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两期的清收不良贷款,存在有一下问题:
一是信贷资产质量差。
二是清收手段单。
三是贷款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难度加大。前几年,信合的授权授信和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信贷管理松散,漏洞较多,各级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抵押担保和物质保障不足等问题。在最初形成不良时,由于信贷管理没有及时跟上,本息积欠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致使信合贷资产质量越来越差。近几年,信合虽然通过各种清收手段,进行清理整顿,并对不良贷款责任进行了落实,但由于缺乏有效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而最终造成不良贷款清收无实质性进展。
四是贷款客户信用观念差,致使依法保全信贷资产难。大部分贷款客户受信用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不讲信誉,产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有的恶意破坏和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不图发展,能拖则拖,更有甚的是转移其有效资产,致使银企关系进一步恶化,也有相当部分企业在还贷无望的情况下,人为拖欠或拒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同时,在依法保全信贷资产执行过程当中,法律部门执法力度较弱,信合在起诉收贷案件时往往是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收到的效果确不理想。多数不良贷款仍然在收回的执法过程当中半途而废,造成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作用有限。
五是信贷结构失衡,基层信合的经营管理人员仍存有"惜贷"思想,再加上受上级行授权授信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制约,基层信合基本上不发放新的贷款,就是发放贷款,也只是小额质押贷款和个人住房消费额度贷款。
编辑: 李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