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五一要举办婚礼了,周末的的时候她给我电话,让我陪她去预定好的户外婚礼场地挑选各种小配件,我们约在了车公庙的地铁口见面。
结果刚见上面,周周拉着我说要先去买几套衣服,我很是诧异,按照我的规划跟逻辑,五一举办婚礼,按照这个时间进程倒推,这些大件的项目应该已经布置好了,剩下的就是补缺补漏跟排查的问题了。
周周叹息一声,说是一言难尽,于是我也就不追问了。
我跟周周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但是因为大学跟工作出来这么多年都没见过面,也不知道她穿衣打扮的风格跟品味进化到什么程度了,于是我第一时间就问她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的,或者是哪家牌子的,结果周周回答,我要去逛小店。
我没有反对,也不说同意,于是就跟着她往前走了。
在地铁某个出口的商业街里,我们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各种花花绿绿的衣服伴随着广场舞跟DJ舞曲的音乐,让我想起了刚来深圳的时候慕名前往的东门,那阵仗,可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公司的同事教我去东门小店砍价的时候对半砍,我听话照做了,结果差点没被店铺的老板轰出来……从那以后,我就对东门这个地方敬而远之了。
如今为了陪伴周周,时隔三年,我又一次回到了这样的街头小巷,周周一间一间小店的看,我于是坐旁边给她提供意见,结果几番下来,总感觉我俩的磁场有些不对劲,我感觉自己根本没有起到陪她买衣服提供意见的作用,后来我慢慢摸索出来了。
周周这次挑选衣服,是为了婚礼那天做礼服之用的,因为户外婚礼会持续一天时间,所以除了婚纱之外,她还需要其他几套衣服轮流穿。
那么问题来了,商业街这样的一件件小店铺,拿着礼服的标准去挑选,根本拿不出一件合适的,贴身小礼服穿上去像去夜店的,稍微蓬松一点的公主风除了那一层白纱,质量只在太差,而那些稍微好一点的大花朵半身长裙,好不容易挑到一个颜色比较适合宴会风的的,偏偏周周上衣非要配上一件骷髅头或者铆钉的摇滚风黑色T恤。
我问周周,这次婚礼的客人是你们两家亲戚都来,还是以朋友同事为主?
周周回答说,这一次是以亲戚为主,我爸妈跟很多亲戚都从老家过来深圳。
我于是回答,那就很简单了,你这次挑选的礼服一定是要大气优雅风范的呀!
周周一脸为难的表情说,我就是喜欢有个性的衣服,那些正常的衣服我不爱穿。
我继续给她洗脑,我说这是你的人生大事,也是很多亲戚朋友第一次聚集起来为你祝福,你们的家人跟亲戚都是普通正常甚至比较严肃的长辈,你如果穿一个半透明的黑色蕾丝搭配一个艳色比基尼,我们年轻人觉得很酷,可是对于长辈们而言真是不合适。
周周依旧不愿意妥协。
我解释说,你看小S足够性感了吧,每次开演唱会或者录《康熙来了》的时候,她也是各种漂亮的贴身小礼服一一驾驭,可是你要知道她跟公公婆婆出席宴会的时候,娱乐新闻里的她永远都是披着一件外套或者披肩,坐在椅子上的时候也是拿着披肩来避免尴尬的,可是这丝毫没有妨碍我们对于她漂亮性感的认可呀!
周周开始点头了。
我说,我知道你的身材很好,也喜欢穿贴身小礼服,外加各种破洞的裤子或者是上衣,但是我们生活当中,不是每一分钟都需要凹造型的,也不是每个场合都永远按你唯一的一种穿衣风格来的,你所要做的,就是尽量在你的喜欢风格里,挑出比较入得了长辈法眼的衣服,然后在平时的时候,你可以搭配一件很酷的皮衣,这样这批衣服也不会浪费不是么?
