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是近年来从未有过的酷暑。拾眼望去,用泥土加固的房顶上的瓦片,像铅一样反射着昏沉的日光,连屋檐下做的燕子窝,在这种状态下,也会让人们想到,那里面的雏鸟和燕蛋,会不会就那么被闷杀!到处的农田里,亚麻也好,玉米也罢,全都因大地散发出的热气而瘫软地耷拉着脑袋,根本看不到一片没有枯萎、仍是原样的绿叶。农田上空,也许近来的热气顶住了接近地面的大气吧,在这晴天里也显得阴沉沉的,形似山峦的云峰,像用炒锅炒出来的菜丁一样,一团一团地浮在空中——“酒虫”的故事,说的就是在这大热天,特意到打谷场来的三个男人的故事。
说也奇怪,其中的一位,赤身裸体,就那么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更奇怪的是,不知为何,他的手脚竟被人用细麻绳一圈一圈地捆绑着。可他本人却看不出有丝毫的痛苦。此人身材矮小、脸色红润、胖得像猪一样,让人感到有些笨重。他枕边摆着一只大小适度的陶瓷缸,里面装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另一位是身着黄色法衣、耳垂小青铜环、看上去长相古怪的出家人。此人皮肤异常渤黑,加以头发胡子卷曲,看样子很像来自葱岭以西。他一直很耐心地挥动着红柄麋鹿毛扇,为那个赤身裸体者驱赶叮人的虻蝇。但他毕竟有些疲惫了。这会儿,他走到那只陶瓷缸旁,摆出火鸡一般的架式,郑重地蹲了下来。
剩下的一位,跟这二位离得老远,站在打谷场角上的草棚檐下。此人下巴尖上留的胡子像老鼠尾巴,瞧那副打扮,长长的黑布大褂拖得足以蔽住脚后跟,褐色腰带的结头凌乱地茸拉在腰间。从不时小心翼翼地挥动几下白羽扇的样子来看,这准是学究之类的人。
三个人像商量好似的,全都缄口不语,连身子都一动不动。往下会发生什么事,诸位一定会很感兴趣,并为之屏息以待吧!
时近正午。狗也许都睡熟了,周围不闻一声吠叫。打谷场四周的亚麻和玉米,绿叶反射着阳光,寂静无声。一眼望去,整个天空热浪滚滚,人们怀疑,如此干旱,云峰是不是也在喘息。视野之内,顺气的好像只有这三个男人。他们像安放在关帝庙里的泥塑一样,一直沉默不语……
当然,这并非日本的故事。它发生在某年夏天,中国一处叫长山的地方,一个姓刘的人的打谷场上。
二
赤身裸体躺在大热天里的,是这个打谷场的主人,姓刘名大成,在长山是屈指可数的大户之一。此人嗜酒如命,从早到晚杯不离手。其酒量非同寻常,有道是“每独饮必尽一瓮”。而且,如前所述,家有“负郭之田三百亩,种黍其半”,因此万无豪饮而忧家财之虞。
至于他为何赤身裸体躺在这大热天里,其中有这么一个原委——当天,刘某与酒友孙先生(即那位持白羽扇的学究)一起,在一间通风的屋里,倚着竹床,正在对弈。这时,使唤丫头进来禀报:“现有一位什么宝幢寺的和尚,说一定要见主人,该如何是好?”
“什么,宝幢寺?”刘某眨巴着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立即撑起那胖得发烫的身躯,吩咐说:“那就请到这里来!”然后看了一眼孙先生,补充了一句:“大概就是那个和尚!”
这位宝幢寺的和尚,是来自西域的蛮僧。他既通医道,又懂房中术,在这一带颇负盛名。例如传说经他一治,张三的黑蒙很快好转啦,李四的痼疾当即痊愈啦,传得神乎其神。对此两人都有所耳闻。这位蛮僧今天为何特意来到刘家?在记忆之中,刘家并未请过他。
顺便说一下,刘某本来并不好客。不过,如果有一位客人来访,此时又有新客到来,一般说他是会马上会见的。因为他保有一种孩童般的虚荣心,喜欢在客人面前炫耀自己善于交际。何况今天这位蛮僧是近来出名的人物,见见这位客人并不是害臊的事。刘某说要见客,其动机也许就在这里。
“有什么事呢?”
“当然是来化缘喽!他会说,给些布施吧!”
