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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工作的第二年认识了静。
那是夏天,长发披肩的静喜欢长裙。静又瘦,夏日的风里,裙裾飘飘颇有几分仙气。
那时我们的小团队有五六个人,经常聚在一起玩,无非是逛街吃饭没完没了的闲扯。而静是话最少的那个。
有一天他们其他人都各有各的事情,只有我和静闲极无聊跑街上去瞎逛,悠哉悠哉、走走停停。
不知道是怎么开的头,静跟我说起了她的大学时的男朋友。大学的前三年两人就是哥们儿,最后一年才发现彼此是爱慕对方的。
再炽热的爱情终究敌不过毕业的来临。各自家庭的原因,来自一南一北两个不同城市的他们毫无悬念的迎来了分手的季节。
离校的日子终于来了,他送静回家,在A城的江边两人并肩而坐相顾无言。
江风习习,离别在即。
他回了B城,静没有去送他。
第二年,机缘巧合,静的表妹毕业后去了B城工作。
在进入秋天之前,盛夏残留的余暑未消。静的内心躁动不安,接连几夜失眠。静向老板请了假,独自去了B城。
静回想起大学时他跟她说起过的那些街区里弄,表妹上班的时候静一个人拿着一张
B城的地图,在人潮涌动的街巷穿梭。静发现自己的心已然风平浪静。
一星期后静又独自一人回了A城。
从此,安心工作、安心生活。
2
之所以讲静的故事,是最近慧子说,“ 如果你写一辈子也不会出书出名,你得不到任何荣誉。你还会继续热爱写作这件事么? ”
这件事情我还真想过,想我写字(是的,我真的一直只是在写字,而非写作。)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是不是在做一件别人看起来毫无意义的事情?跟我的好朋友静一样?
我小时候性格内向,不爱跟人交往。有事情也只是放在心里。我个小,心必定也是比别人小的,我傻傻地想。有些事情我的小心脏容不下,我就会特别苦恼,希望自己个子长大些,心也长大些,事与愿违,吃了这么多年的饭,还是短胳膊短腿儿的小矮子。
有一天读到一本书《罗兰小语》。台湾作家罗兰在这本书里有一段,原话早已想不起来了,大概的意思就是,如果很多事情,你不能忘记或者不愿忘记、害怕自己忘记,那么,你可以用笔写下来。不管它是欢乐还是忧伤,你写下来之后,它们有了去处,你的内心便可以宽了,不再受到困扰。
这就是小时候的我爱上写字的原因。
多年后我的朋友静对于她的第一次的爱情,用了一种“很傻”的方式,走了一段她特别的路。她用脚也用心走过了她所爱过的人过去、现在甚至将来也一直在穿行的路。他或许这一生都不会知道自己生活着的角落里留下了静的足迹。而静,心静而无憾了。
我想,我的内心就是这样的一种心境,写字这一条路,我并不能确定前面是什么样子,我只是希望我能一直向前,每天多走一步……
至少,将来我的手指已经敲不动键盘的时候,我的内心宁静释然:不负韶华,不负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