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爱日记本》‖短篇小说

                            寻爱日记本

                                        文/袁鹏

        深秋的清晨,北国尖尖枯草上没有露珠!大自然单调得有些无聊,除了满满一地的黄叶,偶尔在西北风的一口气中有气无力的翻腾一下,不再会有什么是跳跃和舞动的。更何况,叶子也会融入泥土,这个秋天能让这个世界有什么改变吗?

        那个身穿白色衬衣的少年,他站在初晨日光里,温柔的像一团开在静水里的莲,文静又英俊的脸庞上透露出来的,大概只有两个字形容的最恰当:儒雅。林瑞总是温文尔雅,不少名门望族的千金大小姐都喜欢他,只要他愿意,他的命运立刻就会改变,不用再为了稿费而熬夜改稿件。在旁人看来,真是令大家羡慕,然而林瑞总是心事重重,似乎心里藏着什么。

        那个穿着一身球服,喜欢边拍球边向围观的女生使个调戏手势的少年,风一吹,长发便飘飘然,身上充满了阳光的味道,江娇想要朝他走近,可只是一步,那个少年就破碎在乍然耀眼起来的日光中。“吴大龙!”,她喊着他的名字,一下子惊醒过来,她大口大口喘着气,心脏像是被什么压着,沉的发疼。

“又做噩梦了啊”,床头灯亮起,一只手轻轻拢住了她的肩膀。

“不是噩梦”,江娇眼睛一动不动,久久面无表情,陷入一片沉思。

“那不是噩梦”

那是她唯一能够见到吴大龙的方式。

“好好好,不是噩梦”,林瑞温声安抚她,“睡吧,明天还要去看医生”

“我去下卫生间”,江娇松开他的手,下了床走进卫生间,她拧开水龙头,将洗脸盆里放满水,跟着她将脸埋进去,她想冷静一下。水从鼻孔倒流进来,她像是感觉不到痛苦,她闭着眼睛,却好像看见18岁的吴大龙站在樱花树下,他冲她伸出一只手,她就笑起来朝他奔跑而去。

“娇娇”,林瑞一把将她从脸盆里拉起来,他吓白了一张脸,眼神里满是恐惧,“娇娇你在干什么?你清醒一点,你清醒点啊。”

江娇涣散的眸光,终于有了焦点,她说:

“林瑞,吴大龙来接我了。”

她伸出手指着某个方向,语气满是喜悦:“他就在那里,他终于来接我走了。”

“娇娇那里什么也没有,你醒醒,我知道你始终无法忘记他,可是你知道吗?看着你这样折磨自己,我的心里很难受”,他将她用力抱进怀里,声音满是不知所措

“你不要这样,吴大龙已经死了,6年前就已经死了,你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

“死了”,江娇声音带着迟疑,她怔怔地看着林瑞的脸,好久好久,她混沌的脑海才渐渐清明

“哦对,大龙已经死了”

林瑞稍稍松了一口气,他将她拦腰抱起来走回卧室,小心地将她放在床上,他握着她的手,她的无名指上,戴着他为她戴上的结婚戒指。

“我去拿药给你吃”,他松开她的手,走到床头柜,翻开抽屉,里面的药瓶却是空的,明明早上的时候,药瓶还是满的。

他温柔地关上抽屉,“药吃完了,怎么不跟我说,我出去给你买药”

“嗯,我等你回来”,她抿唇冲他笑,她的脸,苍白而美丽。

“一定等我回来,我会给你带一本纳兰性德诗集”,他凑近她,吻了吻她的额头,然后他拿起外套,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半夜,只有路灯还亮着。林瑞拎着外套在清冷的街上走着,是料峭的秋寒,吹得他有些冷。这个时间,药店多半已经关门了,书店也都关门了,他足足穿过了好几条街,只有零星几家超市还开着门。不知道走了多久,他停在了一家还亮着灯的店外,门牌上写着“有缘鲜果”四个字,林瑞心想,没有买到药,一定要买到纳兰性德的诗集,那是江娇最喜欢的诗人,是因为他喜欢写作,而她为了融入他的生活才喜欢上的。昏黄的灯火透出来,宛如带着某种魅惑的吸引力,他下意识地抬起头看了一眼,长天街45号的门牌,在黑夜中,出奇的亮。

“进来看看吧”,一个穿着中山装,白发苍苍的的老爷爷,手里拿着一本红色封皮的本子,本子正面挂着一只小巧的金锁,很别致。林瑞好生奇怪,这和他的日记本一模一样,莫非有缘,这位老爷爷的日记本和他的日记本是同一厂家生产的?

