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4日 星期四 天气:小雪
一大早起来手机的信息不断,今天是情人节,都是来祝我生日快乐,快乐个毛线。这个假期,让我最快乐的是看了三本书,两本都是余华的作品,刚看完《活着》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特别的压抑,一次次的都在想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一次次的经历,福贵亲子送走了身边一个个亲人,然后紧接着又看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上一部作品写得悲惨,但不好过。请允许我用简洁的语言,介绍这部作品。
主人公:许三观
主人公妻子:许玉兰
主人公的儿子: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二乐、三乐
引导许三观卖血的人:阿方、根龙
和主人公发生过性关系的:林芬芳
其他人物:何小勇(是一乐的爹)、刘血头、来喜、来顺。
印象最深的便是这几个卖血的桥段:
第一次卖血
父亲死了,母亲跟着别人跑了,城里的许三观没人照顾,就跑到乡下找爷爷,由于年小的许三观在半路中迷路了,幸好遇到四叔,背着许三观到了爷爷家,在许三观眼里,四叔是许三观的恩人,许三观心里也很尊敬和爱戴四叔。
第一次卖血,对许三观来说只是简单的尝试,在爷爷村里,如果长大了会还不卖血,证明自己有病,身体不健康,最关键的是卖一次血可以挣35块钱,在那个时代,比一年地里的收成还要高,在阿方和根龙的带领下,许三观也卖血,还学他俩点菜,很有气派的点菜。
但是自己挣钱了,却不知道怎么把这钱花了,于是上许玉兰家提亲,成家了。
第二次卖血
随着三个儿子的长大,大儿子一乐的亲生父亲成迷,许三观一直认为一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儿子,对一乐的态度很冷漠。可一乐惹事儿,人家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拉走了,家散了,许三观不得不再次的卖血,赔偿人家,顺便把家里的东西再让人家还来。我心里想着,在那个年代,能做到这种地步,也不错了,白给何小勇样了9年的儿子,结果一乐闯祸,亲爹不管,还不认这个儿子,最终还是许三观收拾残局。可想人性还是善良的,到了大是大非上,还能坚持道德,透露出了许三观的品性,是个正直的人。
第三次卖血
饥荒,为了能让家里人改善生活,于是卖血了,这次卖血,只让一乐吃了红薯,可许三观、许玉兰、二乐、三乐都去饭店吃了面条。一乐,没有能吃上面条,再次自愿的找到亲爹——何小勇,说是:上次是我妈让我来的,这次是我自己来的,是自愿来的,只要你能让我去某个饭店吃一碗面条,我就认你做亲爹,我就不回家了,住在你这里。饥荒年代,别说面条了,就是一个小红薯都没有了,何小勇哪里来的钱让他吃,再说了何小勇压根都不认这个儿子,一直在否认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最终一乐没有在何小勇这里讨到一碗面条,离家出走,许三观找到一乐的时候,立刻带着一乐去饭店吃面条,在一乐心里,不管外人说啥,许三观就是我的亲爹,这就是我的亲生父亲。别人说的何小勇,在一乐眼里就是个王八蛋。
第四次卖血
林芬芳摔断了腿,许三观看她,没想到发生了关系,许三观也是个老实人,给林芬芳买点补品送去,可是没想到,补品送了,但人家的丈夫闹到家里来,还让邻居看不惯许三观。
第五次卖血
这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乐,知识青年下乡,一乐被分到乡下,临走的时候,卖血了,把30块钱给了一乐,说可以给二乐10块15块的。可见,在许三观眼里,一乐早已经是自己的儿子了。(是何小勇快死的时候,半仙说让何小勇的儿子,坐在烟囱上,向西的方向大声喊:爹,别走了,爹你回来,喊半个小时,一乐怎么都不愿意喊,直到许三观出现,喊了几声,要不是许三观来,一乐没准一句都不含。)
第六次卖血
刚买完血,二乐的队长要在许三观家里吃饭,为了能让儿子早点回城,许玉兰让许三观再次的卖血,许三观到了医院里,一直在祈求刘血头,结果刘血头答应了,许三观又卖了两碗血。此时,根龙由于卖血过多,死了,吓坏了许三观。
第七次卖血
这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最感人的,又是为了一乐。一乐在乡下得了肝炎,为了凑够医药费,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了上海。但是在路途中还有不少的插曲,碰到了来喜和来顺,此时的许三观已经是卖血的老人了,来喜和来顺算是许三观的徒弟吧,告诉他们:卖血之前一定要喝水,喝到撑,这样体内的血不会太浓,卖完血就要下馆子,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猪肝是造血的,黄酒是活血的,别忘记了,黄酒要温一温。
但是,作者好心,让一乐活了下来。
第八次卖血
这次的卖血是最可悲的,你看,每次卖血,许三观都是为了别人,可最后一次想卖血是为了自己的时候,可不能卖血了了,人老了体内的坏血比好血多,许三观单纯的为了自己卖一次血,都不行。
于是故事就 这么结束了。没有过多的华丽语言,但是每次卖血都透露出人性的美,在解放初期,许三观算是很有修养的人。这个寒假,没有白过。
抬头瞬间,还是飘着雪,春天了,家里还在下雪,那就静静的听下雪的声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