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什么,就心动吧。
事实不幸的证明,我是个很容易心动的人,大概这是个弱点。
某一天,我看了一眼一起生活几年的女孩子纤细的,摇摆着的腰肢,柔软的,刻画出些微肌肉线条的小腿,突然就沦陷了。
在此之前,我坚信自己是个异性恋来着。
这段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很快过去,是生活一个插曲,也是我莫名心动的一个经典案例。如果有那么一天,我站在台上要讲解感情史的时候,大概会敲敲黑板,同学们这是一道典型题啊。
我的初恋,某个高三安静而普通的晚自习,窗开着,微妙的似有还无的风,恼人的虫鸣,理科班的教室里散发着男生们不好描述的燥热气息。
他坐在前面,我支着头,看着他露出肩膀发呆。汗水顺着线条分明的肌肉轮廓,划过几乎棕色的光滑皮肤,在我眼里简直熠熠生辉。
当然,让我心动的人也不一定如何适合我,再好的人,终究像那滴让我着魔的汗水一样,划过之后了无痕迹。
几段感情的无疾而终并没有治好我的频发性心动病,却教会我不要追随着这颗不安分的心。
人活着,就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坚持自我,方可得到人生的真谛。
当然,说好的各种诱惑并没有来,我面对的只有一种,烂桃花。
说到这个,不知为何自从我长到一米七多之后,家里给我买的饰品多是水晶,尤其是粉水晶……这是在担心些什么?
大家都是一米多这些东西有什么可在意的。啧啧,肤浅的人类。
莫名的桃花之所以不讨人喜欢是因为我大概是找到了一个不会辜负我的家伙,虽然这货又傻又不会说话还有百分百惹人生气的奇异buff……不过,愿无岁月可回头。
简直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希望我还有机会留着慢慢吐槽。
就来一个宇宙第一典型,某人,其他什么都不重要,有着我最喜欢最温柔的声音。那天,楼下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吵架,楼上在装修,嗡嗡轰隆隆,我躺在床上,不顾形象,四仰八叉,握着手机调戏,嘿,你声音这么好听,给大爷唱个歌。
他说他不会唱,当然没有骗我,他真的不会唱。唱的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有短短一句,然后是略带尴尬和窘迫的轻咳,就这样吧。
突然间就感觉世界美好,一切噪音都被尽数压下。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孩子,可爱到听着这窘迫的声音都觉得心脏嘭嘭的跳的比往常更用力些。
然后,现实就狠狠地教育了我,它告诉我这家伙一点都不可爱……没错,他是一只照片怪( •̥́ ˍ •̀ू )
往事不堪回首。
事到如今,我仍无比享受每一次悸动,哪怕不会辜负那人真心的我辜负数次自己的心。
如此下来,我都不知道自己都讲了些什么,如果高中语文老师看到了大概会把手机砸到我脸上。
我要带着这颗因每次心动而锻炼的格外健壮的心入梦了,希望梦中,有酒有远方,有让人心动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