两人正在这么议论,不一会儿,蛮僧在丫头的带领下走了进来。这位出家人身材高大,目如水晶,体态怪异。他身着黄色法衣,卷曲的长发令人厌恶地披散在双肩上,手持红柄麋鹿毛扇,慢吞吞地站到了房间当中,既不打招呼,也不开口说话。
刘某犹豫了一会儿,总觉得有些蹊跷,于是问道:“有何贵干?”
蛮僧见问,开口说道:“是你吧,那个嗜酒的人?”
“是呀!”刘某被冷不丁一问,含糊地应了一声,同时像求援似的地望着孙先生。孙先生却故作姿态,只顾独自往棋盘上投子,根本不予理睬。
“阁下可知道自己得了一种罕见的病?”蛮僧这么叮问。听说有病,刘某露出了惊讶的神情,边撑着竹床边问:
“你是说病……”
“是的。”
“可我从小起就……”刘某正要往下说,蛮僧打断了他的话。
“您是说喝多少也不会醉吧!”
“……”刘某死盯着对方的脸,再也没有说话。确实,此人无论喝多少都从未醉过。
“这就是有病的证据哟!”蛮僧微微一笑,接着说道:“你肚子里有酒虫。不除掉它,此病好不了。贫僧是来治你的病的。”
“治病?”刘某满腹疑团,不由得叫出声来,但马上觉得怪害臊的。
“正为治病而来”。
这时,一直默默地听着两人对话的孙先生突然插话说:
“用什么药?”
“不,药什么的,根本用不着。”蛮僧简慢地答道。
本来,孙先生是无端蔑视道佛二教的。因此,即使与道士还是僧侣在一起,他也很少开口。而今天之所以突然发问,完全是由于对“酒虫”这个词的兴趣。这位也嗜酒的先生一听到酒虫,多少有些担心,觉得自己肚子里是不是也有酒虫。但听到蛮僧勉强的答话,他一下子感到自己被捉弄了似的,所以稍稍皱了一下眉头,仍旧默默地往棋盘上投子。与此同时,他心里在想,刘某竟然会见这么一位狂妄的和尚,真是糊涂至极。
刘某方面,当然没有把此事故在心上。
“这么说,是用针灸?”
“不用,还要简单!”
“那么,是用符咒?”
“不,也不用符咒!”
重复上述对话之后,蛮僧简单地把疗法给刘某作了说明——据他说,只需赤身裸体,死晒太阳即可。刘某感到这真是太容易了。既然这样就能治好病,那就最好请他治治。再说,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接受蛮僧的治疗,其中多少也是受好奇心的驱使。
刘某终于客气地说:“那就请您给我治一下吧!”——刘某赤身裸体躺在大热天的打谷场上,原因就在这里。
治疗开始,因为蛮僧说好身体不能乱动,所以用细绳将刘某的身子一圈圈捆住,然后吩咐一名侍童,将一只装满酒的陶瓷缸拿到刘某的枕边。刘某的酒友孙先生既然在场,当然就是这一奇异疗法的见证人。
洒虫为何物?它从肚子里消失后会怎么样?枕边的酒缸用来做什么?其中奥妙只有蛮僧一人知晓。这么说来,一无所知却赤身裸体躺在大热天里的刘某,岂不是太愚笨了!普通人所受的学校教育,实际上大体都是与此相同的。
三
真热!汗水不停地涌出额头,一汇成粒珠,就“嘶”地一下带着一股热气淌进眼里。偏巧手被细绳捆着,自然没法伸出来擦拭。本想晃动一下脑袋,改变汗水的流向,可当即感到——阵剧烈的眩晕,只好遗憾地打消这一念头。这时,汗水毫不留情地润湿了眼睑,沿着鼻翼流到了嘴边,一直流到下巴底下,实在令人难忍。
他刚才还一直睁着双眼,死盯着的热发白的天空和叶子耷拉着的麻田。可在汗如泉涌后,他连这个都无心去看了。刘某这才体会到了汗珠渗进眼里的滋味。这时,他一副屠宰场上的羔羊的神态,老老实实地闭上了双眼,一动不动地让烈日烤晒。这一来,脸也好,身体也好,裸露部分的皮肤渐渐感到发痛。整片皮肤行将四分五裂似地绷得很紧,皮肤本身当然完全失去了弹力。全身到处都是火辣辣的——完全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那种刺痛。这比流汗要痛苦得多。刘某有些后悔不该接受蛮僧的治疗了。