“不了,我打听一下,这附近还有没有没关门的书店?”,林瑞问道。

那个老爷爷缓缓走入柜台里面,他拿出一盘红色的水果放在柜台上

“现在已经凌晨3点了,所有的药店和书店都已经关门,这种水果叫有缘果,来尝一尝吧”

林瑞本不想走进去,很有礼貌地说:

“不用了,谢谢爷爷”

“能来到这里,说明你需要我这里的东西”,老爷爷笑着说

接着,他把日记本递到林瑞面前:“孩子,吃了有缘果,你可以回到这本日记中的任何你想回去的某一天,但是记住,你只能回到前一天,不能按时间往后回”

林瑞已经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开着门的药店和书店,他感觉这位老爷爷很奇怪,认为他是精神病人,此时他心里只是想着为江娇买药和书,于是想吃了果子就走,以免老爷爷继续和他纠缠,他又不想这么不礼貌的直接走掉,他抬起脚,跨进了这家小小的水果店。他四处看了下,这家店里的东西很多很杂,似乎无论是什么,都应有尽有。水果店里的老爷爷将那种有缘果又拿出一份,跟那本日记本并排放在一起,推到他面前。

“有缘果,可以让你的妻子安静一段时间,我这里刚好还有两个,可以暂缓抑郁症,又可以帮助你打开这本日记本,你是有缘人,可以低价出售给你”

林瑞怔住了,他不可思议地看着老爷爷,他为什么知道他有妻子?而且还知道她有抑郁症?他的妻子江娇,已经患上抑郁症六年了。从六年前,她最喜欢的那个少年死去之后,她就一直抑郁寡欢,哪怕有他陪在身边,她大多数时候仍旧是不快乐的,看着她不快乐,这位少年才子也心事重重,他只希望她开心幸福。

“这本日记本,要么你不打开,一切照旧,要么一旦打开,会让你的时间倒转,一直溯回而上,直至你生命结束”,老爷爷缓缓地说,“二选一,你选哪一个?”

“你是谁,你为什么知道我的事?”,林瑞眼神充满警惕,以为自己遇上了鬼或者跟踪狂,否则不可能知道她的妻子需要药镇静情绪。

“我不知道”,老爷爷依然淡淡地微笑着,“只是当你需要,就一定会来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明明一目了然,这里是个小小的水果店,但林瑞却觉得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奇怪的地方。老爷爷轻轻笑着,笑的很慈祥,用仿佛是对待亲人一样看向林瑞,那瞬间不知是不是错觉,他似乎感觉这个眼神很特殊、很熟悉。

“有缘鲜果店,人一生中会需要很多东西,而这里的水果有不同的味道,可以帮你实现你的心愿,当然,每一种愿望的实现都需要一点点等价的代价来替换的”,老爷爷的声音,轻而缓,却十分清晰。

林瑞看着手里的水果和日记本,他是怎么了,会相信那莫名其妙的鬼话。他的口袋里,放着那两颗果子,花掉了他钱包里全部的钱财,而这本日记,却是用他家传的钢笔交换来的。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那个奇怪的老爷爷蛊惑了,等他从水果店出来,他手里就握着那个日记本了。

他推开家门,随手将日记本和水果放在桌子上,然后他赶紧开了房门:

“娇娇,睡了吗?”

林瑞走到床边,掀开被子,她不在。耳边传来流水声,他脸色蓦地变了,顺着水流声推开卫生间的门,眼前的情景让他大脑一片空白,浴缸里被放满了水,原本清澈透明的水,被染成了红色,江娇就躺在那里,地上有放着一把水果刀,而她的左手腕的口子正在血流不止。

“娇娇”,林瑞将她从水里捞起来,他的心前所未有的慌了,感觉天昏地暗,他甚至觉得,这一次他或许守不住她了。江娇还没有昏厥过去,听到他的声音张开眼睛,她冲他虚弱地笑,“对不起,林瑞,我知道你很爱我,我也喜欢读你写的诗,但是我忘不了他,对不起,你忘记我吧,我努力过了,可是不行。”

“不要说话,娇娇,我现在带你去医院!”,他说着,掏出手机用颤抖的手拨号,她的手就滑落下去,整个人重新落回浴缸里。手机,噗通一声掉入水中,屏幕最终熄灭。卫生间里,死一般的安静。

林瑞跪坐在地上,六年来,他一直害怕这一天的到来,他小心翼翼守着她,生怕他一疏忽,她就去死了。六年了,他终究还是没能守住她。他双眼早已湿润,继而嚎啕痛哭,脑海中忽然回想起“有缘鲜果”店老爷爷的话:“这本日记本,要么你不打开,一切照旧,要么一旦打开,会让你的时间倒转,一直溯回而上,直至你生命结束”,林瑞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还是假,但他多么希望那是真的。

