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寒园
上篇文章提到了这四个词但没来得及区分,现在大致说一下。
2015年4月6日清明那天,江寒园同学感于近日连绵阴雨,在微博上写下了这个小故事:
“早上醒来天儿还是不错的,杜微端着酸辣面片汤来到院门口,正准备开吃突然天边一阵响雷,一滴雨砸到了面片汤里。杜微抬头望天,雨滴们受到召唤似的纷纷落了下来。
跑到檐下躲雨的李大爷感叹着今年这雨水可真是多啊!他点点头应和着。他们说话的时候都没有想到,上元三年这场雨一直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等到仪凤四年他们再次走出家门都感觉好像有些什么不一样了,整个城池氤氲着一股陌生的气氛,有年代的老人絮絮叨叨对着家里人说感觉回到了卫公初建长安城的样子,仿佛世界伊始,一切都还刚刚开始。”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我这则故事受了哪两位大师的影响。虽然我没有直接说出来,但是作为作者本人,我是希望有人能够读出来的,读出江寒园同学写这则故事用了哪几本书,读出这则故事的立意。
然而遗憾地很,发在微博这么多天,始终没个满意评论,告诉我说,“啊,你个小子,那谁谁不是在他书里这么写过嘛!怎么?你也喜欢他的书啊!”
这让作者很郁闷,如果未被读解出来,这则故事的效果就差了一大截。
这就是致敬。
关于这则故事致敬的对象,我会暂且克制住先不说出来(虽然这真的已经非常明显了),这好比江随云同学造好了一把绝世好剑,他不会逢人就说我这把剑的花纹取自鱼肠,剑身取自龙泉,剑意乃由我心所发……如果哪天他带剑出门,进了一家客栈,旁桌上的人识出了这把剑,他会很高兴地点上两盏烧酒,五两熟牛肉和他畅谈。但他不会逢人就说的。
不过可以交代的一点是,常看我文章的同学们应该知道杜微这个名字的由来,他出生在《我为什么要写作》里。
从江寒园同学的自白我们可以生发出关于致敬的几点看法:
1.致敬是取意,点到即止,画龙点睛,但是龙身已成。
2.致敬的作品本身已经有足够的知名度,甚至已被看做经典。
3.作者希望受众能看出来,甚至会急吼吼地告诉受众。目的是借此增加文章说服力抑或影片的感染力,致敬相当于有名望的前辈来提携晚辈,从而达到最好的效果。
4.致敬即作者怀着敬意地借鉴。
如特吕弗在《四百击》后对安德烈巴赞的致敬:
杜琪峰对黑泽明的致敬:
另外再加上一点致敬和抄袭的对比。从受众的角度来看:
如果他们看过原作,就会明白这就是致敬
如果他们先看了这则故事,还没看过原作,等他们看过之后,也会明白原来我这则故事的部分立意是从哪儿来的,而不是相反。
而抄袭则不会。
写到这里值得留意的是,我们整篇文章的讨论都将集中于道德的思考层面,而不在法理层面。
因为在《著作权法》当中并没有“致敬”这一概念,甚至于也不并存在“抄袭”,只有“复制”。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并不存在这些概念的体系当中对他们加以讨论。况且生活本身是先验于法律的,法律只是作为生活某一片段的反映,并不能僭越解答来自于生活的疑窦。
所以接下来我们暂且抛开法律,只从道德层面,根据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来区分这几个词。下来我们看与致敬的反面——抄袭。
好吧,我刚才论述的时候已经顺带举了一个反例——我上面那段话就是抄袭。虽然只是抄袭了一两句,而且为了文章的通顺而改换了字句,但还是抄袭。
这是chan Ben的部分回答,加上了这一句话就是引用。但是本身并不包含致敬的成分在。如前所述,致敬的对象一般已是公认的大师或者著作,提出他可以为文章增彩。但很明显chan Ben同学并不符合这一定义。
从上面这个例子还可生发出两点:
一、引用、借鉴、抄袭和致敬的区分
引用和抄袭一般是表面的文字表达,只不过引用是注明了作者,而抄袭未加注明。一般而言,引用绝大多数都是名人名言,这可增加文章的说服力,常出现在议论文当中。不过也存在另一种情况,造名人名言,然后安到某个名人的头上。常看我文章的同学应该知道我就有这个毛病,比如《书荒3》的开头,《译文:明镜周刊》的数据以及上一篇的连岳说。这类情况更能说明引用的特性——借由名人名言增强文章感染力与说服力,简单说来就是唬人。
而抄袭则不然,虽然行为一致,但是被抄袭或者“引用”的对象大多没多少名气,比如像《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圈里圈外》,但如果我现在删掉了这两个作者的名字,那么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前者(抄袭作)而非后者(原作)。