说到这,周周终于同意了我的观点,于是挑了一件一字领的黑色上衣,搭配一件暗红色牡丹花的长裙。
这一整套,终于有点像话了,我心里暗暗说到。
入手一套衣服后,我们继续转战下一家小店。
走在小吃街跟衣服小店并排的过道上,周周突然大叫了一声,我惊讶问到,怎么了?
周周指着前面一家小店橱窗,大声叫喊着:他们家模特身上这一套衣服跟我的一模一样!
我表示不解,说,这很正常啊,大牌子的衣服都会有人穿一样的,更何况是这样的小店,基本上批发拿货都是同一货源的吧。
周周都快急哭了,说,我就是担心去牌子店买衣服会跟别人撞衫,所以才来这样的小店,想用自己的眼光淘出一些比较特别的衣服,这样就不会跟别人穿一样的了。
我终于恍然,一开始自己心中那个疑问也解开了,周周不是个差钱的姑娘,即使算不上富家女,但是对于入手衣服更何况是结婚礼服这件事情,她应该是不会吝啬的,所以她一开始带我来到这些小店的时候,我真的很是怀疑。
我安慰周周,说你这一套衣服既然都被服装店老板娘挂到了橱窗里的模特身上,那证明这一身衣服就相当于镇店之宝的意思了,这说明你的眼光很不错啊!而且你的身材这么好,高高瘦瘦白白的,穿出来也很显气质,一般普通个子的女孩也穿不出你身上的感觉来。
周周还是不高兴,我们赶紧走进另一家小店,这一次周周试了不下五十套衣服,每一次换上衣服出来照镜子的第一句话,不是问我好不好看,而是直接问老板娘:你这身衣服别家会有吗?
话说老板娘也真是不会变通,每次回答都是那句话:我们家拿货跟别人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每次一款我们只拿一件,你要买了那这件就不会再进货了的。
话说周周也真是信以为真,一件件试下来,基本上没有讲价,就直接买了三套,我不放心于是在旁边提醒周周:要不我们再去其他家看看,对比一下再回来?
但是想想也知道,这五十套衣服试穿下来,周周已经累得不像人样了,而且为了试衣服好看,周周说自己第一次踩了双恨天高出来,这半天走下来,脚跟已经磨得几层皮都破了。
我看着周周那一双脚,她连脱下鞋子来光着脚休息了几分钟再重新穿上去的时候,都是一阵阵颤抖的,罢了,我实在是不忍心,于是也就不提建议再去别家了。
于是我们找了个餐厅吃下午茶,周周这会终于有时间跟我聊天了,于是问我,你平时都是怎么买衣服的呢?
我一一说来,我跟其他姐妹约着逛街的时候,会直接去购物商场,一口气走完商场一圈,看到合适的衣服就试,一般两三个小时就能搞定,另外我会挑选合适宽松比较好穿脱的衣服,搭配上平底鞋,带上干粮跟水,轻装上阵。
周周听得一脸惊讶。
我说我的原则就是,确定了今天准备买衣服,那就带着买衣服的心情跟体力去投入战斗,在价格跟风格上都有清晰的规划,遇上性价比高的衣服,果断拿下,遇上打折的衣服,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缺,如果不是,果断过掉,然后再挑一些小配件屯回家里,以便各个场合搭配使用,这样下来,我基本上不需要半天,就能搞定这一阶段的置衣计划。
周周于是问,那你在商场买衣服,岂不是有很多人跟你同款撞衫?
我说对呀,我的逻辑是这样的:
一是商场的衣服价位不算低,跟别人遇上同款撞衫,这说明我们的品味跟眼光都不错;
二是大千世界,撞衫的人多了去了,这么多人反正你也不认识,也不至于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也不存在尴尬的状态;
三是要在公司遇上跟你撞衫的,那就果断穿出自己的品味来,要么用项链腰带等配饰做点睛之笔,要么搭配外套穿出另一种风格,总之就是两个身材不可能完全一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有同样的风格出来呢?所以,这个不怕;
第四是我遇上了跟公司某个撞衫的同事,最后关系反而还比以前更好了一层,因为我本来就是品味不差的主,遇上同类中人,我高兴都来不及了呢。
周周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时候我来了句补刀:所以呀,你在这些小店买的衣服,穿得好看就要高兴,要是遇上撞衫的人,那就尴尬死了,你发现虽然你比别人穿得好看,但是在别人眼里,这就是街边的水货,谁会知道你是个睡衣内衣都买死贵牌子的品味姑娘?
