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忙了好多天,忙着谈客户,忙着沟通细节,忙着主持活动。
已经记不清主持过多少场婚礼,很感谢这么多对幸福的新人能够信任我邀请我担任他们的婚礼司仪。
还记得最初的时候,做这一行确实只为了养活自己,那个时候刚刚开始主持,几乎就是看了几个老前辈的视频,在家里对着镜子练习了几遍,加之我是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很快的就上手了这类主持。
和以往主持的商业论坛以及各种发布会商业活动不同的是,婚礼会给自己一种全新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在主持了近两年时间后才发现的。
最初上台就开始背台词,按照一个又一个的流程走下去,一场活动下来,领钱走人。
其实婚礼是很讲究仪式感的,而且在一次又一次的与新人见面中,你是真的能够被他们的幸福所感染的,他们总是微笑着向我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故事,让我在那一瞬间,忘记了我曾经在感情中受到的伤,也忘记了,有幸福的人们,就也有伤感的人。
李哥和静姐在一起十年,期间分分合合,在幸福和痛苦中徘徊,或许一开始他们并不合适,总是伴随着争吵,但在冷静下来之后还是觉得离不开对方,还是会不远万里的去到对方所在的城市寻找,找回当初在一起时的理由。
静姐眼睛里闪着泪光,说自己十六岁就和他在一起了,直到现在二十六岁嫁给他,在整个十年里经历的太多的苦难,从高中毕业之后的各奔东西,开始异地。直到大学毕业努力的去往同一个城市发展,再到回到家乡父母一开始的反对,再到两人生活在一起之后的磕磕绊绊。但是始终没有分开的念头,回头看那些所经历的当时觉得过不去的阻碍,现在也能笑着讲出来。
在谈到有什么感动到自己的时候,静姐笑笑说:或许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惊喜,不离不弃就是对爱最好的诠释,陪伴就是对爱最好的表达,而结婚就是爱情最好的回馈,我觉得我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感动。
婚礼当天,当李哥和静姐随着婚礼进行曲缓缓来到舞台,新郎新娘面对而立,我把话筒递给李哥,李哥还没说话,就掉下了眼泪,或许这眼泪说明了这十年他们一路走来经历了什么,这是其他所有人都不能感同身受的,那些异地时独自思念的夜晚,那些吵架后赌气离去的心酸,那些为了和她在一起对父母的阵阵咆哮,在此时此刻望向对面这位姑娘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簌簌的掉落。
我说,李哥你还记得她十六岁的模样吗?十年的岁月可能改变了她的面容,但是却变不了她的心,有什么话,鼓起勇气,告诉她。
李哥强忍住眼泪,用我递给他的纸巾给静姐擦拭着眼泪,哆哆嗦嗦的说了三个字:我爱你。
在彩排的时刻,他嘻嘻哈哈的说了一大堆的誓言和承诺,却在真正来到最重要的时刻,他只用了三个字就表达完了所有的情绪。
也许有的我爱你充满着谎言和敷衍,但是我相信李哥的这三字却是他最想对静姐说的。
李哥不善言谈,但静姐作为老师,她还是适当的保持着一份笃定,她看着李哥,眼睛里淌着泪水,嘴角却微微扬起。
静姐拉着李哥的手说:我懂你的欲言又止,我知道你总是说的很少,但是做的很多,我的性格不好,你却总是包容我,我总是无理取闹,但你也总是配合我,我赌气,你就在一旁嘻嘻哈哈逗我开心,一个二十六岁的大老爷们穿着我的裙子在我面前跳舞,我知道你所有的好。
我爱你。
李哥一把把静姐拥入怀中,音乐响起,在现场热烈的掌声中,他们相拥而泣。
主持婚礼就是这样,你能最近距离的感受到什么才是爱,简简单单的爱,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他们有的不知道怎么浪漫的求婚,不知道怎么给对方一个惊喜,但是他们懂得在漫长的生活中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记得一年前的冬天,我接了一场小镇的婚礼,婚礼是露天的,婚礼现场就在他们家三层小楼的楼下,婚礼舞台的前方,是十几张桌子,亲朋好友围坐在那里,祝福着这一对新人。
他们这里有一个习俗,就是在新房的床头柜上点一只蜡烛,婚礼开始后,大家热热闹闹的看婚礼仪式,吃着菜喝着酒,大家都在一楼忙碌着欢笑着。
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人大叫,说楼上窗户缝里冒着黑烟,现场慌乱起来,想必是蜡烛翻倒,点燃了被褥,窗户又是紧闭,所以已经燃烧了许久,当有人冲上二楼,打开新房的房门,火势已经不能控制了,赶紧拨打了119。
大家都忙着救火,新娘倒在新郎的怀里,哭着说房子没了,家没了。新郎说了一句我至今认为最浪漫的情话。
新郎说:媳妇,没关系,有人才有家,老公就是你的家。
我见证过太多的爱情,这些步入婚礼殿堂的男男女女没有任何一对是顺风顺水的,他们在一起之后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或许这就是对爱情的考验,坚持过去就是海阔天空,坚持不了也许就分道扬镳。
总是有很多小伙伴发来信息向我倾诉,说男朋友女朋友怎么怎么了,或者一些其他的因素导致爱情受到波折,比如现实或是父母反对等等让彼此不能步入婚姻。
我总是会说,你要学会坚持,因为很多的问题是没有确切的办法去应对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有很多时候我们自己总会觉得无能为力,但是你可以坚持,到底坚持什么,你自己去思考,总之不放弃就是对爱情最好的负责。
此时此刻的我和你也许在感情中都正在经历着爱情当中各种各样的考验,我会坚定着这一个原则,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放弃,只要不放弃,我们就能共度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