他拿着日记本回到浴缸边上,他伸手轻轻触碰她的脸,然后要打开日记本,但是却怎么也翻不开,他忽然看见红色的有缘果,老爷爷说过吃了有缘果才能打开日记本,林瑞吃了果子后打开日记本,他诧异地发现,日记本里写的内容和他自己的日记本里的一模一样,就连字体都是一样的,这根本就是他自己的日记本,那么他的日记本怎么会出现在老爷爷那里?老爷爷怎么会知道他那么多事?他到底是什么人?林瑞已经顾不上去想这些问题了,他只想救回江娇,他翻开的是2016年8月20日,那天是他和江娇结婚的日子。可是他只想回到江娇割腕的那一刻,救回她然后好好过日子,然而翻到前面去了,后面的页再也打不开,他忽然想起老爷爷的话,只能往前翻,不能往后,于是他就在2016年8月20日这一页停留了5秒,一阵风吹过。

“林瑞,林瑞”,有人在喊着他,林瑞猛地惊醒过来,顿时喧闹的人声就传入了他的耳中,他一刹那分不清自己身在何方。

“发什么楞啊,新郎快亲吻新娘啊”,台下有人在起哄,有聚光灯在他身上汇聚。他视线扫过去,大大的宴会厅里摆满了酒席,所有人都看着他,面带笑意。他视线挪开,却在角落里发现了那本奇怪的日记本。他这下子彻底清醒了,是了,他吃了有缘果,翻开了日记本,时间指向2016年8月20日,这天,是他和江娇结婚的日子。他回过头来,江娇就站在他面前,他伸手抓住她,指尖传来温暖的触觉,不是冰冷冷的,毫无生机的江娇。他抬起头来看她,干净的脸上透着一丝羞赧,他弯下腰,吻住了她的唇,台下的叫好声、起哄声,让她的脸更加红了。

“好了,下面我们要请新娘新郎交换戒指”,司仪拿着话筒热情洋溢地说:

“有请我们可爱得伴娘将戒指呈上”

林瑞不用回头也知道,伴娘是江娇最好的朋友,穿着雪白色的伴娘裙,头发盘在脑后,因为这一切,几个月前,他才经历过。那个老爷爷没有说谎,那是一本逆时翻开的日记本,一旦打开,它的时间就会逆转,从此再也没有明天。他每天都只会在昨天醒来,直到有一天再也见不到她,直到回到生命最初的时候。他从伴娘手里接过戒指,执起她的手,他的手在轻轻颤抖,他拼命压抑着自己想哭的冲动,面带微笑将戒指戴在她手上。

“林瑞”,江娇低低地用只有两个人听见的声音对他说,“你在害怕吗?”

“是啊,害怕见不到明天的你”,他故作轻松地,用开玩笑地语气对她说。

她拿着戒指,没好气的瞪他,“结婚了,还不正经”,他低着头,看着她纤细白嫩的手,替他带好无名指的戒指,以及因为他爱写作,所以她特地为他在陈旧货店买了支黄铜钢笔,因为他喜欢历史,她知道这支钢笔对他来说有收藏价值。而半年之后,他却亲手将这支钢笔取下来,换了一本能够让时间倒转的日记本,于是他能够回到这里,让她再一次,亲手送给他这支钢笔。婚礼结束之后,为了避免亲朋好友来闹洞房,他带她去一早订好的酒店套房,因为他们都喜欢安静,关上房门的时候,他看到那本日记本安静地靠在墙角。

“娇娇”,他脱下外套放在沙发上,他推开房门进去,江娇缩在床上,双手紧紧抱着膝盖,他知道她哭了,因为热闹之后的寂寞,让她的抑郁症又发作了。

“娇娇”,他轻轻将她抱进怀里,他说:

“你不要怕,没事的,还有我”

她埋在他怀里哭的厉害,“对不起,林瑞,我们结婚的日子,我却这个样子,可是看着手上的戒指,我就想起吴大龙说过,以后一定要买个超大的钻戒跟我求婚,想到大龙,我就难受的厉害。你是个大才子,我知道有很多千金小姐都喜欢你,我是个普通的女孩,又患有抑郁症,你却没有嫌弃我”

“没事的,能娶到你是我的福气,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人,其他人不会在我心里,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拿药”,他说着放开她,走到外面,从包里拿出镇定情绪的药,不知怎么的,他忽然哭了出来,或许是因为她心里最爱的人不是他,但更多的是看到江娇伤心,他很心痛,好久好久,他才让自己恢复正常,他倒了杯水,拿着药走进去。

“来,吃了药就没事了”,他声音很温柔,她接过去,将药吃了下去。

他拥着她躺下,她就在这里,会呼吸,会说话,不是躺在冰冷的水里一动不动,他怎么叫都叫不醒。

“娇娇,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亲吻她的额头。她抱着他的脖子,将脸埋在他心口,她闷闷地说:“我知道,你很爱我,很爱很爱我。”

他视线落在房门口的那本奇怪的日记本上:

“爱到愿意为你去死”

......