如果标注上出处,会显得自己很low,甚至会让读者出戏。一般作品都讲究“移情”,让读者沉浸进去才是最重要的。而这种对“陌生人”的引用,会产生了一种间离效果,去思考你引用的这个作者是谁,读者的思路会逃逸出作品本身,这显然妨碍了作品的流畅阅读,既然引用不了名人名言,那还不如当成是自己创新的。
这就是抄袭的大致思路。
相较于“引用”和“抄袭”多是文字表达,“致敬”和“借鉴”更注重于撷取被模仿对象的IDEA,但是撷取的IDEA并不是作者文本的重点,这类作品都有着自己的立意和表达方式,如前所述,可以看做是一种画龙点睛,但是龙身已成,锦上添花,但是锦缎已在。
二、对IDEA的抄袭算不算抄袭
致敬和借鉴涉及到对IDEA的部分参考,可如果全篇都是由此支撑呢?可能他确实抄袭了你的IDEA,然后改头换面,用自己的语言写了另一篇文体不同的文章,你也很难指责别人抄袭,虽然他确实可能是从你的文章中得到了这个观点。只要人家没有明确表示这篇文章的立意和观点主要来自于XXX,你就不能判定人家抄袭。如第一篇所言,人类是有很多共有体验的。这类抽象性的东西很难分清。
现在总结一下抄袭、引用和借鉴
抄袭:
1. 文字表达、台词、桥段等等不加注明直接使用
2. 被抄袭的作品大多数没太大名气
3. 抄袭者不愿让人看出来
4. 对抄袭的判定大多是由于一成不变地抄袭桥段或者大段的文字表达。
5. 对IDEA的重组表达一般不被认为是抄袭
注:剽窃从词意上来看,比抄袭更加恶劣,抄袭的篇目也更多。
引用:
1.该词多用于文学作品,对应到影视作品多被称作借鉴/盗用桥段
2.引用作相比原作更有名气
3.引用是为了达到更好地效果,愿意让人知道有哪位名人还站在自己这边。
而借鉴则是一种创新,不过常被抄袭者、盗桥者当作挡箭牌。
我们上篇讲过艺术作品是对各项素材的杂糅,昆汀这段话可作为一个注脚:
“其实我的每部戏都是这儿抄点儿,那儿抄点,然后把他们混在一起。如果不喜欢,观众大可不看。我就是到处偷桥段的,是偷,不是他妈的致敬。”
(哦,感谢昆汀让我第一次在文章中这么理直气壮地打出了“他妈的”这三个字)
昆汀真是够坦荡,不过应该指出,昆汀的影片并不是他所谓的“抄袭”,而是借鉴、是艺术的杂糅。在这里面有他自己的创新,甚至他所谓的“到处偷桥段”,到了他的影片里已经是拿来主义,为我所用了,已经真正转化成自己的东西了。昆汀的影片有他自己的想法,有他自己收藏的音乐(杀死比尔),有他自己的叙事结构(低俗小说)。
同样地还有基耶斯洛夫斯基:
“我并不觉得盗用有什么不可,如果前人走过了这么一条路并且证明是对的,那你就不得不立即盗用他(谁翻译的,真是够烂的)……我从电影场景和问题的解决中盗用了一些镜头,就像我盗用故事而到后来我甚至不记得从哪儿盗用的一样”。
说是“盗用”,这实际上已经是创新了,那些“事实”和“素材”到了他们的影片已经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他们表达的是自己的立意和想法。
再看经常被人提及的《爱情公寓》,这则是典型的“盗桥”,里面最主要的桥段,以及由此引发出的戏剧效果全部都是来源于《生活大爆炸》,因为里面并没有自己的想法。只是模仿,核心还是他人
当然关于开头那则故事我还有一点没说的,“酸辣面片汤”这则“素材”的灵感,主要来源于猫腻的《将夜》,可比起那两位大师,如果对他们都有立意上的传承和致敬在,那么这个“酸辣面片汤”则只能算作可有可无,换成裤带面或者炸酱面作用其实都一样,都是以小细节增加故事的逼真度。这和昆汀和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就地取材也一样,素材是死的,然而已经在这则故事里有了新的上下文含义。
我们可以大概总结一下
借鉴:
1.已经是一种创新,作品里面有自己的想法。
2.比原作甚至更进了一步
3.是艺术化的杂糅
再引入一个与致敬相似的概念——“戏仿”,如果经常看周星驰的影片就能明白什么是戏仿:
星爷这个动作其实也有致敬的成分在,但更多的内涵还是某种滑稽、戏谑和无厘头,比如《赌圣》,星爷学《赌神》电影当中出场的慢镜头,一步一步跨着走进来。戏仿本身已经是再创作,里面有自己的精神内涵。
戏仿:
1.对原作的再创作,是一种创新;
2.取“意”;
3.通过夸张、戏谑的手段,达到某种滑稽、讽刺的效果。
4.通常具有某种后现代性与对经典的颠覆性。
5.戏仿者希望读者知道
抄袭者害怕读者知道原作,戏仿者担心读者不知道原作。这近似于背景知识,如果不了解被戏仿的原作,那么这个作品的效果很可能也会打上折扣,因为戏仿根本上是依附于原作的再创作。
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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