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作之后认识的老秦的,他是很典型的北方人性格,特别的豪爽,和谁都可以聊上那么几句,门口的保安大叔,扫地的阿姨都和他很熟,他个子很高,估计有185,身材很是魁梧,我身高158,每次站在他面前就很怕他像拎小猫一下拎着我,不过个子高的人大概对于个子矮的人,都会有种莫名的保护欲,每次我受欺负了,他往我旁边那么一站,对方从气势上就明显会弱很多,不过老秦不会打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现在是文明时代,不能以武力去解决问题,我听到他说完这句话之后一脚踩死了一只昆虫,一时竟不知该不该相信他说的这话。
一个在北方早已事业有成的男人千里迢迢地跑来南方工作是为了什么,老秦说是为了爱情,我有些不信,现在怎么可能会有男生为了女生做出这么不理智的行为的,男生可比女生现实多了,于是老秦便和我讲述起了他的爱情故事,他从初中时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成绩好,长得好,人缘好,总之处处都比他好,那个时候的老秦认识了一群已经辍学的街头混混,每天的日常就是逃课,打架,斗殴,好似这样的生活比学生安安静静坐教室里上课要鲜活的多,直到有一次和人打架受伤了遇到那个喜欢的女孩帮他包扎好伤口,他的人生轨迹才开始因为她而变得不一样,他认识的人多,很快便知晓了女孩的名字,班级等一些基本信息,但是却一直没有勇气再上前和她主动说一句话,他们最近的一次距离是在老师的办公室里,他在被批评,而她却是在和老师讨论参加市里比赛的事情,那一刻一种深深的自卑感萦绕在他的心中,也是从那一刻开始,他下定决心要改变,要追上女孩的步伐,就这样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后面的大学,他们都是在同一所学校,只是女孩从来都不认得他,他也始终没有鼓起勇气去和她说一句话,这样直到毕业分开,说到这里的时候老秦没有再说下去了。
“那后来呢?”我忍不住追问到。
“没有后来了呀,听说她好像现在已经结婚生子了吧。”老秦突然又换成一副不着调的模样。
“你不是说你来这里是为了爱情吗?她是不是在这里。”
“我唬你的,你真的信呀。”
“我.....”
“哈哈哈.....”老秦露出奸计得逞的狂笑,此事就此告一段落,我也只当这个故事是老秦闲着无聊,故意编出来说给我听的,直到有一次公司聚会时无意间听到有人谈论起方璐,说她和老秦居然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问老秦认不认识,平时爽朗大方的老秦却对这个问题显得有些拘谨,只道我们不同专业的,学校那么多人,就算我认识人家,人家也不见得认识我呀。
正说着方璐不知何时端着酒杯走了过来笑着说道:“怎么可能不认识呢,我们初中,高中,大学都是同一所学校的,我之前还给你包扎过伤口呢,想必你也忘记了吧。”
不知是不是喝过酒的缘故,老秦的脸颊居然微微有点泛红,笑着回应道:“确实不记得了,没想到我们还是那么多年的校友呢。”
听着他们的对话,我立马联想到之前老秦和我说的那个故事,难道方璐就是老秦一直心心念念奋不顾身要过来的那个人,为什么他要假装不记得呢?方璐是我们的上司,也是这家公司的副总,而总裁就是她的爱人,当然她绝对是有真才实学的,不是靠老公上位的肤浅女人,可以说公司有现在的成就,她至少有一半的功劳。
方璐过来是敬酒的,说了几句感谢员工对公司付出这样的场面话就走了,我注意到在方璐走来一直刻意低着头的老秦,此时却望着方璐的背影怔怔的发呆,我故意坐到老秦身边说道:“你说的那个爱情就是她吧。”
“是她。”这次老秦回答的倒是爽快。
“那为什么要假装一直都不认识,为什么不告诉她你的想法呢?”
“没必要了,她现在有自己的幸福,不想给她造成心理负担。”
“那为什么还要千里迢迢过来这里呢?”
“有些人你明知道不可能的,但光是远远地看上一眼也是好的。”
“老秦你真的是我认识的男生中为数不多的专情的。”
“现在管这种专情叫舔狗。”
“我不喜欢舔狗这个词,总觉得不管是单向的还是双向的爱恋,都应该被尊重。”
“嗯嗯,我也这么觉得,你不是写字的嘛,能不能帮我把这个故事写下的。”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文笔不好,只能是把你对我说的话,加以修饰复述一下,文章的标题叫什么。”
“叫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吧。”
“这个标题别人用过。”
“那就写致老秦终将逝去的青春。”
看着老秦那认真的模样,我一时无语,不过还是很诚恳地回复了句:“好吧”
写在最后的话:据说,人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