林瑞多么希望时空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就这么让他拥抱着江娇睡着,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他是翻开日记本回到从前的,而且只能倒序翻开,因此要在00:00之前必须再翻开前面某一页。

2016年的2月14号,情人节。满街都是成对的情侣,林瑞手里捧着一鲜花,站在江娇家楼下。今天,是他向江娇求婚的日子。虽然知道结果,但他仍旧很紧张,不多时江娇从楼上下来了。她穿着一件宝蓝色大衣,长长的头发披在脑后,脖子上扎着一根牙白色围巾。

他抱着花走上去,将花放进她的怀里,她将发绕到耳后,白皙的脸上微微发红:“谢谢”

“给女朋友送花,是我应该做的”,他笑着对她说:

“走吧,我们去逛逛,今天情人节,我的时间都归你安排”

她抱着花低下头,略一思索说:“我要先把花送上去,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好的”,他轻声应允,他知道她在家待了半个小时才出来,他悄悄跟了上去,想要看一看她在做什么。

她家门没有关死,半开的门缝里,他看到她将花放在一边,桌子上有拧开的药瓶,空掉的水杯放在一边,他知道她刚刚吃了镇定药,她手里拿着一张照片,因为隔得有些远,他看不清照片上的那个人长得什么样子。

“大龙,我现在很好”,她喃喃地对着照片说着话:

“林瑞他对我很好,我想我一定是爱他的,因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安心,你知道吗?林瑞现在是青年作家中的大才子,很有才华,追他的大小姐有很多,我觉得我配不上他,但是他是真心爱我的,我一直忘不了你,时刻在想我们的点滴,现在他对我非常好,我觉得可以努力一下,和他一起生活”

门外的林瑞,心里猛地一痛,但却在痛过之后,浮上一层喜悦,一直以来他从来没有问过江娇,对他到底是怎样的感情。他以为她或许只是不讨厌他,所以才会成为他的女朋友,这是他第一次,他听到了她说爱他的话。他忽然觉得,就算没有明天也没关系,能够听她说爱他,足够了吧,他想。他如同来的时候一样,又悄悄回到了楼下,不多时江娇就下来了,她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她主动牵了他的手:

“林瑞,我们去看电影吧”

“嗯嗯,好的,只要你喜欢,我就会陪着你”,他翻开她掌心,最终与她十指相扣。

情人节的电影院,人永远是爆满的,好在他买到了靠在一起的两张票,他拉着她找到座位,电影放了些什么,他没有去注意。她看电影,他在看她,他想要好好的,将她的脸印在自己的脑海中。出电影院的时候,她拉着他聊刚刚的电影,他答不上来,只是傻笑。

“你都看了什么啊,真是的”,江朵忍不住抱怨

“你们男人就是这样,看电影都不专心”

“是啊”,他低低地说

“因为要专心看你,怎么分心看电影呢”

她愣住一下,跟着脸就变得通红,她推了他一下,飞快地往前走了几步,害怕他听到她的心跳声。他想不管过去,不管将来,至少在这一刻,她的心是为他而跳动的。看完电影逛了街,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说:

“我之前定了一家西餐厅的位置,我们现在过去吧。”

“好啊”,她完全没有意识到,一个小时后,他会拿出戒指向她求婚。

林瑞原以为江娇不会答应他,他认为她会答应他的求婚,是因为冲动,但是现在他明白,她答应他的求婚,是因为她想努力地,努力地回应他的感情。

这是一个神奇的日记本,林瑞平常的日记本,一个本子最多可以写半年,但是这个日记本却记录了他所写过的所有日记,似乎可以翻个不停,就像是西游记里的无底洞,时间从2016年,走回了2015年的7月,仓促停留一天之后,又从2015年的7月,飞快地走到了2014年的7月1日。她大学毕业,打算回老家。那时候他们认识已经四年了,整个大学期间,林瑞一直很照顾江娇,江娇知道林瑞喜欢她,可她总觉得自己这辈子是不会再爱上谁了。于是一直以来,她都在拒绝他。林瑞知道她的心里住着一个人,可是那个人已经死了,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江娇总有一天会接受他的。从他18岁的时候认识江娇,一直这么过了四年,他都是这么坚信着,这么坚持下来的。但是今天,他有种直觉,那就是一定要拦住她,无论如何都要拦住她,否则他与她就会像两条永不交错的平行线,从此再无交集。他一口气追去车站,他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里,一个人一个人的找过去,那一天,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少路,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看了多少人的脸,他只知道,当他终于在人海中抓住那个纤瘦的身影时,他胸腔里浮上来的,是安心与欢喜。

“江娇”,他大声喊她的名字。

她惊愕地回头,看到林瑞满头满脸的汗,她诧异地问:“林瑞,你怎么在这里,怎么这么巧,你也回家吗?”

