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保证金
01
何谓“保证金”?
现实中多种情况下,都会涉及到保证金,我们今天只聊一种——刑事案件中的保证金。
刑事案件涉及到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人保或者提交保证金。
实际上,不少人可能都不知道这个保证金到底数额应该是多少。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保证金应该是在2千元到5万元之间,大多数时候可能只收5000元或者1万元,只是一种象征而已。
毕竟这个费用后期还是要退还给嫌疑人的,收太多的话,退还的时候也是个麻烦事情。
所以,不少地方,公安机关甚至都不愿意接收保证金,更喜欢让当事人提供人保,也就是保证人,以防止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律法律规定。
02
但是在有个地方姑且叫他J市,就比较特殊,当地公安机关特别喜欢收取保证金,而且是大额保证金。
比如,前段时间的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时,被迫交了50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案件早已经结束,但是保证金据说仍没有退还的迹象。
不知道当地侦查机关在想什么。
不管如何,不管什么案件,能够取保候审,说明这个当事人案情不太严重,至少判三年以下没有问题,甚至判缓刑也是很有希望的。最终结果也确实判了缓刑,毕竟这个被告人在案件中作用不大,加上案件中的审计报告也是漏洞百出。
此种情况下,仍然让被告人缴纳50万元的保证金,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被告人明知自己不太可能判太重,如果违反规定不随传随到,反而会加重处罚,他绝对不可能在此期间违反规定。
哪怕没有保证金,估计都不会逃跑。
天价保证金,实在没有必要。
03
无独有偶。
最近又有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也是在J市那里,只不过不在同一个检察院法院而已。
根据现有材料,证据同样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审计报告,漏洞百出。
部分当事人与案件关联性极小,严格说来都不一定构成犯罪,不起诉应该是比较好的处理方案。
控方在做认罪认罚时,竟然破天荒地提出一个条件——提前缴纳罚金100万元,有期徒刑五年。
当事人自然不同意,按照法律规定罚金最高大不了也就50万而已,何来百万罚金?
最终没有认罪认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六年多有期徒刑,另处罚金20万元。
即便随便判也不过20万而已,哪里有百万之说呢?
如果当初被告人选择认罪认罚,究竟是亏了?还是亏了呢?
80万真金白银换取一年徒刑?
值得,还是不值得?
酸甜苦辣,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
是否过分,想来案件参与人心里都应该有杆秤,他们心里最清楚,因为本来天地之间就有杆秤。
只不过,秤砣一直都在老百姓的心中。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