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美梦路上灯火阑珊,我只身一人背着包将万家美态尽收于囊。也曾幻想道上荆棘遍布,我单枪匹马手执剑让万夫尽开。
内心戏再精彩,也是我一个人的戏。
小时候的我很酷,常常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在脑里出演这样的戏。
或是把手搁在耳朵处,听着耳膜鼓动发出的嘶嘶声。
我妈说,人的耳朵里住着一只小精灵,陪你说话陪你玩。
就这样,半神经质的我,从一个闷声耍大棍的少年,长到了现在一米八的个子。
我现在不玩棍子了,也知道耳朵里只有耳屎没有小精灵,还知道如果不让我妈安心工作,还有更多小奥特曼、小天使的出现。
可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安静地听着那嘶嘶声响。
这么多年,原来我已经习惯一个人。
其实我的生活状态不是一个人,除去不久前破裂的感情,我还有一大堆好哥们好基友。我也经常结伴出门,也不排斥共聚于一桌的热闹和喧嚣。
如果十年前酷酷的小男孩看到了,肯定觉得特别没劲。
人们说成长的代价很大,当你信以为真的东西被戳破,当你奉为神明的东西被砸烂,你就长大了。
以前总喜欢把孤独二字写在脸上,恨不得昭告全世界,现在却是嚼烂了吞在肚子里。
只是夜里的时候,把那未消化的孤独拿出来,尝尝香。
有个情同手足的好朋友,某天他找我诉苦。他说大学的生活五彩缤纷,可他觉得没有温度。
往往四目相对,心中无语,他心中的话没人懂,也没人想懂。
我开玩笑说,那赶紧上网查些为人之道。
他说,没事习惯就好。
我深有同感,我们之所以成为手足,因为很多想法都不谋而合。
他是怎样一个人,微信好友快满一千,朋友圈点赞的也数不胜数。出门总是碰见熟人,点头微笑礼数周到。
可他却对我大倒苦水。
其实你善于社交,你的欢笑肆意如他,你的酒品不比人差。
只是你发现你懂的,他们不懂,你喜欢的,他们嗤之以鼻,你的想法他们更是无暇顾及,你就觉得孤独的剑重有千斤。
原来,孤独从小时候的假酷,变成了现在的真怂。
见过有个人,刚入大学便游走于各社交圈子里,像是武侠里中的百事通,消息灵通门路广阔。
他成功吗,他成功。他快乐吗,我猜他不。如果不是亲眼见过他一个人蹲在墙角呕吐,满脸痛苦,我也会以为他过得潇洒自如。
我只能拍着他背,说少喝点。
生命底色一早就将其描绘,我们画来画去让它面目全非,可最后却妄想将它擦干净。
我早习惯了孤独,回到家才扔掉还僵着笑的假脸,嘘长气一口。
小时候定觉得像脱离了市井红尘的世外高人,现在炫酷不知,只觉得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