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非常喜欢乒乓球,几乎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去球馆打球,为了能打乒乓球,我可以在天亮之前跑过大半个城市赶去打球。冬天的时候,六点半钟出门,连跑带走五公里保持在二十分钟之内完成,只为七点钟挤进活动室练球。那样的冬天,我的服饰简单极了,运动短袖外穿一件大棉衣,进来活动中心就是夏装,赤裸着手臂,从晨曦打球到太阳照进活动室的时候,我早已大汗淋漓。每天早晨一个半小时的乒乓球,让我整天神采飞扬。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打乒乓球好像已经变成了传说。每天早上起床赶不上日出,很久没有看到天空破晓的明艳了。偶尔收到朋友的打球邀约,总会找很多借口推脱不去。晚上的时间如果不出门就会躺在沙发上玩手机或者看着电视吃零食。
玩手机的时候,翻到以前的照片,看到打乒乓球的自己非常帅气,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那绝对是英姿飒爽。照片里有件球衫很合身,我总共穿过两次,心血来潮想穿穿球衫。翻箱倒柜找出来球衫,穿在身上感觉有点紧,肚子圆滚滚的暴露出来,把自己吓了一大跳。我还是喜欢打乒乓球的,我要去球馆,要去运动。给自己一个心理暗示,穿好球鞋,打电话邀约昔日球友,他们愉快的说人已经在球馆了,让我自己快点过去。按照熟悉的路线,连奔带跑的向球馆出发,一路上的景色是那么迷人,阳光在树叶上跳动,明晃晃照的人心里舒坦。到了活动场所,老朋友们似乎没有多大变化,还是数着球,酣畅淋漓的处于酣战状态。球馆里发出的乒乒乓乓的声音于我来讲无比动听。在乒乓球弹跳的声音里,我仿佛听到了内心激昂澎湃的声音,我依然如故的热爱着乒乓球运动,只是懒得出门,总是娇惯着自己,放任自流的这段时日里,许多球友却因自身的坚守还在球馆。我除了感激,还有一种特别幸福的感受。我知道我依然喜欢打乒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