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变记忆便迷人
情令眼浅了便情深
认识一场 如雷雨一闪
就此 没有下文
无憾也觉得是遗憾
文:张脚脚
大陈直勾勾盯了我一晚上,我故意无视她欲言又止的小眼神。
半个小时后,她终于绷不住了:“那个,大脚,我有事儿想给你说”。
我头抬也不抬,说。
“我怀孕了。"
我顺势钻进被窝:没什么事儿,我睡了啊。
开国际玩笑,大陈是万年单身汪,男性绝缘体,洁身自好,冰清玉洁的文艺女青年,怀孕?怎么可能。
她接着说,好啦,其实我想说的是能不能借我一万块钱。
这厮真是够了,还不说实话。我懒洋洋翻过身:好,明天卖肾去。
大陈支支吾吾:“你不要这样嘛,其实我是骗你的,我确实有事想对你说,可是我害怕你取笑我。其实...今天老徐联系我了,我,我哭了”......
我果然肆意嘲笑了她一番,不是因为她又为老徐哭这事儿,而是她在提及前任时一系列可爱的前戏。
老徐,大陈前男友。俩人的爱恨情仇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简单来讲,就是一对纠缠了9年之久的痴男怨女。
彻底分手后,大陈信誓旦旦地讲再不会为他掉一滴眼泪。这么多年过去了,俩人再次联系大陈还是哭了,所以她觉得自己没出息,怕我嘲笑她。
从此萧郎是路人,也不用两相决绝
前任,永远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就如同一根卡在喉咙里想吐却吐不出来的刺,别人看不到是否还在,只有你自己知晓,吞不下去吐不出来。大家都说分手后要做一个好的前任,不去打扰,一别两宽,可是真正做到的却寥寥无几。
记得大学那会儿,我和我的几个好朋友共枕而眠。女孩子在一块儿聊些私房话也是自然,聊到深夜突然没了话题,大家也渐渐有了困意。后来其中一个冷不丁蹦出一句:你们知道吗?我特别想给那谁打个电话。我们一下来了兴致,睡意全无,那谁我们当然知道是谁,她的初恋呗!另外一个朋友更是兴奋不已:口是心非的女人,不是早就忘了吗?恩恩?
前任二字成功撩拨整个夜晚,那天我们聊到天亮。
有的人说前任就是用来忘记的,分手后不应该联系,不应该想起。可事实是,每个人都是感情动物,真心爱过的人不可能不会想起。可是啊,大家都这么说了,好像忘不了前任倒成了自己的罪过,显得自己有几分低贱。于是就强迫自己不去想其实,迫不及待证明没有他自己可以过得很好。不过是欲盖弥彰罢了,前任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再说,真正的忘记从来不会刻意,也绝不会吃力。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忘不了前任成了一件难以启齿的事儿,好像谁惦念前任就是超级无敌大傻叉似的。有谁忘不了前任大家通常会摆出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惋惜脸,不屑地说,爱得起放得下,勇敢敢爱也要勇敢分,别婆婆妈妈犯贱,要潇洒如此云云。可是说到底我们不过是个爱犯贱的普通人,真正分手后把前任忘的一干二净的有几个?
人又不是只有七秒钟的记忆鱼。再说前任这种超神的生物怎么可能说忘记就忘记,忘不了就忘不了呗!又不丢人,忘不了不代表放不下。千帆过尽各自成长,发现彼此真的不合适,可是因为曾经爱过,还是打心底里希望他过得好,过得开心。不再期望复合,不再沉迷回忆。偶尔回头看,但也要承认未来没有他没有也会很幸福,而你也离开他也是如此。
有人说,除非你是心存幻想,想让前任变现任才会有忘不了一说。不排除有些人比较极端在分手后念念不忘希望复合,无所不用其极不让对方好过。
可是一个人的感情都是阶段性的,分手之后看到两个人之间无法修复的裂痕,慢慢放下的大有人在。但放下不代表以后会永远不想,偶尔睹物思人回忆过去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是曾温暖过彼此的心上人。
很多时候前任都隐匿于只言片语之中,循迹于心底眉宇之间。我相信受前任撩拨得绝不只是三两个,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把前任放在心底小心收藏是没错,可是啊,一直关在那个阴暗的角落,会有些潮湿。倒不如时不时拿出来晒一晒,挂起来,给予阳光雨露,放他出来透透气。
如果你有现任,偶尔想起故人也没什么不妥。短暂的想念之后好好珍惜眼前人就是了。
如果你单身一人,触景生情又没什么坏处。大大方方承认,一笑而过,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是了。
有人说,你早晚会忘记前任,只是时间问题。可事实上在感情上,时间不过是个自称包治百病的庸医,治标不治本,忘不了很正常。有一个忘不了的前任,不容旁人置喙,也不用他人同意。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明明忘不了还死鸭子嘴硬才是真正的丢人。
第六感里说:人们有时候以为失去了什么,其实没有,只是被换了个地方。
没错,前任,你并没有失去,更不会忘记。他只是被你放在了另一个地方。
一个偶尔经过却再不会驻足的地方。
人若变记忆便迷人 无憾也是有憾 忘不了就记着 也没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