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同时基本公共服务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在目前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极其重要。但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需要一定的过程,现阶段强调县域内统筹是非常务实可行的。
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部署了“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这两大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其整合提升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充分考虑了阻碍我国城乡融合的双重户籍约束和财政分权体制掣肘的现实问题。文件继续强调“医疗卫生”领域的补短板问题;同时,更加关注“一老一少”领域的公共服务问题,特别强调“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供给;与此同时,首次提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凸显了“十四五”期间由“空间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的趋势;继续强调“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并提出“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虽然近年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年持续增长,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综合服务等方面要实现城乡均等化还任重道远。例如,北大调研显示,有小学和幼儿园的样本村分别只有54%和43%,但有公立幼儿园的样本村仅占28%;虽然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得到很快发展,村诊所覆盖面已达到96%,但也有16%的样本村没有标准化集体诊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设施缺乏,仅20%的样本村有养老院。
为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和不平衡问题,在现阶段从县域层面统筹发展极其重要。要构建从覆盖“行政区域”转变为覆盖“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要进一步合理规划,瞄准农民需求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展。在目前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过大的情况下,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极其重要;在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背景下,中央、省(市)和地区政府要特别关注和加大对欠发达县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投入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