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心的认为,那是最好的了。
当他牵着女孩的手,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也这么想。
幸福延展到了嘴角,我从没看他这么笑过。
女孩抚摸他的头发,笑起来很可爱,就跟他的笑容一样,适合收纳在信封里、手心里。十分般配啊,我这么高兴著。
差一点点,我就跟著他们走到反向了。J没有认出我,我知道这是最好的了。
他见到我,在只听得见我们声音的咖啡厅里,坦然的和女孩介绍我的话,那会更好一点。就是把我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也念出来,会更好一点。
J曾说过,遇见我太不可思议了,我是对的人。他带给我不一样的颜色,仿佛经历了无数个周末。甚至,我今天早晨看的那本书是他提起的,前天晚上和友人聊起的电影是他送我的。
上礼拜读到一首诗,说爱过的人们都住在身体里,生活里。想起我接下来要去的地方,离他好近好近,想起现在手机里播著宋冬野唱的鸽子,是他说过那温柔的人。啊,昨晚我还查了他的名字,原来过得好好的,这是最好的了。
我停下脚步,脑海闪过今日的待办事项,忘了印一份文件,下车的时候也忘了擦口红。
年纪差了一点,的确,我站在J旁边,总是显得年轻无知。
不过真要说有多深刻,虚伪也不为过。
像是,我不记得他叫什么了。我也不记得他那天有没有牵我的手。
歌单还没结束,於是温柔的大叔继续唱著,歌词配合着旋律,和著心情的余韵,晕开。我递了一杯冰茶给学弟,他说,学姐,好久不见,你怎么就断了联络呢。
是啊,怎么后来都没了消息呢。
时间治愈了伤口、困惑、情分、一切好与不好,还有我们。
下雨了,抬头时惊觉自己被熟悉的榕树们围绕,只听见雨落的声音,走出绿荫,才发现雨下得猛烈。上车的时候,L传了一则讯息,还好有还你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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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们的居所>
爱人们是不能
离开的一种生物
他们会一直
住在你的日子里头
住在你常去的
那几间电影院
连锁速食店
超级市场
躲在书柜上没还的书
生日时收到的玩偶中
住在那几个
每当你脆弱想要被人拥抱
的空白里面
住在你的呼吸
你的身体
你后来所写下的
大多数的字里
爱人们住进了
每一个你的孤独
你的幸福
你的老
你的爱中
把你住得从此你
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