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十年代,如城打通海阳北路,开通安定街的大规模拆迁中,初期的政策很不规范,被拆迁户得到的补偿少,而且很大部分通过文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补偿。单位的经济效益不佳,就千万百计少给补偿,第一批被拆迁的人,受到的经济损失最大。
如中物理组的X老师,家在如城,他和老母亲一直居住在祖上传下的五间老房子内,因为开通安定街,全部要被拆迁。根据指挥部的规定,他家的补偿费用要由如中承担。校方调查后,认为他还有一个哥哥,虽然在外地工作几十年,已经在外结婚成家,但是没有与Ⅹ老师分家。所以学校认为只能承担拆迁补偿款的一半,把这个方案通知了X老师。我们在办公室听他说了,都觉得没有道理,难道人在外地工作,房子被拆了就没有补偿?再说这几间房子一直都是X老师居住的,住的公房都有补偿,住私房的怎么就白白拆了?X老师也是有理没处说,只能忍气吞声,准备放弃了。
正好我爱人那段时期在食品公司负责拆迁,一天,她带回來很多拆迁文件和实施方案。我把X老师的情况说给她听了,她在文件中找岀有关规定,明确是X老师的所在单位要给予全部补偿。
我立刻到他家告知,他还有点不相信,被我拉來亲眼看到文件,X老师才有了去学校说理的底气。后来校长还让我把有关文件拿到学校,让他亲眼目睹。他才安排了一个副校长去拆迁指挥部请示,最后还让X老师的哥哥从外地寄过来一张放弃继承的声明,学校才给了全部补偿款。
如果这个事情我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不去主动过问,Ⅹ老师就会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
上面的几件事,照一般人看來,完全与我无关,我管了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是我这个人就是个直性子,看到不平之事,该出手时就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