林瑞一把将江娇抱进怀里,耳边是她的惊呼声,她试图挣脱开来,他拼命抱紧她不肯松手,他说:

“不巧的,江娇,我将整个车站都找了一遍,才找到的你”

“你……”,江娇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像一只小猫一样,窝在他的怀里。

“不要走,留下来,成为我的女朋友,让我照顾你,好不好?”,林瑞近乎哀求,一直一直,他都小心翼翼地与她相处。

“可是林瑞,我不能耽误你,你知道我的这种病是好不起来的,很多时候我都想去死,真的。我们在一起,不会有结果的”,江娇轻声说:

“我心里永远都住着一个吴大龙,我不可能忘记他”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会忘记他,哪怕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还心心念念记挂着他,但是我不在意,我爱你,你身上背负的那些包袱,我会接过来,陪你一起扛”

“可是……”,江娇不否认在这瞬间,在大学四年,林瑞都一直非常呵护她,他总是帮助她复习高数和英语,而且他那么儒雅,才华横溢,相处久了,原本不喜欢文学的她也开始喜欢诗歌了,特别是喜欢纳兰性德的诗,因为他总是提起纳兰性德的名字,现在他从人海中走来将她找到让她心动,可是她太清楚自己的心,那里其实很窄很窄,住了一个人再进去一个,会让她更加快的崩溃的。

“听我说江娇”,林瑞害怕听到她否定的答案,他说:

“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两年后,我们一定会结婚,然后永远幸福的在一起。”

“你想和我结婚?”,江娇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他松开她,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人生若只如初见”,江娇看着林瑞,读起了纳兰性德的诗,这是大一他们刚认识时,林瑞在笔记本上写的诗句,江娇借他的笔记复习微积分时看到了,后来两个人熟悉了,林瑞经常给江娇讲一些古诗,时间长了,原本最头疼语文的江娇逐渐喜欢上了诗词,喜欢上了纳兰性德

江娇刚读完这句,林瑞紧接着:“何事秋风悲画扇”,眼神柔若水一般深情地看着江娇,这一刻,江娇的心在融化。她终于笑了,然后她轻轻地,轻轻地点了下头:

“我可以试试,和你交往。”

林瑞一下子就高兴的像个小孩子一样,他紧紧握着她的手,拉着她穿过人潮,她跟在他身后,她看着他的后背,眼睛越来越模糊。她可以试着去接受一个人吗?在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上另一个人之后。

“可以的,你可以的”,林瑞在心底,喃喃细语,暗暗道:

“江娇,这辈子,我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绝不会”。

2012年的11月13号,那个奇怪的日记本,被翻到了这一页。林瑞有些记不清这一天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会在时间的长河里,打上一个停留的死结。

“林瑞,周末去不去打球?”,大学寝室里的室友从床上探出头问他。

“林瑞才不去,他要去找他的冰山美人,陪人家吟诗作对呢!”,另一个室友打趣他。

他将书合起来,他在看的书是一本医学方面的,讲的是抑郁症的。他知道江娇有抑郁症,甚至需要用药物来控制情绪,他想要稍微的帮上忙,所以有空就看这方面的书。寝室里实在有些闹,他拿着书去了图书馆,巧的是才进去,就看到江娇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睡着了。他走过去在她身边的空位置上坐下,将外套披在她肩膀上,他才翻开书看了起来。江娇又在做有关于吴大龙的梦,是吴大龙活在世界上的最后一天,那天,他们约好一起去学校拿高中毕业证书。江娇站在站台上,看着吴大龙骑着摩托车向她驶过来,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喊他,她看见一辆失控的卡车,从侧面撞了上去。跟着就是一道刺眼的白光,江娇感觉她的心脏在那一瞬间,随着那道光炸裂了,以至于后来怎么拼凑,都还是支离破碎的。

是的,吴大龙在去见她的路上,就在她的面前,葬身于那场车祸里。

“大龙!”,她喊着他的名字清醒过来,她满脸泪水,心里难受的厉害,她想她为什么没有跟他一起死掉呢,假如一起死了,她就不用总是被噩梦惊醒。她活了下来,她患上了抑郁症,她一次一次梦见他死的场景。那种痛苦,一次又一次地呈现,每一次都越加强烈。

“你没事吧,江娇”,他弯腰捡起被她震落的外套,一脸关切地看着她,“你怎么了?被梦靥住了吗?”

“我没事,你别管我”,她的声音颤抖的厉害,整个人像是要崩溃了,“你别管我!”

“我怎么能不管你呢!”,他很无奈,他也想放下她不管的,可是他喜欢她,他做不到将几近崩溃的她留在原地。

“我知道你对我有意思,可是我不喜欢你,我们没可能的,你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她无措地说:

“你让我一个人呆着吧,一个人就好。”

“那个吴大龙,就那么好吗?”,他无奈又好奇地问,“真的好到谁也无法替代吗?”

