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

                                                                   

      公鸡喔喔作啼,赶走黑暗拉来黎明。晨曦依次铺开乡间小路,田野、山岗,渐向远方。小鸟鸣啭比我还要有精神,树叶绿绿的比我还要旺盛。村旁小河,从山里走出,哗哗的水声在我心里流淌。穿着碎花棉布衣裳的邻居大娘,挎着一篮子的换洗衣物到河边的岩石处,清洗着昨日的污渍尘灰。山村小小的炊烟,招呼着太阳爬上东方的天空。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因为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事。俗话也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中最珍贵的时光,早起的人把握了这宝贵的一刻,无疑也就比晚起的人多了生命中能够遇见晨景的难得。梁实秋先生有一篇关于早起的文章,提到了俞平伯先生有两行名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写得温暖又真实,北风呼啸寒气逼人的冬季早晨,毅然决然地从被窝里窜出来,实在是不容易。南方的冬天风很大,没有暖气,常常都调侃自嘲说:“南方人过冬,靠的是一身正气。”北方虽然寒冷,但是暖气供得也足,从暖和的炕上下来,也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实在是不容易。唯以其不容易,所以那个举动被称为开始做人的第一件事。

      妇孺皆知的名篇,鲁迅先生的《早》,就是记录了他小时候为了早起早到校而而在自己的课桌角上刻了一个“早”字,可能在有的人看来,那是生活的艰辛逼迫他不得不早起。历史上也有众所周知的祖逖闻鸡起舞,所述之事即为祖逖听到鸡打鸣的声音就起床练剑,是很多人小时候被师长用来端正教育的事例。此番例子不在少数,不一而足。我并非要把早起定义为一件高大上或是影响人生的大件事来讲,只是于我而言,早起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我觉得早起是一个好习惯,可是并不是说有这个好习惯的都是好人,人的品质好坏不能仅靠一点小习惯就下定论,决定一个人好坏的因素还有很多。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乡村人们最真实的写照。小的时候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天一亮,村里的人们就都起床打开家门,该喂鸡的喂鸡,该摘菜的摘菜,小孩子也起得特别早,在家门口的空地上跑来跑去。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或是植物,都随着东方升起的太阳而苏醒。

      朝来新火起新烟,袅袅的炊烟飘荡在还带着湿气的空气中,沉睡了一晚上的胃也因为这浓香四溢的早饭而唤醒,早起的人儿开启了新的一天。乡村的人们生活节奏慢,压力也比城市的人少,不用忙着赶公交挤地铁,吃过早饭后就开始了一天的劳作。农忙时节家家户户都忙着收割和播种,成熟的稻谷,远远望去,遍野铺金。稻杆被沉甸甸的大穗压弯厂腰,轻风拂过,微微荡漾着。稻子由光秃秃而绿油油而金灿灿,这是所有生命沿袭的轨迹,人类也不例外。稻谷脱胎换骨变成一种称作米的物质,空气一般滋养着人类和人类源远流长的历史。稻谷碾成白米的刹那,无数新的生命便真正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村庄不动水稻在动,生动的水稻用叶片、用色彩托起了家园。站在村头河堤上极目远眺,漫天的金黄像一场大火在田园里燃烧。早起收割的农民弯腰垂首,收获的喜悦弥补了身体的劳累,看着晒在门坪里的谷子,再多的辛劳也能被这收获的谷物愈平。稻子被收割后,就仿佛卷了行李随时要走的流浪汉。它们静静地伫立在有风的原野,无奈地遥望那片曾经供给它们营养的土地。当每一粒谷子都进了仓库,人们农忙的时节才算结束。

      忙完了秋收,人们又得早早起床收获菜园子里的萝卜、白菜了。记得小时候家里收了萝卜,就把它们做成萝卜干。腌制过后的萝卜要拿到屋顶上晒干,每天早上在太阳升起之前,奶奶就把萝卜一一散开,等待阳光把多余的水分吸收。从小跟在奶奶身边,我就对萝卜干情有独钟,最喜萝卜干作配菜,每天都吃得津津有味。在城里生活的子女,也都喜欢奶奶的手艺,每当看着孩子们喜滋滋地带着萝卜干回城,奶奶都会觉得这一秋的早起辛劳越发值得。

      小时候上学,躺在床上一睁眼看见阳光已经从窗户洒进来,便一骨碌翻身起床,待收拾妥当,我的母亲早已准备好早餐,匆匆忙忙吃完热和的早饭,就催着慢悠悠的父亲赶紧出门。有的时候父亲实在太晚,我便要急得哭啼。往往去到校门口又一脸懵逼,父亲就总是笑话我,那么着急出门学校却还没开门哩。现在想想,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性急。到如今,凡是开会或是约会还是别的什么规定时间的事情,我还是很少迟到的。我觉得迟到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也可能是我心胸不够宽广,容不得一点事,才会对如此事情耿耿于怀吧。

      如今许多人的作息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可理解范围,常常是晚上不睡,早上不起。失眠之人,或许有难眠之事,但却依旧无法理解为何要把黑夜与白天颠倒错置。当然也有一类人,因为夜里万籁俱寂,无人叨扰,工作学习能更加专注,于是总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俯首案前。夜晚的街道像一条波平如静的河流,蜿蜒在浓密的树影里,只有那些因风雨沙沙作响的树叶,似在回忆着白天的热闹和繁忙。窗内的明灯彻夜不息,就像一朵朵盛开的碎玉兰花,想必那些月夜不休的人都有他自己的故事吧。

      在我眼里,早起的人都比迟睡不起的人多了一份韧性。我也享受过夜晚带来的静谧和专心,但还是更倾心于早晨的宁静和生机。清晨的静不同于夜晚,清晨是经历了一夜沉睡后苏醒的婴儿,处处都显现着朝气和蓬勃。清晨的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样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偶有晨起锻炼之时,和几个朋友到离家不远之处登山呼吸新鲜空气,待到我们回家时,街道旁的商店依旧门窗紧闭。如继续多城市被诩为不夜城,每到晚上就是一派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的光景,而大早上的,却毫无人烟生气。

      借用一句鸡汤的文字:你该逼自己一把,早睡早起为自己准备一份美味的早餐,读几页书,跑几里路,遇见几个不同的人,欣赏几处别样的风景,开启一天五彩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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