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出生在农村、并在农村长大的七零后女性,从小耳濡目染过很多关于重男轻女的事儿。据说,如今社会,女性缺口已经达到三千万。三千万女婴去了哪里?这是个沉痛的话题。
小时候,有些成年长辈会对我说:“跑快了,你个鬼丫头,杀了过年!”,看着他们半认真半开玩笑的样子,我格外不解:过年了,不是杀猪吗?怎么说杀丫头过年的?
更不解的是,我什么时候跑快了?怎么跑快了?
稍大后,我明白了,长辈是嫌弃我是个女孩子呢!
在我成年后,小姑说起过我刚出生时,家里气氛有点紧张。小姑小心翼翼地走到母亲的床边,要看我,母亲淡淡地说:“喏,就在床里边,跑快了,是个丫头。”
我是家里的第二个女孩子,幸运的是,成长过程中,极少有被父母轻视或嫌弃的感觉。
由于天生体弱,脾气又天性倔强,作为一个女孩子,毫无各种乖巧懂事。给家人造成的麻烦,数不胜数,远远胜过男孩子。一言不合就哭得声嘶力竭,哭晕过去为止。或者,能把地板跳出个坑来。凡事必顺着我,有次我想要自己拿十元钱去买块糖,母亲担心弄丢,迟疑了片刻。等到她再给我的时候,我觉得已经迟了,把十元钱撕得稀烂。
在我三岁左右时,发生过一次洗澡事故。大概是安排给我洗澡,我玩得正起劲,不肯洗。然后,家人就给姐姐先洗了澡。待到我玩够了后,想要洗澡时,发现姐姐已经洗了澡这个“既定事实”后,便不依不饶,哭着喊着:“鬼叫你给姐姐先洗的?……”
被家人捉到澡盆洗澡时,她们洗,我就抓地板上的灰往身上摸。这样反反复复,换了三澡盆水,我还是只泥巴狗。那个时候是大集体,出工挣工分的日子,大家本来都累,被我一折腾,几乎个个筋疲力尽。
父亲忍无可忍,拿着竹条子,抽得我浑身起疙瘩条,疙瘩条上冒鲜血。我依然不妥协,更不求饶,哭着、挣扎着一直喊:“鬼叫你给姐姐先洗的?……”最终,我晕死过去。被爷爷急救过来后,第一句话依然是:“鬼叫你给姐姐先洗的?……”
这是父亲生平第一次揍我,也是最后一次。也是母亲从来都不敢对我说句重话、一直耐心地哄着我的缘故。她知道,谁惹了我,我会拿命跟他拼,谁发脾气打我,要么打死我,要么还得顺着我的意思办。村里人知道我的古怪脾气,一点就爆炸,总有好事者,逗我大哭。母亲常常只得带着哭腔求众人做点好事、不要惹我。
现在想来,我对父母作过的恶真多!
后来,弟弟出生了,我也丝毫没有受到任何的怠慢。当时的家庭条件大概挺好的,我永远记得父亲经常用网兜带回一满兜子的苹果,埋在米缸或谷堆里,要吃的时候,就掏一只出来,洗干净后再给我抱着啃。如果弟弟想要吃的话,得跟我“打商量”、给我“戴高帽子”夸奖:“哎呀,小姐姐真好呀,懂事,又乖,还跟弟弟分享苹果。”我高兴了,就同意分一小半苹果出去。
略大之后,开始懂道理,脾气没那么坏了。在母亲的调教下,变得稍微乖巧、不怎么惹事儿。但是,依然是不容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尤其是对我是个女孩子这方面。
夏季里,双抢干完农活,往往就脏得无异于一只泥巴狗。回家前,顺便去池塘洗干净衣服,是经常的事儿。偶尔贪玩,在池塘里洗澡后再回家。偶尔还会顺路爬树摘梧桐果实吃。
偏偏村里有个叫老四的成年人看不惯我了,嘲笑我:“一个丫头,还在池塘洗澡,丑不丑?”那种鄙夷嘲讽的眼神和语气,令人格外厌恶。第二次,在他再次表示嘲讽的时候,我顶了他一句:“你有什么资格笑话别人?一个劳改犯!”大概是他没有想到一个小丫头,会拿他的致命点反击他,被噎得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因为,他的确坐过牢,刑满释放。
那个时候,对女孩子的要求挺多的。记得最深刻的是,镇上有些女性穿着泳衣到村里的池塘游泳,开始是一个老婆婆看不下去,觉得那些姑娘们有伤风化,劝诫她们尽快离开。后来,越来越多的老婆婆、大娘和婶婶赶到塘埕上,加入到“讨伐团”中。从最初的劝诫、警告,到后来拿竹竿子轰那几个姑娘。自那以后,镇上再也没有女性到村里的池塘游泳。而那些穿着裤头子的成年男性、那些裸体的半大小子,都不会被归为有伤风化的一类人。
如此种种,在我幼小的心灵里,逐渐开始明白这是个重男轻女的社会。
再长大些,得知婶婶婆家堂弟将自己所生的第三个女婴遗弃。故事很戏剧化,被遗弃的女婴被大姑村里的人从火车上捡回家收养。婶婶去大姑家走亲戚时,出于看热闹的心理,去看了那个捡回的女婴。结果,从女婴的眉眼间,一眼就认出了是她堂弟的女儿。后来,这个女婴被父母索要回去。现在,这个女婴已经在原生家庭长大成人。不知道是否有人跟她提起过那段被遗弃的往事,但愿没有人提起,毕竟,得知曾被亲身父母遗弃,是一种多么深的伤害!
没有儿子的农户,在农村会被视作“绝户”,受尽族人的排挤和嘲讽。在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年月里,很多农村妇女在传统思想的毒害下,为了生育一个男孩子,以牺牲身体的健康为代价,不断地做人为选择胎儿的事,沦为生儿子的机器。
这些因素,都造成这个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许多女婴的地狱,在腹中就被扼杀、出生后被直接溺死,或被遗弃的事,屡见不鲜。男女平等、善待女性、珍爱女婴,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