“是的”,她很肯定的回答他,“他是全世界最好的人了。”

这大概就是最痛苦的吧,因为那个人已经死了,所以活着的,无论多好,都是无法比过死去的那个人的。

“江娇,给我看看他的样子,好吗?”,他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地对她说:

“让我看看,对你来说,全世界独一无二最好的吴大龙,长得什么样子吧!”

他想,或许在这一瞬间,他就生出了那种,想要回到过去,将她最爱的那个人救下来的想法,只不过刚上大二那时候的他觉得,那种想法荒唐的可笑。可是现在,他看到了,却真的可以去救他。救下他,停止江娇的噩梦,让她的世界重新明媚起来。林瑞觉得真正爱一个人,是看到她开心自己也开心,看到她悲伤自己也会悲伤的,只要她笑着,他就足矣。或许他翻动那本逆时的日记本,唯一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将属于她的阳光,带回给她。

江娇拿出一张陈旧的照片,是一张小小的一寸照片,白皙的脸,清秀的容貌,干干净净的气质,阳光的笑容,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很热情、开朗的人。

“没关系,江娇”,他不顾她的反抗抱住她,这大概是他能够给她的最后一个拥抱了

“你一定会快乐起来的,一定会的,相信我。”

其实有些时候,林瑞也不是没有疲惫过。他想,假如这个世界上,真的能够时间倒转,一切回到原点重新选择,那么他还会再去遇见江娇,然后义无反顾爱上她吗?在不知道未来六年的时间里,他是怎样追逐着她,守护着她,而她始终无法放下一个吴大龙,他想他应该还会在一开始就爱上那个无措的女孩儿的。

    于是林瑞翻到了2010年8月5日,这是江娇要回高中学校领毕业证的一天,林瑞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天是他和江娇相遇的日子。他乘坐的那班公车在半路上停下来,车上人闹哄哄地说,前面出了车祸,一辆卡车失控,撞翻了一辆摩托车,骑摩托车的少年不知死活。他下了车,朝那边走去,然后他就看到了她。她站在那里,一张脸白的像纸,一双眼睛里,是巨大的恐惧和惊愕,她像是承受不住那巨大的悲恸,整个人朝后仰倒,他急忙上前,眼疾手快地接住了她。

便是那一眼,林瑞喜欢这个女孩子,他说不清喜欢她什么,只是觉得他一定不能放下她不管,那样她一定会崩溃的,她会死的。像是上天注定好的,他会出现在那里,目睹她的悲伤,然后义无反顾爱上她。林瑞想到这里,轻轻笑了起来,他今天起来的很早,他站在站台边上,注意看着每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他知道吴大龙会骑着摩托车在这里和那辆卡车相撞,因为这些他都早已经历过一遍。后来江娇告诉过他吴大龙的事情,所以他轻而易举就知道了吴大龙会在哪里出发。他要阻止他,两年后,他对江朵说过,一定会把她的快乐带回来,他一定会做到的。

不知道找了多久,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终于,他看到了照片上的那个少年。

他本人比照片上更加帅气一些,一看就是很阳光的人,像一朵莲花一样,干干净净的。怪不得江娇对他念念不忘,他的确是值得让人无法忘却的存在。装满钢筋的大卡车缓缓地驶来,吴大龙刚要启动摩托车,林瑞飞快的走上前,一把抓住了他。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了,所有人都定格在了原地,一切像是一张老照片,一动也不动。

“怎么会这样?”,林瑞呆呆愣在原地,难道说,他不能对过去的事情造成改变吗?可是明明一直以来,他都可以触碰,可以经历那些过去的时光。

突然,一道白光闪过,他扭头去看,看见“有缘鲜果”店的老爷爷,缓缓地朝他走来,他手里捏着一只烟管,正徐徐冒着烟。

“你怎么会在这里?”,林瑞很震惊,这个老爷爷到底是什么人,卖给她奇怪的水果和日记本,却又在六年前来到他面前。

“我来看看你”,老爷爷说着,慈祥地看着林瑞,那眼神充满了怜爱,又像是感觉很欣慰。

“为什么一切都定格了?”,林瑞急促地问,“我想救他,我想让江娇快乐起来,我不想六年后,看到江娇割腕死在我面前,我却什么都不能做”,说话间,林瑞已经留下了眼泪。

“孩子,因为救下他,这场车祸的人数就不对了”,老爷爷的眼眸中,有一丝悲伤的神色,“而这些过去的事情里,就算某些东西可以被改变,但也有一些是绝对无法被更改的”

“什么意思?”,林瑞脸上蓦地一白,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浑身开始颤抖起来。

“生与死早已固定好了数量,是的,没有固定数目,这辆卡车不会往前开,定格的人潮不会流动”,老爷爷很无奈,“你明白吗?”

