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失眠。
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多在意,毕竟这年头要是没点小毛病还怎么敢说自己是活在二十一世纪啊。但后来我发现,别人失眠顶多是少睡那么几个钟头,而我是完完全全睡不着啊,就连打瞌睡这种事都不再发生。
我有些害怕,跑去医院做检查,又是抽血,又是验尿的。
“什么?整整一个星期没有睡觉?”
医生张大了嘴巴,像是遇见了外星生物。为了以防万一,还给我配了一把轮椅,在楼层之间推来推去。可检查结果没有任何异常,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竟然给我开了几瓶维生素片,要打发我回家。
“诶,不是......您这就把我打发了啊?”
“不然呢,你以为这里是游乐场,满世界兜风呢啊,别捣乱,别的病人还等着呢。”
心里不痛快极了,就像是丢掉了某个重要的东西,莫名感到愤怒。我悻悻得走出医院大门,把手里瓶子狠狠扔了出去,“去你的维生素片。”
从大一到现在工作,我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六年之久,很少去什么其他地方,偶尔远足也不过是在城市的郊区罢了。这个城市对我来说太过熟悉,再没有任何新意。就连刚刚就诊的那家医院,都已经来过五六次了。
坐公交车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一路上都在想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就这么一路坐了过去,等我回过神儿的时候,竟然已经坐到了终点站。天哪,这是哪里啊,公交车上就只剩我一个人,氛围相当诡异。
“嘿,嘿,说你呢,你到底听到没有?你是不是有病啊,快下车,快下车。”司机师傅不耐烦得冲我来回挥手。
“我有病?你他妈才有......”我突然想通了,既然不是身体上的问题,那应该是心理上出了问题啊。我一个箭步冲到司机面前重重地握了握他的手,“谢谢啊,师傅,我有病,哈哈,我有病。”
茅塞顿开的感觉叫我心情大好,但司机师傅貌似被我吓的不轻,脸都开始发青。下了公车,我直接拦下了一辆的士,去了全市最好的心理医院。
心理医生的态度果真好很多,就连办公室都装潢得跟五星级酒店一般。一开口就跟我说什么神奇的催眠疗法,什么弗洛伊德,什么罗思杰。一两个小时过去了,我看到对方额头上开始渗出汗珠。
“你再放轻松点,再松点。”
他老是重复说这句话,我都不耐烦了。到了也没有把我催眠成功,最后只是给我开了一瓶安眠药,叫我明天再来。明天再来你个大头鬼,我心里暗骂道。
回到家对着镜子打量着自己,看不出任何病态之处,头发黑油油的,眼睛里连一根血丝都没有,精神出奇的好。洗完澡把身子吹干之后,白水送服了两片安眠药,我便关了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一边数绵羊一边静静地等待奇迹会发生。
当我数到第一千九百九十八只时,卧室的灯突然亮了,还伴着一声尖叫,“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床上躺着的是一具干尸呢。”
女朋友回来了。她是典型的早出晚归型白领代表人物,进出CBD写字大楼就跟进出了国家安全局似的,巴不得每走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脚印。
我白了她一眼,指了指床头柜上的安眠药。她突然笑起来,“不用睡觉还不好,比别人多出那么多时间来用,你就是当代的爱因斯坦,明日的比尔盖茨......”她一边说,一边将怀里的文件夹递到我手上,整个人都要发出光彩来,像是发现了一座未经开采的矿藏,“这点小工作就交给你啦”。
我的女朋友是一名秘书,表面看起来是很漂亮的那种女孩子,但工作起来十分拼命,简直有些丧心病狂,把工作带回家来做都是常事。我每次一提便会遭到反驳,“还不是为了我们结婚的时候能买大一点的房子,还不是为了将来小孩子可以上好点的学校,还不是......”
真得就要在这样一座城市一直生活下去么?结婚,生子,养老,一眼似乎就能望到尽头。可我还是没有办法反驳,只得乖乖点头。她都有无数个“还不是”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当天晚上的性生活比平时更为激烈,她兴奋地大叫,“别停,别停,一直做下去。”来回折腾了四五次,她终于忍不住睡了过去,只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对着墙壁发呆。睡不着的这些时间里干些什么才好呢?
