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皮囊》是在一个嘈杂的午后。
我坐在狭小的空间里,一张不大的床,四周没有落脚之处,华丽的毯子盖在我发冷的两条腿上。
整个心里空荡荡的,灵魂像是要脱离肉身一样,飘到了遥远的时空中,离现在大约有我完整的生命那么遥远。
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在学校中课时玩耍的时候,我像个小神棍一样和书中的厚朴一般,大抵意思也就是我是你们的神,你们都是我亲爱的子民这句发笑的台词一般,但我可比厚朴要聪明许多。
因为上课的时候恰好老师讲到了天涯海角这个词语,我便学以致用,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聚集小伙伴,根据他们的名字说明他们要扮演的角色,名字中有天的,有涯的,有角的,唯独缺个有海的,怎么办呢,没有海那就以水或是带有三点水偏旁的来代替吧,而我的使命,便是找到他们。
自然而然的我也成为孩子王,领导,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就读了些许书籍,我的想法才会和他们不一样,他们这样认为,我也这样认为,认为我是一个不一样的,一个像文展一样的天才,我虽然不会想着在十八岁以前整理完历史大纲,但是我从小就想着要规划自己的人生,直到现在,我一直在规划,一直碌碌无为,一直就这样随波逐流,恐怕最好的结局,便是像书中的文展一样。
我和黑狗达不一样的是,我没有压力和理由去为了生活而拼搏,而出名,我是一个务虚的人,总是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浑噩的活在当下,浪费着空气,随遇而安,只有通过外界的刺激才会改变,像厚朴一样,虽然没有那样的父亲,虽然没有那种头痛的病,但在看《皮囊》的时候,我却深深的懂他,一个灵魂漂流在其他维度但是肉身却屈从于现实的人,我们口中老是叫嚣着世界,要改变这个令我们不满的世界,无处发泄的青春荷尔蒙以一种怪异的行为向所有人证明我们的不同,其实却是自以为。
在我童年时候的那些神棍行为,并不是在表现我的不一样,这可以看成是我摆脱孤僻内心深处的自卑的第一步。我和香港阿小有些相似却又恰好相反,他父母因为疼爱他将他寄养在老家,为了他去香港而寄养在阿月姨的小镇中,他穿着最新款式的香港小少爷服饰,梳着流行的四六分,他孤傲,与小镇格格不入,内心确实无比的自我,而我,和他的家庭环境相似,但内心却是完全不同。
我亦是生活在一个不大的小镇,生活在奶奶身边,家里有姑妈姐姐在身边,有些孤僻却渴望朋友,不敢去交朋友,不是看不起,而是不敢。
记得有个叔叔来看我,他问我,周末为什么不出去玩呢?我故作不屑的说,他们太幼稚,我不喜欢,还不如看些故事书来得有趣,其实我内心却是无比的渴望,但我不知道怎么去交朋友。
直到神棍行为,我内心中的火热开始有地方宣泄,我的话开始多了起来,并且学习成绩急速提高,不再是中游,而是落在金字塔顶端,虽然之前因为妈妈总是给老师送礼,所以老师很关心我,但在我变为好学生的时候的那种关心完全不一样。那是一种让我为之欣喜的改变,我变得自信起来,不再自卑。
总结起来,皮囊正如它的简介所说,一本比较像小说的散文集,每一章之间都有联系却是单独的一部分,不错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