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穆王谋征犬戎,祭(音寨,字谋父,周公之后,时任穆王卿士)公认为当行德治,不应劳民伤财发动战争。于是劝谏穆王:“不可以。先王治理百姓展示的是德行,而非炫耀武力。平时蓄兵,到当用之时才能动用,用兵要能产生威慑力,炫耀武力只会导致滥用,而滥用兵力就会缺少军威震慑。
所以文公曾作颂:‘收束干戈,弓箭入囊,君王修行美德,施予这大夏之邦,相信王道可保长久。’先王治理百姓,是勉力修正民众道德,使之性情纯厚,让百姓财物增收,改进百姓所用器物工具,指明善恶利害的方向,用礼法教养约束百姓,教他们趋利避害,心怀仁德而畏惧惩罚,如此才能确保国家世代相传,子孙日益繁昌。
从前先王世代为后稷之官,供职于虞、夏两代。夏朝衰亡时曾废弃农官,不再劝民务农,而先王不窋虽失官职,居于戎狄。但从未懈怠祖业,继承祖先德行传统,奉行祖先典章制度,朝夕勤行,敦笃自持,忠信自奉。美德传世,不辱前人。及至文王、武王,继续发扬先祖功德,更加仁慈温和,敬事神明,护佑百姓,神民欣喜。商王帝辛作恶,百姓不能忍受,拥戴武王,战于牧野。先王并非刻意使用武力,而是体恤民众疾苦,为民除害。
按照先王的制度,邦内称甸服,邦外称侯服,侯圻、卫圻之间称宾服(一说绥服),蛮夷之地称要服,戎翟之地称荒服。居于甸服的王族要“祭”(供献每日的祭礼),居于侯服的诸侯要“祀”(每月进京供献祭礼并随天子祭),居于宾服的要“享”(每季进京献祭礼随祭),居于要服的要“贡”(每年进京献礼随祭),居荒服的要“王”(以王事天子)。祭礼依日,祀礼依月,献享依四时,进贡依岁。荒服则终身朝王一次。这是先王的遗训。
有不“祭”者王要自脩反省,有不“祀”者王要修明号令,有不“享”者王要修正礼法教化,不“贡”者王要修正尊卑名分,不“王”者王要端正道德,这几方面都做了而仍有不来尽职者,就要施以刑罚。因此才有刑罚不祭者,攻伐不祀者,征讨不享者,谴责不贡者,警告不王者。因此也才有惩罚的法令,攻伐的武器,征讨的军备,谴责警告的命令,也才有晓谕天下的文告。发布命令和文告而仍然不来述职者,王要更加端正道德,不要劳民远征。
这样才能使邻近的诸侯无不听从,远方的国家无不归顺。现在犬戎氏的二位君主大毕、伯士一去世,犬戎氏的新任国君能世守其职,前来朝见天子,而天子却说‘我定要以“不享”的罪名征讨他,而且还要向他们展示炫耀武力’,这不是抛弃先王遗训,而使您处于危险境地吗?我听说犬戎氏秉性敦厚,遵守其前人德行而能始终如一,他们一定会做防御我们的准备。”
补充:《尚书·禹贡》记“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