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书名eat&run,更朴实显逼格些。
整书22章,每章末尾配个一两页的斯科特独门素食配方,间或也有几段跑步技巧、心得传授。
开头第一章用2005年的恶水超马耐力赛的中途绝望感受作引设伏,随后2-5章简述家庭环境&少年经历,包括滑雪、骑车和认识的好基友达斯汀。
本书主角斯科特·尤雷克,Scott Jurek,美国超马跑神,1973年生于明尼苏达州,从小先天性高血压、母亲得了病坐轮椅,父子关系僵,家庭说差也没有太悲惨,基本上是从青少年踢球、骑车、滑雪逐渐开始跑起来的。影响最大的友人是特立独行桀骜不驯天生狂野的达斯汀,初期斯科特和达斯汀厮混相熟后,约跑训练是冲着明尼苏达船夫小径50英里超马赛(第6、7章)。在开始的一次训练中,达斯汀停下来捡鞋,习惯了跟在后面的斯科特犹豫了一下,还是超过去了,像是阿甘小时候跑掉矫正器的那一幕。--如果是电影剧本,达斯汀这样有光环的配角非死不可,还好,现实里达斯汀虽然被主角超越了,还一直维持着长跑的友情,譬如陪练和吼骂,呃,直到最近几年。
“我们在绵延的路上奔跑,跑进狭窄的小径、荒芜的小道;撞见林间跃动的小鹿、漫步的土狼。我们踏过积雪及膝的路面,横渡春雪初融的溪水,双腿因寒冷而麻木。我硬着头皮撑下去,大口喘着气,跑过亚多夫超市。如今跑步不再是单纯的训练,而已变成我沉淀思绪的方式。”
94、95、96,主角连续三年参加船夫小径50英里赛,第二(达斯汀第三,在此之前达斯汀是冠军)、第二、第一,真够执着的。
98年4月,主角和新婚妻子搬到一个人口千余的荒僻小镇,职业是物理治疗师。“我几乎每天跑步,每次10~35英里不等”,9月底参加了洛杉矶100英里超马耐力赛(第8章),得了第二名;卫冕的那位刚戒毒成功,浑身骷髅刺青;陪跑员是达斯汀。
第9-13章,斯科特99-05年连续7年获得西部100英里超马耐力赛的冠军,一边卫冕一边顺带刷下自己的记录。
第14-18章,还在跑,恶水(呼应本书开头的引子)、铜峡谷(跟塔拉乌马拉印第安人赛跑)、西部100(陪跑)、硬石(超马++)、斯巴达松
第19章,经历母亲病危离世、离婚、达斯汀离开、新的爱人、跑友的自杀,尝试枯燥的24小时超马赛
第20章,在约塞米蒂山谷小住,跟迪恩波特学习专注。
第21章,找了个新跑友乔,一起跑大峡谷托恩托步道,遭遇暴风雨
第22章,重新跑法国的24小时超马赛,夺得冠军,--但参考赛事往年的记录,斯科特成绩一般,综合来看,斯科特强项是越野+超耐力
素食:斯科特从船夫小径50英里就开始尝试素食,然后越来越素,怀疑和他的先天高血压体质有关,不确定,跑量这么大,营养跟上了,身体能适应是最重要的。
跑到超马的境界,基本上算加入了一个高冷孤独的怪咖圈(环保主义者、现代版梭罗、刺青大麻朋克、沉默坚韧穿着轮胎编织凉鞋的印第安原住民、疑似邪教的教主),哲思、超验、幻觉、瑜伽、腹式呼吸、运动生理、佛学、武士道,各种形而上形而下的思索体验和阅历趣闻丰富了本书,中文译名加的“修行”也算实至名归。
除了素食,斯科特还听人建议,试了一段时间的生食,后来稳定成是素食为主、生食为辅(太费嚼口了)的饮食结构。
好胜心强虽是早期竞赛的一大动因,斯科特的一个逐渐展现的性格倾向是探索极限,心理的、速度的、运动生理的极限。譬如第三次西部100的44英里时他脚踝韧带断裂,硬是撑着通过心理建设和伤痛把握,逐渐又超过了前面领先的两位。
“我想进一步探索体力透支和崩溃的界限,想更深入了解身体和意志的真相”。
存在主义还是自毁倾向?斯科特对极限边缘的描述和探索,让我想起黑客帝国动画版的百米跑运动员
摘抄:
“跑得越久,身体越疲惫,越能感受到祥和。”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路,只是得设法找到它。”
“跑步时,我的心灵尽情奔放,脱离尘嚣,我的身体任凭意志摆布。”
“你用赤脚碰触大地,与地球融为一体,就可以无穷无尽跑下去。”
“跑步者想起顿悟时刻,会说那时仿佛被整个宇宙吸了进去,又好像看到了整部人生默片在路旁的野草片上播映。”
斯科特读过书目:
詹姆斯·夏彼洛 《超马路上》和《我在崩溃的路上思索》;埃克哈特·托勒:《当下的力量》;丹·米尔曼《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罗伯特·苏希斯《极限运动游戏》;约翰·安纳利诺《越野跑步:人类心灵的非凡探索》;乔治·希恩《跑步圣经》;约翰·史蒂文斯《马拉松僧侣的比睿山千里行》
戴夫·泰瑞:可以在下坡时边跑边吐,精确吐出完美的抛物线,同时稳定保持7分钟1英里的速度。50岁自杀了
戴维·霍顿:虔诚的跑者,战果辉煌,一心想创下跑完“太平洋山脊径”最快的记录。
雅尼斯·库洛斯:跑神中的神人,具体可搜下。“超马选手必须跑过白天、黑夜,而且还能继续支撑下去。唯有如此,才能证明自己可以突破天赋与体能训练的限制。”
书中对西部100、塔拉乌马拉人、比睿山僧人千日回峰行、斯巴达松赛事、24小时连续跑也有相当篇幅的介绍,世界真奇妙啊
有机会试下斯科特的素食菜单,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