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还记得读余华的代表作《活着》时的那种不平静的心情。如今读完余华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不自觉的会对比两部小说看后的感受。这部小说,没有《活着》那么悲情,但同样是揪着一颗心,看许三观靠着一次又一次卖血度过一生中的一个又一个难关。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在余华的笔下,他活的很真实,有男人的骄傲,也有男人自私的一面。他的第一次卖血,纯属好奇。他在回乡下看望他爷爷的时候,偶然听到两个女人的对话,说“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
许三观不知道这是什么规矩?
四叔告诉他:“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35块钱。在地里干半年的活儿也就挣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还是那么多……”
就这样,许三观认为身上的血是摇钱树。他跟着村子里的阿方和根龙去找李血头卖血。
卖血还要给李血头送礼,李血头相当于管着身上血的村长,让谁卖血,不让谁卖血,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得来的35块钱,没舍得给他爷爷花,也没舍得给他四叔花。他学着阿方和根龙的样子,去饭店点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并且很神气地拍着桌子喊道“黄酒……温一温。”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了女人。这个女人就是许玉兰,人称油条西施。她是这座城镇里衣服最多的时髦姑娘。她每天要换三套衣服,四次鞋。其实,她只有三套衣服,四双鞋。实在变换不出新花样时,她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
许玉兰有喜欢的男人,并不是许三观。但是许三观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说只有把女儿嫁给他,才不会断后,因为都姓许。
余华的小说故事叙事简洁明快。在第四章,就写到许玉兰躺在产台上等待医生助产。在五年时间里生下了三个儿子,许三观分别取名为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
小说的高潮部分,我认为是在许三观知道了许一乐不是他和许玉兰的亲生儿子后,所做的一系列事情。这个时候,许三观自私的一面就体现出来了,他不能忍受许玉兰婚前和何小勇所生的儿子许一乐的存在。他替别人白白养了九年,这让他心里很不平衡。
许三观先是对许玉兰态度上的改变嘲讽,接着是逼许一乐去认亲爹,再后来去找初恋林芬芳有过一次生活不检点。后来的几次卖血,替许一乐打架赔偿人家医药费,给摔伤的林芬芳买肉骨头,为生活困难的家提高补助。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
许三观真是把自己身上的血当成摇钱树,每当生活遇到困难,就靠卖血度过难关。许一乐生了很严重的肝病,他急着卖血救治,就算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也要卖血。这个时候,他已经60多岁了,头发全白,弓着背,边抽烟边咳嗦。可是这次,他的血没有卖出去,他太老了,已经没有人再愿意要他的血。“他的血连油漆匠都不会要。”
余华在《许三多卖血记》中,把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困苦用简洁的语句巧妙构思在作品中。读来很轻松,故事情节很清晰。使读者很容易产生共情,感受作品中人物的悲喜。他在自序中说:“在读完这本书后,发现书中的人物做出的某个选择,也是你内心的判断时,那么,我们已经共同品尝了文学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