然而事后看来,这还不是最痛苦的阶段——这时,他喉咙开始发干。他也知道有个叫曹孟德什么的人,谎称前方有梅林,以解军土之渴的故事。可在眼下,无论他怎么想象梅子的酸甜,喉咙的干渴依然如故。他试着动动下巴,嚼嚼舌头,嘴里仍像着了火。如果枕边没有这只陶瓷缸,他肯定多少还能忍受一些,问题是香醇的酒味从缸口不断向他的鼻子扑来。也许是心理作用吧,他甚至感到那酒香越来越浓。刘某心想,哪怕只看看酒缸也好,于是睁开眼睛,翻起眼珠拼命往上看,但只能看到缸口和鼓出的缸身上半部。虽说只能看到这些,但他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满满一缸黄澄澄的美酒。他不由得用干燥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但仍不见有唾液分泌出来。眼下连汗水都己被晒干,不像刚才那么流淌了。
这一来,又有两三次剧烈的眩晕。头从刚才起就频频作痛。刘某心中开始怨恨起蛮僧来,同时又怪自己为什么要听信那家伙信口雌黄,来受这种糊涂罪。嗓子越来越干,胸口莫名其妙地想吐,忍也忍不住。刘某终于绝望了,打算向枕边的蛮僧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于是喘着粗气开了口……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刘某感到难以言状的一团东西正缓缓地从胸口向喉咙爬上来。这东西既像是蚯蚓在蠕动,又像是壁虎往上蹭。总之是一种柔软的物体,以一种柔和的动作,顺着食道一点一点地向上拱。最后,这东西硬是挤过喉节,猛地穿过口腔,乘势窜出嘴外。
与此同时,陶瓷缸那边“啪嗒”一声传来了什么东西落入酒中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蛮僧立即抬起一直稳坐的屁股,一边解开捆在刘某身上的细绳,一边说:“酒虫出来了,放心吧!”
“出来了?”刘某哼哼着,拾起晕头转向的脑袋,忘却了难忍的干渴,就那么裸着身子,向缸边挪去。看到这一情景,孙先生也赶紧用白羽扇遮着阳光,急匆匆向两人这边奔来。三人一起向缸里窥看。只见酒中有一个肉色像红土一般、小鲸鱼似的东西在游动。那东西长约3寸,有口有眼,好像在边游动边饮酒。看到这东西,刘某当即感到一阵恶心……
四
蛮僧的疗法立显其效。从那天起,刘大成开始滴酒不沾。现在,据说他连酒味都不愿闻了。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从那以后,刘某的身体却一天天衰弱下去。今年是他吐出酒虫的第三年,往日他那大腹便便的风采已经看不见了。色泽暗暗的皮肤满是油污,紧包着那削瘦的脸骨。霜白的鬃发稀疏地残留在太阳穴上。一年之中,他要卧床多少次,谁也说不清。
从那以后,每况愈下的不仅是刘某的健康,他的家产也江河日下。昔日以三百亩计的负郭之田,已大部分落入他人之手。刘某自己也不得不操起使不惯的锄头,打发每日寂聊的时光。
吐出酒虫之后,刘某的健康为何恶化,家产为何衰落——人们将刘某吐出酒虫和其后的零落作为因果关系加以考虑后,自然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时至今日,这一疑问一直在长山各行各业的人中反复议论,而且从他们口中得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现列举在这里的,实际上不过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三种。
答案之一。酒虫为刘某之福,而非其病。由于偏巧碰上了昏庸的蛮僧,他自愿放弃了这一天赐之福。
答案之二。酒虫为刘某之病,而非其福。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每饮必尽一瓮的酒量,终究是常人不可想象的。因此,若酒虫不除,刘某不久必死无疑。这样看来,与其贫病交加,不如说是刘某的福份。
答案之三。酒虫既非刘某之病,也非其福。刘某过去只嗜饮酒,他一生如若无酒,则其他也不复存在。从这点来说,刘某即酒虫,酒虫即刘某。因此,刘某除去酒虫,无异于自我扼杀。也就是说,从忌酒之日起,刘某只留下一副空骨架,已非原来的刘某了。刘某自身不存,那么昔日他的健康和家产如大江东逝,也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