我知道在看不见的地方讲究,那才是真的讲究,但是我们也是要靠外表去吸引别人赢得好感的不是么?
我至今没有多少钱买大牌的衣服,但是我自己不再喜欢去逛小店,当然出去旅行的时候另说,那种独特创意手艺人的衣服店也另说,我不喜欢小街道里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
听过一个女前辈说过的一番话,大概意思就是,你给自己打扮8分的标准去逛街,那你就一定能买上7分水平以上的衣服,但是如果你把自己打扮的5分的标准,那可能你买回来的衣服就是一堆不到2分的水货了。
这个道理我一直遵循着,所以总是在心情好的时候才去逛街买衣服,心情不好的时候不再任性购置衣服,只是出去跟姐妹喝茶聊天就好。
但是这个原则的前提是,你千万别把自己打扮得8分水准,然后跑去5分的街道买衣服,那你就是眼光再好,也没法挑出怎么上档次的衣服。
记得一次在香港金像奖颁奖典礼,舒淇穿上范思哲全球独一无二的灰白色雪纺吊带长裙高贵大方有余,这条长裙镶有水晶及碎石,全由人手钉制。
「这是刚刚从意大利空运来,全球只有一件的礼服……」面对红地毯上记者的提问,舒淇这句貌似轻描淡写的话,已经足以反映她那一刻的人气、名气和地位,以及制霸时尚的权力。
因为独一无二,就代表无人可比,你永远不会看到第二个人演绎这套时装。
撞衫是女人微妙心思的一个突发事件,如果这事发生在明星身上,就更有了娱乐新闻,据说在娱乐圈的规则里,设计师那里是有一份名单的,如果你不够红,那不好意思你不能穿我的衫,或许就如超模海蒂•克鲁姆在主持《project runway》时那句著名的开场白一样,「One day you are in,next day you are out。」
也就是说,所谓真正意义上的撞衫,则是时尚界的约定俗成,从顶级明星、一流明星再到二三线明星……以此类推,绝对是先后有别,外加「跟红顶白」,所以如果你有本事,就请站在金字塔尖。
以前我不不相信品牌这件事,后来很多血泪外加钱的教训,我已经明白这个道理,贵的东西一定有贵的道理,但是在便宜的东西堆里挑,很多时候不一定能省钱,最最重要的是,时间成本太大了,当然如果你是那种漫无目的今天就是打算来耗时间买衣服的,那就不需要听从我这个观点了。
今天下午这一来,周周入手的几套衣服,价钱绝对不比我在商场买的衣服便宜,甚至有更贵的,我没有办法完全说服周周,她已经疲惫成这样了,我真就不再好去辩驳写什么了。
好在今天的任务圆满完成,我跟周周在地铁口告别,然后返回另外一个口去坐车,路上经过一家小店,橱窗里居然就挂着周周最后入手的那一套衣服,就是那家店的老板娘说这条街上只有他们家才有那唯一一件的衣服。
我走上去,问了这家小店的老板娘这套衣服的价格,老帮娘说了个数字,整整是刚刚周周买的那个价格的一半。
我终究没有跟周周说这个插曲,她就要结婚了,不能再有不高兴的心情了。
晚上回家,我跟广州的死党L小姐交流今天的体会,问起她怎么看撞衫这件事情,结果她直接丢过来一句:撞衫怕什么?你又不靠脸吃饭。
尼玛,太狠了。
好了,今天就到这了。
再啰嗦我就没时间去整理我的衣橱了。
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