风报信,电话那头也只传来一声愤愤的“他妈的”。在老师眼里辉哥肯定是跟我一样的差生,我们都不在乎,但我是装作不在乎,辉哥是真“他妈的”不在乎。
他舍友跟我说,暑假完返校,他推开宿舍门的那一刻快哭了,风扇在转,24度的空调在响,灯都亮着,电表在跳,阳台门和宿舍门都敞开着,钥匙插在宿舍门上,而辉哥不知所踪。
班级去春游,一个上午的时间,辉哥就能把衣服落在革命历史博物馆的某个角落,似乎辉哥狗血的大学生活需要一块裹尸布。
电脑硬盘快满了,辉哥想都不想就把C盘里的“没用/系统”文件删了,然后惊呼电脑“突然/居然”坏了。
接连丢了两个手机后,干脆买了个一百块的手机凑合用,手机停机了他也不知道。
能让辉哥在乎的只有学习,什么爸妈我就是要买苹果手机,什么排位赛遇到天线宝宝队友,什么大学生对未来的迷茫,什么我喜欢她可她不喜欢我而我又不喜欢他等等等等,所有这些东西似乎都不在辉哥的作用域里。
有一次上主持人课,迫于点名和缺课三次期末零分的压力,辉哥不情愿地来了。听了一会儿实在觉得无聊,就用手机搜“XX大学为什么这么差”,结果因为教室里信号太差搜不出来。那一刻我从辉哥不停抖动的双腿间感受到了他少见的焦虑,那种焦虑沿着桌子不停地传到我身上,我只好也抖起腿来把它导入大地。
那种焦虑,我在辉哥丢手机时、吃馒头沾老干妈时、被老师刁难时、学校停水停电断网时都不曾见过。想来辉哥怕的不是生活的挫折,而是怕生活连自谋出路的选择都不留给他。
后来我劝他应该和父母多沟通一下,辉哥觉得有理就照做了,于是辉哥不再吃馒头加老干妈了,批了箱肉松饼见人就发,喝上了进口牛奶和咖啡,还换了个魅族手机。宿舍里没人的时候他大声放着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他的眉头依旧紧锁,性格却开朗了许多,想来就算没有扼住命运的喉咙,也扼住了命运的奶子,只是他还是常常因为激动而结巴。
我们新闻学院的男生少,宿舍就被安排进了计算机学院的男生宿舍楼里。基缘巧合下,辉哥在活动室里和野生的理工屌们混在了一起,甚至把铺盖都打到了活动室的地板上,不分昼夜地奋战。正在我担心辉哥身体的时候,辉哥却从理工屌们那里搬回来了一摞又一摞计算机专业书,到大四的时候,辉哥的宿舍都快被基友们送的书填满了。
就这样,学着新闻的辉哥像中了玄冥神掌的张无忌,本来必死无疑,掉下悬崖却遇到了一群程序猿,从死猿肚子里捡到了计算机封面的九阳神功,练功疗伤两不误。
他把新闻专业课要求买的、刚买了一年不到、快门数没超过一百次的单反卖了,七千块买入两千块卖出,又凑钱买了台新电脑,像是狠狠赚了一笔,从此和一新一旧两台电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他三个月自学C语言,三个月搞定Java,后来又随手翻了翻操作系统,用活动室里捡来的破电脑学了计算机硬件,而这之前他恶补了高数大物等等等等,刷题如云,看国外高校公开课像是看片儿,还顺道把英语搞定了。
我为了托福上专业课都在背单词,辉哥说英语不过是工具,用才是本,说这话的时候他翘着二郎腿甩着拖鞋,一边儿咬指甲一边儿看着英文原版的《计算机编译原理》,让我直点头,对他的敬佩又多了一分。可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就又成了那个说话支支吾吾的辉哥,让老师直摇头,对他的失望又多了一分,打发他坐下。
辉哥的大学生活就是如此残酷,以致让他形成了说话要加无数个“他妈的”来增强语气和情感的习惯,其中“他妈的”的个数和话题与大学的相关性成正比。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妈的”在辉哥那里成了文档标签,像HTML语法一样,一张嘴先声明文档类型,以“他妈的”为开始的话题一定是以“他妈的”结束,辉哥盛怒难平的时候还可以用“他妈的”嵌套“他妈的”,语法严谨优美又直观。
辉哥也因此绩点一直不高,只是一摆手说能毕业就行,但一谈到大学之精神和民国风范,辉哥的眼睛里就如“艾尔之光喷薄而出”。就这样,辉哥从大一那个不会用电脑、乱删C盘文件的辉哥,变成了我大辉哥。
当学院里的优秀同学们为了保研无情厮杀的时候,我大辉哥却去参加了华为和腾讯的面试,和计算机科班出身的一群人中路1V5,直到N轮才被刷下来。到我大四回北京实习的时候,辉哥已经在不背单词不做题的情况下裸考了一次GRE,考完他还问我是不是考了GRE就不用考托福了,在我给他解释了托福和GRE的区别之后,辉哥说:“他妈的,我考了311,主要是语文没考好,作文才4分,他妈的”。当时我正在吃梨,愣是被吓得直咳嗽,连背了两个list的单词才平静下来。
我深深地觉得辉哥已经不是用叼炸天能形容的了,那些冬天六点起床自习的、活跃在各种社团里的、和老师亲近得如同连理枝的、各种证书拿到手软的、甚至投篮准的、撸啊撸一区钻石的、吃饭香的、睡得稳的,我都敬他们是条汉子,但辉哥才是最可爱的那个。教育体制和社会gank辉哥一万次也没关系,他不过是把天赋都点在了防御上,自顾自地刷兵二十年,等着有朝一日出山完成救赎。
毕业的时候辉哥送了我一本英文原版的《C程序设计》作为暂别礼物。不善言辞的他说话还是有些结巴,“你…这一走,我…也等于是…少了个玩伴……”说完还害羞地笑了笑,那一刻我竟然有点儿感伤。
后来我们原本煽情的分别就以他说到自己正在自学Linux,将来想做服务器端开发而愉快地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