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子烁
01
无论早起也好,健身也好,要想做出长期有效的改变,本身就是个难题。
从小到大,我都不是一个可以早起的人。小学是因为家住的离学校较远,所以我妈每天强迫本黎6点40起床,而这貌似也就是我能起来的最早点了,小学毕业后我再也没能起过这么早。
我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一开始就要早起呢?除了“早睡早起身体好”这个cliche以外,感觉每个人早起的原因形形色色。
有人逼不得已,上班上学比较远,比如小学的我。有人是为了早起运动,有人是为了养成一个自律的习惯,有人是因为白天没时间,早起可以做一些想做的事情。
当然,有的人纯粹是为了吃,比如我老公,当然他都会给睡懒觉的我也带一份爱心外卖回来。
总之我觉得,如果对习惯的养成没有准备,对要做的事情没有动力,光凭意志力很难坚持下去。
02
我之所以写这个日常,是因为最近我这个非常不能早起的人,开始可以早起了!而且是一扫以往的不情愿,反反复复把闹铃按打盹键的常态,每天早上,闻铃起舞,早起的心情简直是迫不及待。。。
现在本黎的早起日常是,每天5点50分起床,看书,写日记,然后去健身房跑步做器械一小时。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喜欢早起,我把这一切归功于我最近看的一本书Hal Elrod的《The Miracle Morning》(神奇的早晨??本黎翻译)和一集对Todd Herman的访谈,所以在这想分享给大家。(Todd Herman是Peak Athele的创始人,公司多年致力于对奥林匹克运动员的卓越表现的心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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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如果你想早起这本书一定可以帮到你,如果你不想早起,完全没有问题。
我从来不觉得早起才可以证明一个人自律或者勤奋,这纯属胡扯,就是个生活习惯的问题。
不单单是早起,对于任何一种新习惯的建立,旧习惯的摆脱都是有迹可循的。
我现在睡觉前,通常会想好明天早起要做什么。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安排,写下来,给自己一个任务感。
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早上闹铃一响,我昏沉的大脑会引诱我继续睡,它会反问我“你早起干嘛?你有很重要的事吗?没有,睡会再起吧,就5分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并且在前一天晚上,我会给自己找一个“triger goal”也就是启动目标。比如早起是要去健身房,我就会在前一天晚上,把明天穿的运动衣,耳机,健身卡等,全部准备好放在床边。
早上闹铃一叫,我睁眼一看精心准备的衣服,就有种还是要去啊的冲动。这些衣服,耳机,装备就是我的triger goal,穿好带上就是我第一个目标。
第一天去健身房时,我以为这么早里面肯定空无一人啊,去了才知道,几乎满员。我的邻居都是有多爱运动啊!之前我去健身房的时间是下午,但是自从早上去了之后才发现,锻炼的最好时间真的是早上。
早上运动完后,一天都会感觉非常有精力,而且在跑步机上跑着跑着就要跑出成就感了,就是那种老子可以征服全世界的气场。
04
不管是早起也好,还是开始一个新事物也好,很多人会在第一个星期放弃。原因是感受不到这么做的好处,没有觉得神清气爽或者没有达到预期想象的感觉。
这时候很容易自我怀疑,也许这个事情并不适合我,也许我不是一个早起型的人。
人类的大脑和身体都更倾向于去做我们熟悉的事情,而不是我们陌生的事情。无论是走出舒适区或者别的什么说法,简单说就是一旦做出改变时,我们的身体物理上的就会觉得不舒服。
以前喜欢葛优躺身体分泌的是cortisol,现在喜欢动起来了,身体就开始分泌dopamine和endorphins。
但是身体不适应这种荷尔蒙供给的改变啊,我们开始感到不适,而这时也正好是我们要训练自己的大脑给自己一个积极解释的关键时刻。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跟自己讲故事,同样一个故事我们讲述的内容不同,就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这个事情的结果。
就比如早起一星期后,身体开始感到不适,这时应该说什么?
太好了,我今天觉得有点累,这是不是我的肌肉开始生长了,我非常好奇一周后我是不是还是这种感觉。我很想知道这个小习惯的养成会给我带来什么改变,也许我的精力会越来越好,做事会越来越集中,也许我会越来越漂亮。。。。
但是很多不能建立习惯的人,他会说,今天不舒服,早晨跑步没用啊对我,我不觉得我比不早起运动时有什么变化,我看不到我这么做有什么好处,也许根本没有意义。。。
一种情况两种说法,结果必然会不同。
我越来越发现,事情本来的样子对我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告诉自己的故事是什么样,我们做出的反应是什么样。
所以当我们知道早起之后,必然有一段时间,我们会有不适的反应,这时给自己一个积极合理的解释和鼓励,这个新习惯才能保持下去。
05
但下面还面临一个问题,当一个习惯养成以后,很多人会产生无聊的感觉。
我感觉人在生活中追求的根源主要是快乐和延展。如果没有发展,就很容易感觉到无聊,因为感觉不到生气。
所以就如早起去健身这么简单的事情,也可以给自己订很多“微目标”。
比如:我今天要比前一天多跑20米,或者我要比昨天多做一个仰卧起坐。微目标的重点在于一定要微乎其微,这样就断绝了不成功的可能性,虽然变化细微但是重点是,你在不断build成就感和延展性。
今天这个文章,情感作者居然找到了写科学文章的灵感,也是实属不易。这里引用一下TED演讲的宗旨,传播一个有用的想法,任何可以让我变得更好的想法,我都想分享出去。
上周发现了今年看过最好的一本书《Big Magic》,作者是在纽约时报畅销榜连续占领榜首300周的畅销书《eat,pray,love》(饭,祈祷,爱)的作者Elizabeth Gilbert。
我之前没看过她的那本热卖书,只看过朱莉娅罗伯茨演的同名电影,当时我没体会到她的好处。最近2天看完了她的新书后,我惊为天人。
这已经不是一个能用有趣形容的艺术家,我觉得这才是被老天选中的人,纯粹的有才华。下一篇我会写一篇书评,希望你们都能认识这个灵魂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