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十年以后我提着老酒,愿十年以后你还是老友

图片发自简书App

前两天闲着没事,打开了我已经闲置了很久的QQ。一不小心,上千条未读消息弹出来,"滴滴滴滴"响个不停的声音好像在发电报一样。犯了强迫症的我不得不把消息框点开了再关掉,这样我心里才会舒服一些。

当我把滚动条拖到最下面的时候,一个在我印象里许久都没联系过的头像在那一闪一闪地跳跃着,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点开一看,不禁愕然;原来,这是阿翔发来的。消息并不长,就一句话:“小熊你好,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在高校当老师,平时一定很忙吧。呃,我下个月结婚,可不可以请你来呀?”

短短几十个字,看得我一阵唏嘘。当年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如今字里行间尽然如此客气。让我产生一种陌生的感觉。

我点了一支烟,思绪又被扯回到了十年前。

阿翔是我的初中同学,也是我那个时候最好的哥们。

进入初中之后,我们相识了。认识之后,在班里,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发现了对方简直是自己活了这十多年来不可多得的知己。但不是高山流水的那种知己,而是臭味相投的那种知己。

我们在阳光明媚的午后,一起翘课打球;放学以后借着补习的名义去PS店玩到很晚才回家;周末跑去肯德基里面刷题互相抄作业。那个时候,天空很蓝,云飘得很慢,鲜衣怒马的少年活得肆无忌惮。


"青春"

在那个磁带播放器还很流行的时代,唱歌拽拽的周杰伦是我们共同的偶像。当时,我爸出差去深圳,回来的时候给我买了一个索尼的随身CD机。于是,我一下子就有了装逼的资本。我天天悄悄带到学校里去听,下课的时候还故意把随身听拿在手上,双耳插着耳机,在周围同学艳羡的目光下满走廊的串来串去,活像一个早晨提着鸟笼听着收音机遛鸟的老大爷。垂涎我随身CD的同学们都跑来使尽各种办法讨好我,才能换来过把瘾的机会。看着这帮家伙毕恭毕敬地跟在我屁股后面转,我的虚荣心膨胀得简直快要爆炸。

可是,我的男神光环才戴了不到一个月,就被摘了下来。原因是这样的,阿翔借我的随身CD去听,这货太喜欢周杰伦了,课间听了还不够,上课也在听。他把耳机藏在校服里面,从袖口抽出来,用手托着耳朵闭着眼睛做沉思状。他自以为做得很隐蔽,老师不会发现。

谁曾想,这二货听得太投入了,嘴巴里跟着念念有词不说,手上还挥舞着动作,仿佛手上握着双截棍一样。全然不顾老师已经走到了他跟前。

就在他沉浸在周董rap里面不能自拔的时候,被老师揪了起来。于是,他被老师抓去办公室作思想政治教育了,还被记过处分了。我的随身CD也被没收了。然后他就被我骂了一个星期。

其实阿翔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人蠢了一点。我们那时候一帮男孩子经常趁着下课时间,跑到厕所里去抽烟。其实教导主任早发现这个问题了,但一直苦于没找到好的机会抓贼抓赃。

终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由于苦于写数学题目没有思路,于是就趁着课间十分钟的时间,拿了烟拖着阿翔去厕所寻找灵感。


“旧时光“

正当我吞云吐雾思考着人生各种问题的时候,突然一阵尿意袭来,于是我就把烟递给了阿翔,转身解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教导主任像早就埋伏好了一样,冲了进来,并且大喝一声:“嘿!你们好大的胆子,这回被我抓到了吧?!”

此时此刻,厕所里的气氛就很尴尬了;教导主任像头愤怒的公牛一样盯着我们;我裤子刚提了一半手就就被吓停住了;而旁边的阿翔,手里夹着两支烟,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这是你的烟吗?”教导主任冷笑着看着他。

“不,不是的,这,我....”他支支吾吾了半天,又转头看向我。

我赶紧转过身,用一种只有我们两个才能听见的音量小声对他说:“你扛了,CD机的事就算了。”

阿翔可怜巴巴地看了我一眼,默默地低下头。

“快说,是不是啊?”堵在厕所门口的秃头教导主任依然不依不饶。

“这,这是我刚刚在地上捡的。我看见这地上有烟头,担心厕所被点着了,所以把它捡了起来。”阿翔战战兢兢地回答道。

他刚说完这话,我就在一旁深深地震惊了。我不但惊讶他平时蠢,更惊讶于关键时候他比平时更蠢。

这种话显然对付不了老奸巨猾的教导主任。其实他不是没有怀疑过我,只是我手上什么都没有,我只是抓着我自己的裤腰带,所以他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哼哼,你小子可以啊,一次抽两根,这瘾比我还大呀!愣什么愣,赶紧给我滚出来!”说罢,差点被吓跪的阿翔胆战心惊地走了过去。

