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是个嗜酒如命的人,年轻的时候就是如此,喝醉了对几个女儿动辄打骂。也因此,我妈最恨喝酒的人。一直到我二十岁,不知酒味。因为我妈说,没有什么比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酩酊大醉更丢人的事。
记不起第一次喝酒具体是什么时候了,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次大醉是大二刚开学。因为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是多少,所以当我两瓶啤酒下肚就不省人事,絮絮叨叨地躺在路边哭的时候,身边的人多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但那一次,是我有生以来最酣畅淋漓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才是真正的我。不是在父母面前装乖巧,滴酒不沾素面朝天的我;更不是朋友眼里乐观叛逆凡事无所谓的我。我肆无忌惮的哭,拉着路边一个练吉他的陌生人,絮絮叨叨的说着我的故事。我终于也成了我妈最深恶痛绝的那种人。
自那次起,我就迷恋上了酒精上脑的快感,市面上所有能找到的酒我都要尝一尝,但总觉得除了酒精的浓淡外,其它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所有的酒大致都带那么一点苦,牛奶可乐咖啡果汁,什么都比它好喝。但也只有它,能让我难得的清醒。买醉买醉,买的是醉,又不是酒。
慢慢的我和那个路边练吉他的学弟奇迹般的成了朋友。也许是因为相似,也许是因为共同的喜好,总之几次相处过后,他开始追我。也有过很多甜蜜的时候,我喜欢伤情的歌,他就学着弹给我听。我喜欢张国荣陈奕迅薛之谦林宥嘉,他就专门去听了并且猜我喜欢的歌词。偶尔我会去初次见面的那个路口听他弹吉他,两个人席地而坐,他练他的琴,我喝我的酒,很是单纯并且美好。听蝉鸣,吹晚风,看夜色。
可是太过相似的人,其实并不适合在一起。伤心的情歌自己听听便罢了,如果真的想和谁在一起,就不要听这些自我感动的歌了。总之当初吸引他的忧郁,变成了他放弃的理由。我们还没来得及在一起,就互相放弃了对方。我不怪他,因为太过相似的人,真的不适合在一起。
我继续迷恋酒精的快感,他应该也有他的生活。总之,遇见他之前和他离开之后,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我那把被扔在角落里的吉他了,断了弦,蒙了灰。
再见到他的时候,是一个冬天的傍晚。那天我是难得的清醒,和朋友出去觅食。在校门外的美食街,看见他揽着一个女生的肩。是一个和我完全不同的类型,素面朝天,并不多惊艳但很爱笑。我没有打招呼,他也没有。匆匆瞥过的几眼,两个人一直在笑。
街边的音响里飘来一句歌词,“你挽着他和我擦肩,还好我的手也有人牵。”朋友问我怎么了,我笑笑,上前搭住她的肩说,没什么,走,喝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