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会读书的人,当然更不是一个会写作的人。也许在朋友眼中,没事时总是在朋友圈里分享一本书,顺带些许言语的我,是一个很会读书,很爱读书的人。只是我可以说就连四大名著我都没有完整读过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比如读书与写作,我就是这样,只是喜爱却不懂。
高二之前的我可以说是除了教科书外什么书都不碰的人。一是家在农村并不富裕,虽说拿钱买书家里人定会全力支持;二是因为农村的学习生活没那么多的讲究,更没有那个氛围,课余时间一起玩耍都不够,更没有那个心思。真正开始喜欢读文章并至巅峰,是在高三。那时的学习压力,对于身为山东学生的我来讲,自是不用多说了。记得那时我最喜欢做语文试卷中的阅读理解,不管数学、理综等作业有多少、有多急,我都会先把语文的阅读理解做完,那时是真正的喜爱,喜爱到用心的去读其中的每一个字,并把每一道问题都满满的答出,甚至常常连答题的地方都不够写的,而要另找地方。那时的我是充实的,有时读到煽情伤感处,还会不自禁的红了眼。
对我影响最深,并让我的阅读范畴从“阅读理解”拓展到“文学小说”的是《平凡的世界》开端篇。首次读《平凡的世界》也是在语文试卷中的一篇阅读理解,如今我还深深的记得其开端时的场景——“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当时的我反反复复的阅读,心底也难以压制对其后续故事的向往,我仿若癫狂,难以自已。仿佛心中一直有人在呼唤,呼喊着:“孙少平”。
之后,读过很多书,其中尤其喜爱余华先生的作品。大一时的我才真正读到纸质版的《活着》,很难想象当时是怎样的激情。记得那是在一个下午拿到手的书,整个下午的课程我都在教室的最后面偷偷的看着,其中几度哽咽,几度停顿,几度红了眼眶默默望向窗外。我看书速度很慢,当天一直到凌晨2点多才看完,期间怕影响舍友休息,就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慢慢看。现在想想,感觉是那么的好。只是自《活着》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再难看进去其他的文学小说,就好像一个人吃过一次绝对美味的饭菜后,对于其他的就再也难以下咽,平平淡淡如同嚼蜡。到如今毕业工作已近两年,而买书已是一种习惯,只是读书却愈发的少了。
就写作来讲,我早已不知该执笔何处。我常常在内心郁结时写文,以发牢骚,高二时期的感情挫折更是疯狂,文字中满是幽怨、愤恨、偏激、哀求.....,满满的孩子气,让人厌恶却又被迫怜悯,多么的可笑。高三时日记也写了一本,只是现在是读不下去了。再之后,我已不用固定的载体来写东西,常常兴趣而来,随手拿来张废纸写写画画,之后郑重收起,第二天却又团成纸团丢掉了。
对于写作,个人感觉分为两种,一种写给自己,一种写给别人。而我当属前者。
2017.03.08
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