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过,她爱过,她努力过,得之是幸,不得是命。当然,年少时的我们如何会相信会有得不到的宿命。”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想到我的签名: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应该是差不多六月份改的签名,很幸运得到了他的一个赞,今年的六月份比之去年毕业季的六月份似乎更加悲伤,我从未想过我自己会把我的情绪让他知道,在那之前我是羞涩的,犹豫的,但却还有些许期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为自己无憾,或许近乎有些自私了,我以为我在失望之后会一点一点忘记,可事实却背道而驰,偶尔看到他的消息也会想好久,越想心越痛,或如抽丝剥茧,一丝一点难以痊愈。多少次看着他的头像却不敢点进去,生怕被他察觉我依然没有因为他的拒绝而忘记他。开学之前我剪了留了三年的头发,我发觉我还是喜欢短发,利落,干净。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之所以留长发只是因为一次聚会他说我扎辫子很不错。我有时想若我早些和他说,至少在他有女朋友前和他说我喜欢他,是不是会有变化,然而我明白,这只是自欺欺人罢了,他有过那么多的女朋友中,每一个都比我生动,比我漂亮,他拒绝我也是理所应当,一个人有自知之明是多么的痛苦啊,我很羡慕那些被别人说没有自知之明的人,起码她们可以不顾自己内心的枷锁,努力去追寻自己想要的。在那次拒绝后,我不得不承认,不是你的,你即使用尽心思,费尽力气,依旧于事无补。“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也只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方式罢了,我或许还年少,可也不得不认命,发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很明白他会看到,然而他连这样的自我安慰都要给我加上句点。他可明白他这样的一个赞是在告诉我,放弃吧,不要留恋了,不是我的就不要惦念了。
两年前写的,发现自己越来越后退了,突然就变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人际关系处理不好干脆放弃了,爱情没有也没有那么奢望了,友情也不想强求那么多了,在我这个年纪这么无欲无求,我是不是应该找座山,搭个茅草屋,出家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