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除夕的当天去了外地旅行,对于一个出柜七年的人来说,应付几年一见的亲戚是相当苦恼的事情。
于是百无聊赖的一个人坐着最晚一班的火车离开了成都。
我想,不然还是养条狗吧,把我困在这座城市里也好,起码不会总想着往外跑。
于是我的生活便有了三七。
她是个愚笨但活泼的女孩子,把我暗自伤感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打整房间。
三七来家里是一八年三月。
那段时间我趁着年假旅行回蓉,赖在十二平的出租套间里,开着暖黄的灯半夜十二点嘶吼着唱歌。
每一天都能收到管家发来的假装群发的消息,说深夜请勿打扰室友休息。
我知道说的是我,但是我就是心情不好,不想让人陪,但是真的很需要人陪。
毕竟GAY总归还是多愁善感的不是。
然后在反反复复的嚎叫和日日夜夜的提示短信中,我决定要养条狗。
事实上我养三七的时候,就决定要搬走了,从城中心搬到了北门。
走路十分钟就能上班的距离变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换乘。
朋友说,为什么要选那么远的地方。我却试图以想把夜晚的时间多留一个小时给公交和这座城市为理由说服他们。
成都的生活节奏总归是很慢的,所以我也很慢,心情很慢,疗伤也很慢。
习惯提前一站下车,走去偏僻的巷子,找找这个季节已经快过季的葡萄小贩,一边笑着摘下耳机,一边为一毛两毛求求情。
这大概不是市斤,但也希望自己能普通的很市斤。
九月中旬的成都已经熬过了夏日闷热的摧残。短袖加薄风衣成了我最好的选择。事实上这些东西我都提前带回了家,所以狂风暴雨来的时候,我还是躲在屋檐下给老妈打着电话告诉她,我想我需要两件风衣或者一袋板蓝根。
第二天晚上便收到了快递。我以为里面还会有一张老妈的亲笔信,比如“家里已经没有衣服了,你的衣服已经全部被你带走了”之类的,但事实上并没有。
妈妈是个很温柔的人,而我是个很尖锐的沙子。虽然我爸原来给我说过老妈把我当做全部,这些便都是后话了。
慢慢的活的很独立,可能这也和自己慢慢上移的发际线有关,大概是越来越不讨喜了。
习惯一个人活着,习惯去拒绝,也习惯离人很远,然后把自己活成了一个刺猬。
这种矫情的话原来也会出现在自己的笔记里。
不过总归是好的,慢慢有很多时间空间去做自己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会到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