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更多的要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中节奏要不断的调整,像鞭炮似的噼里啪啦一个调子,速度太快,书记员记录不下来,等于白说。
语速快要均匀,语速慢要平缓。不能没变化。
法庭辩论的进行要灵活控制。一些年轻的法官精力充沛,反应灵敏,他们的思维和举止很敏捷,可快一点,对年龄稍大一些法官,他们更愿意接受迟缓,就慢一点。表述愤怒兴奋之类的内容时,要控制感情,表示激动的态度时,要添加叙述。进入精彩高潮时,可以速度快点。表现一些平静,悲伤,庄重之类的内容时,讲述一些需要特别注意之事实,讲述有关数字、人名、地名时,引起疑问时语速一定要慢点。
总之,要一边发言一边查看书记员记录情况,让书记员记录的完整准确是语速快慢调整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