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友都已入睡,我在补作业。
说是补作业,其实是抄。在高中时代,我很少抄作业的,这不是浪费时间吗?不如不写。那时,老师每天都追着我要作业,要着要着还要出了感情。毕业那天,我抱着陈老头哭的稀里哗啦。现在,我的世界真不大,容不下多少人,为了不和老师打交道我老老实实的抄起作业。虽然这像胡说八道,却是我内心真实的想法。
戴上耳机,循环列表里的歌。只是,有些歌真的的听不得,或许是夜太静了吧,听着听着我又想起了她。没由的泪珠往下掉,一把鼻涕也下来咯。为她哭,我习惯了。好久,没哭的这么爽了。
她,是我高一同学,好笑的是整整高一一年我都没和她说过一句话。更意外的,我高三喜欢了她整整一年。我高中时代喜欢的唯一一个女孩。
她的长相属于古典美,耐看型,安安静静,和我颇喜欢的作家独木舟长的挺像。其实,我喜欢独木舟的原因就是她们长的像。再形象点,和演过《中国合伙人》《港囧》的杜鹃颇像。我死党一开始都说我“有眼光”,喜欢一个长相老气的。不过后来,他们还说我有眼光,有气质。
高二文理分科,她在一班,我二班。而且她和我成了邻居(我们学校流行陪读,就是父母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从一句话不说的同学到一句话不说的邻居。不说话也没其他啥原因,只是习惯了吧 ,这是我们间的默契。我倒是从我妈口中多了解了她。反正在我妈眼里,这个女孩子成绩好,听话,大气。本来我就就觉得她长的不错,现在成了邻居,尽管不说话,但到底还是多关注了她几分。
一日放学,傍晚,有夕阳。我留在班里值日,等人差不多都走光了,拎起垃圾袋准备往搂下走。而她,走在我前面。突然她蹲下去减起地上的废纸;不一忽儿又俯下身捡起垃圾。她捡了一路,我在后面跟了一路。微醺的夕阳洒在她身上,虽然捡垃圾不是啥雅事,但就是那天,那个傍晚,那个动作,我喜欢上她了。那天,高三刚开学。
像所有暗恋的人儿一样,我演出了一部成功的哑剧。故意偶遇肯定是有的,我还有些奇葩的剧本。比如,亲戚送来营养大餐,我和我那“贪财”又“小气”的妈说:“我不喜欢吃这个,只要你把它送给圆圆吃,我就把攒下的钱都给你”。比如,我会在手指流血的时候不是想着止血而是赶紧用血写下她的名。比如,我会悄咪咪跑到老师办公室在她的作文纸上写下我那些高分作文的秘密。
虽然甚是喜欢,却因为种种原因不敢向前一步。不过像那个西方诗人说,每个人的内心都是骄傲的,都觉得自己与侥幸结了缘。我总在偷瞄她的时候觉得她也在看我,总觉得她想靠近我。
所以,我写了一封情书,涂涂改改三个月,高中时代的最后三个月。不过与其称之为情书,不如说是告别说。那时的我已经想的格外明亮,能遇见她已经够幸运了,虽不求牵手,但一定要让她知道我喜欢她,在高三那个兵荒马乱的年纪,而且对她高考的祝福一定要送到。
后来,这封被我定义为“祝福及告别”的信和一个水杯,两本书都被拒收了。东西我是让老铁送的。我们的考点不在本校,所以会提前几天入住考点附近的酒店。我就是在去酒店的前一个晚上让老铁送的。你大可以说我这个时间送怎么大错特错,但那时的我就是想送个特别的祝福,那时的我就是害怕此去之后无法再遇,所以内心其实一丁点都不自信甚至自卑的我做出了刚才的选择。这个让如今的我依旧笑不后悔的选择。
她略微失常,考去一所普通的一本医科学校。我较严重失常,复读。成绩出来时,我笑嘻嘻的安慰我妈,复读呗。可当知道她的分数后,我嚎啕大哭,嘴里念念道:“不公平,她可以考的不是这个分,不是这个分”。
复读一年,我时常想起她,也不少流泪。她出现在我生命里,到底为哪般?遇到她之前我知道我不好,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差,这让我变得谦卑,不在患得患失。
我说过,她是我这辈子最后一个甚至也是唯一一个喜欢的人。因为她,喜欢这个词有了分量,有了我自己的定义:我对她的感情可以算是爱了,如果爱可以一个人来完成。
现在的我,谈了恋爱。但我偶尔还是会想起她,就像现在。我曾想,如果时光倒流,我特殊的祝福,你,会不会接受?虽然我只是喜欢你,但我真的喜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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