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我们成了同桌,因为同是运动员,我的性格又偏爽快,所以彼此很是谈得来,毕业这么多年,每次聚会,他都人前人后响亮的喊我同桌,我也很喜欢享受这个称谓。
他爱自嘲,爱压低自己来衬托旁人,旁人和他开玩笑,他乐呵呵地听着笑着,再过分的玩笑也受的起,不端架子。
同学聚会,因为他在,会格外轻松融洽不累人,他像块大桌布,兜着满桌的杯盘碟盏,荤的素的全兜着,让你不知不觉中舒展神经放下戒备,忘了奉承也忘了自夸。
这些年,他的工作地点在不同城市变换,无论在哪,听起来他都算是成功的,对这,我一定不惊讶,我给他总结一下,这源于他待人接物的与众不同,他的处世行事,是侠肝义胆,颇有古风。他总能照顾他人的感受,替他人着想,把老板的事业当成自己的家事,不是面子上真诚,而是骨子里的实诚,最后一荣俱荣。
知世故而不世故,他有他的真性情,我很为他是我的同桌我有这样的同桌而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