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的突发大事件:
昨天下午6点半,央行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释放增量资金4000亿元。央行为什么这么做呢?就像我们前面课程讲到的,经济下行风险加剧时,央行就要适度放水,刺激经济。考虑到目前宏观经济已经下行,而且不确定性变大,这次降准有预防经济下滑速度过快的考虑。这些内容,我们去年12月26号的课程《央行降准会影响你的钱包吗?》里都讲过。我想,好好学习了课程的同学,在看到央行降准新闻时,一定会有“站在高处,重新理解财富”的感觉。
以后如果有类似的金融事件,我都建议你好好关注一下,这是你复习我们学过知识的好机会,以后我也会挑选其中最重要的为你及时解读。
相关问题|央行降准会影响你的钱包吗?
你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没有:你如果看一下市面上的公司名称,基本上全部都是“XX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你不要小看“有限责任”这四个字,要是没有这四个字的话,全球的股票市场、股权交易市场,都不可能发展成今天的规模,美国的硅谷、中国的中关村可能也都会不是今天的模样。
总体上而言,有限责任,它是股权投资者的保险,也是企业家精神的源泉。
一、有限责任是股权投资者的保险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到底什么是有限责任?举个简单的例子,你花一万块钱购买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成为了小股东,你有没有想过,假设公司破产了,公司的债权人会不会向你讨债呢?在有限责任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够向公司讨债,作为股东,你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你来说,最坏的后果无非就是一万块钱的投资分文无归。但是,如果你入股了一家无限责任公司,万一这家公司负债倒闭了,你就要用你的个人财产,包括你名下的车子、房子、存款来进行赔偿。
实践和研究都证明,有限责任是公司中最富于远见的一项制度安排。你看,它相当于为投资者买了一个保险,鼓励我们对创新项目进行投资,降低了股权融资的成本。如果没有有限责任,我们进行股权投资的意愿会大打折扣。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现在有一个科学家,他发明了一台使用太阳能的永动机,然后决定成立公司,向外借资建厂。甲投资1000万元,成为了公司的大股东;另外一个投资者乙则借给公司1000万,成为公司的债权人。现在发生了不幸的事件,工厂竣工以后碰上一场大火,机器、设备、图纸,都被烧成了灰烬。这时候公司账上只剩下了500万的现金,那就是资不抵债,要进入破产程序。
按照破产清偿的排序,首先我们要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所以乙拿到了剩下的500万。那现在问题来了,这笔债务是1000万,另外的500万该怎么处理呢?如果是有限责任,甲的最大损失就是自己的初始投资额,1000万元,这也就是所谓的股东对公司破产以后所付的一切债务,仅以其入股的数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在无限责任制度下,甲投资者就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包括他的所有的私人存款和所有的流动和不动产来赔付这剩下的500万债务。
你试想一下,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是无限责任制度的话,甲的投资意愿一定会大打折扣。因为我们人类最底层的需求是安全,如果一项投资会使得我们个人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人们是不会投资的。
好,现在我们再进一步地思考这个问题,假设说把这笔1000万的股权投资,划分得很小,每股10元,发行100万股,你猜猜看会发生什么情形?如果在无限责任制度下,融资会变得更加难。因为对于每个投资者来说,投资10块钱,可能伴随着很大的风险。所以当你购买股票的时候,你必须收集所有的信息,包括现在购买了股票的人和未来可能购买股票的人的所有的信息,这样你才敢于决定是不是购买股票。这当然是不现实的。而在有限责任制度下,你的最大损失是确定的,就是10块钱,这就相当于一个保险,把你的损失限定在了你的初始投资金额。换句话说,有限责任使得股权投资中的“风险共担”有了一个下限,而“利益共享”是不设定上限的,这样就鼓励和刺激了人们进行股权投资的意愿。
所以我刚才说,没有有限责任,人们进行股权投资的意愿会大幅地降低,而缺乏足够人气的股票交易,是没有办法形成有效的二级市场的。整个世界的资金集聚能力不知道会下降多少倍。
其实从历史的演化已经说明了这一切,在19世纪,法国、英国、德国,先后在法律上规定公司的有限责任以前,人类从来没有形成过大规模的统一的股权投资市场。而你看,现在仅纽交所这么一家交易所里面,就有几千家公司,实现资金的筹集就是几十万亿美元。
二、有限责任是企业家精神的催化剂
刚才我跟你讲了,有限责任是股权投资者的保险。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我们会发现,有限责任更是企业家精神的催化剂。
我们都知道,人类的很多创新都是通过商业活动来进行的,创新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个就是高度不确定,不可预测;另外一个就是周期非常长。所以,这就需要企业家有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要有很强的创造欲望。
但另一方面,企业家也是正常人,他也需要一定的安全保障。你要保障他不会因为一次创业失败而倾家荡产,无法翻身。著名的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就说过,在一个有创新精神的社会,你必须给予冒险者“体面失败”以及从头再来的机会。
从世界发展的轨迹来看也是这样的,从瓦特到爱迪生,没有人是一次性地就成功了。瓦特当时拿了投资人一万英镑没有成功,前后有好几次失败。如果是无限责任的话,瓦特有可能就倾家荡产了,后面也就没有蒸汽机了。
再试想一下,如果无限责任的情况下,拉里·佩奇是不是会有勇气在车库里开始谷歌的试验,马云和他的“18罗汉”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开始创业之旅呢?就更不要说马斯克这样不断异想天开的大胆实践了。
所以说,正是有了有限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才会激发企业家更大的激情和创意,也才能够产生职业的连续创业者。
三、关于有限责任的悖论
但是你也要注意,学术界也不是对有限责任就毫无微词的。
比如很多法学界的专家就对此持有反对意见,他们说公司的股东其实是人,所以公司的每一项决定都是由具体的人作出的,既然说股东和管理人员能够在经营中获取利润,那么一旦公司亏损,也当然就应该由管理人员负责。他们还举出了一个例子,除了股份制以外,还有一种公司制度叫合伙制,也是由个人组成的团体。在合伙制企业里面,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的个人责任。他们认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待遇是不公平的。
一个有趣的例子就是现在的美国总统特朗普的例子。特朗普经营的企业多次经营不善,他在90年代和2000年左右在新泽西州经营的好几个赌场都申请过破产重组。但是因为是有限责任,所以公司债务对特朗普个人财产的影响是有限的。很多人就讨论说,特朗普是利用了有限责任这么一个制度漏洞逃避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