阿翔含着泪咬着牙被拽着耳朵拖出去的时候,我简直不敢望向他那双清澈的眼睛。

他又一次被记大过处分了。

但是不得不说,这家伙身上也有比较可取的优点,就是人挺仗义的。为朋友两肋插刀不带眨眼的。

那时候我们喜欢打篮球。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响了之后,我们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往操场上冲。那时候的NBA赛场,有姚明和麦蒂双强加持的休斯顿火箭如日中天。每次他自诩自己是童年麦蒂的时候我总会反驳他,说他长得那样子顶多就是一穆托姆博。

那天放学之后我们照常去操场打球。由于打球过程中我和对方一个高年级的发生了一点摩擦,年少轻狂的孩子们总是吃不得亏,很快就由口角之争上升到肢体冲突。由于对方几个是同学,很快,局面就由我和一个高年级的对撕演变成一群高年级的打我一个。双拳难敌四手,正当我被揍得找不着北的时候,不知道阿翔从哪找来了一块砖头,用校服脱下来后包裹住,冲进人堆一阵乱抡,顿时就放倒几个。一时间,镇住了场面。

过了一会,那几个高年级的反应过来了,几个人像饿狼一样扑上来,按住阿翔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一片混乱中,我看见阿翔死死抓住其中一个人,双眼通红,像疯了一样,用砖头不停地往他头上拍.......

学校处理结果出来的时候,我傻眼了。那个被阿翔死命砸的那个学长当场就昏迷被送去医院抢救,检查结果是中度脑震荡。命是捡回来了,但以后球肯定是打不成了。由于冲突双方都有责任,所有参与打架的人都被全校通报记大过处分。


“受伤“

这次阿翔没被记过处分。他被勒令退学了。

很多年以后,我大学放假回来遇到了阿翔,拽着他一块去吃饭喝酒。席间,我喝得醉醺醺的。趁着酒意,问他当初怎么下手这么狠,把人往死里打。他听完,狠狠地又干了一杯。似醉非醉地对我说:“活该,谁让那帮孙子先欺负你。”他还说,不读书了也好,反正他那成绩也不指望能飞黄腾达。退学以后回家跟着家里人做餐饮,现在自家这个餐馆开得风生水起的,不亏。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阿翔这小子还是偶尔会在我放学后抱着篮球在校门口等我去打球。看到我出来的时候,会欢喜地朝我招手。但是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穿着校服的学生们,他的眼里也常常流露出一丝不经意的失落。

后来,因为升初三了,学校考虑到要提高升学率,所以全部初三的学生都增开了该死的晚自习。所以,我跟他见面打球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

我如愿考上了省城示范性重点高中。临行前,阿翔跑来找我,送给了我一大包我最爱吃的卤煮花生和毛豆。他说这是他自己做的。他还说,以后让我收点心,把心思都用在学习上,我天生就是读书的料,以后必成大器。

我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他掏出了一支烟,点燃后放在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并没有回答我。我目光试图透过那漫天的氤氲想看清楚他的表情,却怎么也看不清。

去省城读书后,离开了原来住的地方。我偶尔上网的时候还能在QQ上遇到他。他说他爸把他送进一个烹饪学校学做菜了,是住宿制的,以后能溜出来上网的机会不多了。后来,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地和阿翔断了联系。对他的记忆,也留在了聊天工具只有QQ的那个年代。

从前的日子过得很慢。我们总以为都会有足够的时间去和出现在生命中的人交谈。谁曾想,昨天似乎还是紧密相连的两个人,下一刻就可能成为各自散落在天边的离人。

再后来,我也遇见了很多人,交过了一些朋友。在时间的旷野上飞速疾驰,放眼望去也许是满目离愁。有多少人是擦身而过再没回头,有多少人是有过交集最后亦成为陌路。但到底还是有杯茶三两盏,一起放声大笑不嫌不弃,是这荒谬世间的情义之人。浮世滔滔中,尔虞吾诈,唯有不变的一片友心,昭昭日月。

“友情岁月“

我现在很喜欢在周末约上三五知己好友,一起窝在家里喝茶饮酒烧菜,轮流转着做东,好不热闹。我认为,世间最好的清欢,便是这友人相约,粗茶淡饭,共啖人间烟火。

人生短暂,一辈子能成为真正朋友的并不多。之所以我喜欢看《武林外传》和《爱情公寓》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搞笑,而是他们为我描绘了这样一种让我心生向往的生活:最好的朋友都在身边,想爱的人就住在对面。

真正意义上的友情是超越爱情的。她比爱情多了一种广度。好到老还如当初的朋友,多年不见却如同第一次见面,每日相见的却依旧挂念。

我现在交朋友的标准几乎只有一个:"善良,有情义。"这是当初那个少年教我的。

看着QQ消息框里阿翔发来的这句消息,我心里不禁五味杂陈。喜的是这家伙还没有彻底忘了我,悲的是语气里客气得见外。

我立马拿起手机,迅速回复了他:“备好酒,一定来。”

人生就像一片戈壁,我们每个人都是滩中的沙砾,不过感谢朋友你的陪伴,使我不再感到渺小和孤独。友情是一种浩荡宏大、可以随时安然栖息的理想堤岸。

愿十年以后我提着老酒,愿十年以后你还是老友。

-End-



你好,我是熊路漫。谢谢你不仅长得好看,而且还对我关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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