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住校,有一次我姐来学校看我,带了一本书,《牛虻》,粗糙的纸张,或深或浅的印刷。那时,买盗版书比正版书容易的多。那时,也是不准读课外书的。我把书藏在褥子下面。有一次学校突击查寝室,据现场目击的同学跟我说,老师掀开褥子发现了书,看了封面后,又把书放回去了。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就这样,在老师的网开一面下,我读完了这本书。
不记得当时看完后是什么感受了,现在想想,这本书对那些热血沸腾,想通过苦读来改变人生的年轻人来说,就如同一个江湖后生看到金庸小说中杖剑天涯的大侠,对自己的未来有着无数的遐想。期待着,自己也在经历着那么一场牛虻在拉美似的历练,转身回归,来一番英雄壮举,留一段神话在世间激励后来者。
这两天又重读了一遍,心中竟然没有起任何的波澜,惊叹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第三人称,全视角,这种写法,读起来踏实而单纯,文学发展到现在,形式与风格越来越复杂,但把事儿说好,形式没有高低进化之分,但人真的是有成长之说,或者说成熟,但所谓的成熟与不成熟当真也是没有高下之分,性格、经历使然。成熟七分,六分或是五分,社会就像一个食客,几分熟都有人偏爱。
上学的时候,觉得未来有无限的可能,不待见周围所有的一切,总觉得有一天,自己会跳出这所有的一切,拥有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轻舞其间,一切完美。后来,才发现,生活就是一个个水池,跳离这个,跳进那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都是一地鸡毛,满眼苟且,不管在哪个池子,不用力的扑腾,都要沉底。
牛虻的传奇与英勇就义,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用自我牺牲来践行自己的信仰,他成了传奇,但这是文学,文学写得是个体,但永远不代表着某个个体,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只能等着读者自己去摘,往自己或者他人身上套,然后共鸣,如果不去套,要么你是一个文学评论家,要么你就是一个识破文学伎俩的人。
看吧,人到中年多可怕,怪不得年轻人懒得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