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思念一个人,因为他/她已经彻底走出了自己的生活,或者自己已经彻底的走出了他/她的生活。
6年前的分手,应该算的上是很干脆和潇洒的。利落说分手,再没有一丝私人的暧昧的联系,但是毕竟是同学,一些和班级有关的活动还是有过一些接触,不过都很刻意的避免多余的语言和眼神的接触。这些自认为的潇洒,其实都不过是不想太狼狈,用这些来掩饰午夜梦回的黯然神伤。那时候,已经分手,但还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时不时还会碰面,但思念犹如梦魇,当黑夜降临之际,思念不期然而至。
4年前,走在丽江的街头,陈奕迅的《好久不见》猝不及防让我落泪。“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思念突然而至。已经有两年没有联络,会时不时看到微博和朋友圈动态,以为已经过去,一首歌突然间让思念暴露行迹。原来,过去的那个人,还是存留着一点在意。
再次想起来的时候,是回答这个问题的现在,而心情竟没有一丝起伏。不再思念,就是这样的平静无澜。因为,在时间的洪流里,我已经向前走了很多步,他已经朝着另一个方向走远了很多,生活再无一丝交集,仅有的回忆在时间的打磨下愈来愈模糊。不再思念,我已经彻底走出自己的回忆,走出他的生活。
彻底伤心的时候,是不想要思念,却忍不住思念。
不再思念的时候,是想要回忆,却发现那个少年已面目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