“我想我明白了”,林瑞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他转身准备推开吴大龙,代替他骑上那辆摩托车。

“等一下,你知道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吗?”,老爷爷出声喊住他,“你会代替吴大龙,死在这场特大车祸里。”

“而江娇,她甚至不会认识你,那个擦肩而过的路过,你不会给她留下哪怕一秒的记忆,值得吗?”,老爷爷很困惑,似乎无法明白他的做法。

林瑞轻轻笑了起来,“只要她不再被噩梦纠缠,可以永远快乐地活下去,那便是值得的”

“为什么呢?”,老爷爷问。

“因为,我爱她”,他说着,转过身走到吴大龙面前。

“且慢,孩子,看看这个吧”,老爷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黑白的照片递给林瑞

林瑞接过照片,上面有四个人,其中一个就是眼前这位老爷爷,还有一对年轻夫妻,男的看上去很帅,和老爷爷有几分相似,甚至觉得有点像自己的长相,女的怀里抱着一个看样子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给你讲个故事”,林瑞不解地看着老爷爷

“这对年轻夫妻婚后不久,这个婴儿便出生了,然而这个男人却因为花心,在外面有了新欢,最终抛妻弃子,老人本就年迈,加上儿子是个混帐,最后也气死了,可怜了这个女人,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他带着孩子,为了生存,四处打工,由于体力不支,累死了,这个婴儿从就流落到孤儿院”

“这是你的家人吗?”,林瑞问道

老爷爷没有回答林瑞的问题,继续说道:“孤儿院的秋红院长对这个孩子非常好,孩子也很乖、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只是不太喜欢和别人交流”

林瑞觉得这场景很熟悉,特别是秋红院长这个名字,好像是在哪里听过,他喜欢看书,可能是哪本书上的故事吧

“在这个孩子4岁的时候,患了一场大病,所有的医院都束手无册,以为这个孩子没有救了,但是一位老人出现了,他给孩子吃了一种水果,第二天孩子的病就好了”,老爷爷接着说

林瑞回过头,深深地看着老爷爷,这眼神像是看到了久违的故人一般

“7岁的时候,和大多数孩子一样有一颗玩心,他和几个同学去河里钓鱼,突然间洪水来了,其他孩子都均已丧命,这个孩子活了下来,他身体虚弱,但是也很懂事,不会让身边的人为他操心”,老爷爷说着,点点头,脸上露出了微笑

林瑞的双眼已经模糊,继而泪流满面:“是你多次救了我?”

“这个孩子尤其爱吃荔枝,但是讨厌吃洋葱......”,不等老爷爷说完,林瑞已经上千抱住了他,用哽咽的语调叫到:“爷爷......”

“好孩子,不哭不哭”,老爷爷也湿润了双眼

林瑞想起了他从小没有亲人,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小时候院长的名叫秋红,四岁那年一场大病,被一位老人救了,7岁时差点死于洪水,可是最后意外存活了,爱吃荔枝,讨厌洋葱,正是他的习惯

“照片中的老人是我,男人和女人是你爸爸妈妈,这个婴儿就是你,只不过时间太久,你忘记啦”,老爷爷说道

“这支钢笔,是我的爷爷留下来的,我在长天街看到你拿着这支钢笔,当时你的情绪不好,怕你弄丢了,所以暂时替你保管”,说着,老爷爷从上衣兜拿出来那只黄铜钢笔

林瑞已经哭的稀里哗啦,“可是,可是后来我才想起来,长天街并没有“有缘鲜果”店,我......,我在那里住了很多年”

“孩子,“有缘鲜果”店是开给下面人的,上面的人看不见,你是例外,你是我的孙子,从小没有了父母,身体也不好,我要留在你身边照顾你,哪怕是远远的,只要能看见你,我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这些年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守护着你”,老爷爷边说边替林瑞搽干眼泪。

“看见你这么懂事,我也放心了”

“原来我小的时候,多次大难不死,都是爷爷在保护我......”,林瑞再次湿润了双眸。

“瑞儿,我的孙子,你真的决定好了要用自己的命去换回吴大龙的命吗?”,老爷爷问道

“爷爷,爱一个人,就是要看到她快乐,庆幸把她留在身边,却天天度日如年,这样的爱情是自私的”,林瑞说

“孩子,你能这样想,我真的很欣慰,不要像你爸爸那样不负责任,作为父亲,当年看到我的儿子那样始乱终弃,我的心里很痛苦,是我教子无方,好在你现在的认识和境界都很高,当走过岁月,人们才会发现,所谓的名和利只不过是浮云和尘埃而已”

“这些天,当我一页一页翻开这本日记,回到以前的时候,我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不在像第一次经历时那么表面,幸福要走那么多路,用那么漫长的时间,做出那么多努力,毁坏它却只要迈出一步,一瞬之间,不费吹灰,人生在世,被人思念是一种幸福,思念别人是一种温馨,我爱江娇,所以我希望她快乐”,林瑞正式地对爷爷说着