现在是凌晨三点,我从床上下来,床垫发出嘎吱的声响,她睡得很熟,没有任何知觉。我叫她的名字,也得不到任何回应。
穿上鞋子,一个人走在空荡的街道上,没有来往的行人,也没有过往的车辆,甚至连一声狗叫都听不到。夜实在是太安静了,连走路都能听到自己脚步的回响。
整个世界大概只有自己一个人每天晚上这个点在街上瞎晃吧,就连逛夜店的人这时候也已经入睡了吧。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睡过,那种感觉就像是大半辈子没有吃过肉一样,看着别人吃,自己只能心痒痒。
不行,不管怎么样,今天晚上我一定要睡着,就算是用棍棒把自己打晕也要。突然间整个人都变得亢奋起来,兴冲冲地跑回家。可真到了棍棒在手的时候,还是下不了手。
我在一家私企做文案的工作,白天工作量并不算少,手里一边要敲击着键盘,还要一边打电话和客户沟通,已经工作了两年,工资和职位都不见涨。有同事和我抱怨,工作压力太大,晚上有些失眠。
“那好啊,”我高兴地说,“我也失眠。”
“那你每天几点才能睡着啊?”
“我已经整整七天没有睡过了。”
同事对我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以为我是在拿他打趣,不再理我。
我既没有变成爱因斯坦,也没有成了比尔盖茨,女朋友对我越来越不满意。一开始她只是热切地劝我说:“你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呢啊,要是用来工作一定可以干点大事。”
渐渐变成了:“你就不能多努力一些吗?你都不知道我每天有多累。”
“我又没逼你那么拼命工作,是你自愿的啊,干嘛硬要反过来也要我像你一样?”我不耐烦地说。
“原来你是这样的人,”她很不高兴,“你明明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用啊!”
我懒得理她,戴上耳机。
到最后,她干脆跟我分手,“对不起,我想要一个勤奋努力的男朋友......”
我们友好分手,她收拾东西离去,我就那么一直站在卧室门前看着她。到底在一起生活了两年,还是有些舍不得,我开始后悔这么快答应分手,走到她身旁,拉住她的手说,“我们不要分开了,好不好?”
她没有回答,挣脱开我的手,淡淡地说,“祝你早日找到幸福。”
接着她便托着行李箱走了出去。
她走了,我又恢复了单身,已经是初秋了。夜里开始变得有些凉,站在阳台上还得披件毛毯天边的星星屈指可数,黯淡的星光洒在我的脚丫上,没有一点温度。
居住的公寓,是一座老式的楼房,只有四层高,阳台栏杆上的爬山虎也变得枯黄,软塌塌的,叫人分不清楚源头在哪里。只是单纯地看着夜空,时间不紧不慢地从我的身边走过,细微得几乎能够感受得到。还有四个半小时,两百七十分钟,一万六千两百秒钟,我就该去单位上班了。
不需要做任何事,没有工作,也不需要做家务,对明天也没有任何期许,连女朋友都丢掉了,感觉空落落的。而如此一来,黑夜与白天的区分对我来说也便没有了任何意义,时间在我身上永远不会有中断感。
秋末的时候又一次升职机会,但不知为何,升职上去的是个工作不满半年的新人。中午休息的时候,同事们在茶水间小声嘀咕着。不知为何,我听到这个消息没有一丝诧异,心情平静的很。
坐在办公桌上,我思考了很久,开始动笔写辞职信。我并不喜欢这份工作,文案设计同我原本的想象有很大的出入,太过乏味。
我已经二十五岁,存款不足五位数,租住的房子不过五十平。原本就这样过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可自从我丢掉了睡眠之后,时间对我来说太过漫长,我要度过的人生是别人的两倍那么多,我希望这个过程不要太无聊。
这里的夜的同时,地球的另一面一定是白天,看来我得和光线赛跑了。还好出生在现代,坐飞机去另外一个地方是件容易的事。我着手开始准备找一份只活在白天里的工作。
当我正式离职的时候,已经是冬天。我将租住的公寓退掉,将行李箱放到的士的后背箱,叫司机开往机场。
“小伙子,你是要出国旅行么?”
“对,永远在晨昏线中的白天,不停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