“好孩子,你长大了,生命不外乎是留在世上的躯壳,灵魂深处才是人性所在”,老爷爷说着,点点头微笑着消失在了空气中

18岁的吴大龙还未真正长成男子汉,虽然身材高大,但是脸上透露出稚嫩,林瑞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说:

“吴大龙,我啊,无法陪着江娇了,我将她交给你,她害怕打雷,害怕一个人,她其实不太喜欢玫瑰花,送她百合她更喜欢,就像比起我,她更喜欢……”

林瑞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他声音有些哽咽,他抹了把脸,推开吴大龙转身踏上了那辆摩托车。时间在这一刹那,从静止变成流动,他转身,看到吴大龙因为摩托车被抢还在愤怒。

身边的风景飞速倒退,宛如走马的灯一样,林瑞骑到靠近人行道的位置,这是他能找到的,最接近她的地方。江娇,我马上就要遇见你了,尽管那瞬间有点点可怕,可能会让你做噩梦。但是江娇,你以后都不需要再害怕,不会再在半夜呼喊着一个人的名字惊醒,不用为了那个满世界都再也找不到的人而泪流满面。

所以江娇,最后,只是最后,让我再看一看,属于18岁的江娇,那张纤细透白的脸孔。他怀着满腔柔情,将全部的爱都凝聚在那一眼,想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全部传递给她。哪怕他明白,他与她见面的那瞬间,就会永远地消失。这是最残忍的擦肩而过,却是他能给她得,最浪漫的初见。近了,终于近了,他嘴角边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他看见了江娇站在站台边上,正朝这边张望着,他多想对她说声我回来了,在最初,也是最后。然后他看见她怔住了,像是被什么吓得无法动弹。他没有转头,他知道,那边是一辆失控的卡车朝这边疾驰而来。她很害怕地看着这边。

“别害怕江娇”,他无声地对着江娇说,“不要害怕”

你只要静静等待,我遵从约定,把你的晴天和快乐,送还给你。

“轰——”,卡车撞来的那瞬间,他张开双臂,想抱抱她,可是只有热浪扑面而来。生命的最后一瞬间,他似乎看到吴大龙从后面跑过去,将她抱住,他捂住她的眼睛,将她护在身后,在混乱中,为她铸造一个避风港。别害怕娇娇,别害怕。我只是用这种方式,与你擦肩而过而已。我爱你,在你已经不能遇见的未来。

    第二天的报纸,报道了那场车祸,以及车祸里死者的名字。江娇坐在图书馆里,指尖从一行行字体划过去,认真地阅读着新闻,最终落在一个名字上。

“怎么了?”,吴大龙侧过头,清秀的眉目里满是阳光的笑意。

她有些失神地摇摇头,“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

“林瑞,的确很好听”,吴大龙点头说。

“我在想啊,好在你昨天没有骑摩托车,要不然……”,她说着,心脏不知怎么的,揪心的疼,像是被什么东西扯碎了。

“不要瞎想,怎么可能呢,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坐在你身边嘛!”,他轻声安抚她。

“是啊,怎么可能呢?”,江娇喃喃自语

“大龙,帮我找一本纳兰性德的诗集”

“你不是从来不看这些书籍的吗?语文那么差,还假装附庸风雅,哈哈”,吴大龙调侃着她

江娇猛地意识到,自己最讨厌语文,最讨厌文言文、古诗词了,为什么会开口说要看诗集,纳兰性德是谁?她根本不认识呀,怎么会脱口而出呢?想到这里,突然间,她的心又再一次像是被针扎了一下似得疼!

2017.9.22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连续两篇小说都是带有神话色彩,一改我以往的风格,以前太过写实,很多编辑对我说我的故事很好,只是太真实了,没有情节上大的起伏,读者读的时候会感觉不精彩,因此我决定尝试新的写作风格,上一篇是带有神鬼色彩,这一篇在此基础上,我又引用了穿越模式,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增加小说的精彩特性,更是填补我们心中的遗憾,很多人,甚至每个人都对曾经的某件事后悔过,但是时间不可能倒流,于是这种遗憾就暗暗藏在了心里,小说中通过穿越的形式,可以让读者,包括我自己对现实中无法改变的曾经的遗憾按照心中的想法再次重新来一遍,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但是我又不愿意完全虚构,脱离我自己,于是构思了很久我把我自身的一些元素加了进来,我平时喜欢诗词歌赋,而且天天都要写日记,所以我把日记本定位为整个故事的线索,以前我的作品大多都是写爱情的(都是我自身的经历),这次我添加了亲情在里面,爱情和亲情双管齐下,我想表达的东西太多,是这1.3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的,只能粗略的表示一下。其实体裁和风格只是修饰,核心价值观是我比较重视的,在神鬼的外壳下,我依然以“情”字作为主线。好了,话不多说,喜欢我,就别遮脸,尽情的去阅读我的文章吧!当然,独恋风雪也随时接受大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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