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青春还是青春误我

90年代初的萧远还是个刚出社会的大小伙子,恋爱三年的初恋跟着另一个男人走了,还狠心地把萧远曾经送出的礼物都丢了回来。他也就此离开了毕业分配的工作单位,带着一把吉他开始了乐队的走穴生涯。萧远是个大高个子,生得十分白净,一张稚嫩的娃娃脸上架着副眼镜,背着吉他在台上演出的样子潇洒极了。与莎莎的相识似乎是命中注定,就如同后来的无疾而终一样都是命运的编排。

莎莎很漂亮,初识的时候,她与歌厅经理同来,说是经理的妹妹,跟着哥哥过来玩。莎莎是个被造物主精雕细琢的姑娘,姿容俏丽,身段婀娜,倾泻下来的长发直达腰际,比起当红的女影星都是难分伯仲。她还是个爽朗的性子,一整夜都是咯咯地笑着,眼睛亮闪闪的好看极了!那晚,乐队几个哥们的演出都更热情了,谁都想吸引这个曼妙女郎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多停留几分。散场已是后半夜,经理拉着莎莎过来与诸位告别后便一同离开了。都说男人是视觉动物,素日混迹于声色场里见惯了美人的小伙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都盼着能再见莎莎,真真是见之不忘、思之如狂。

那段日子的萧远还沉浸在失恋的愁绪里,总是自顾自地在角落练琴,除了音乐,其它的一切几乎都与他无关。落在莎莎的眼里,萧远这副遗世独立的样子与周遭聚拢过来的男人太不一样。后来的几日,莎莎几乎日日都来,时而静静地坐在台下,时而蹦到台前来喝彩,时而喝了酒那就是“美人既醉,朱颜酡些”。时日长了,萧远注意到的是台下有一双常常注视自己的迷人的眼睛。

那夜散场已是凌晨2点,萧远背着吉他与几个伙伴从大门出来,在车棚里取了自己的脚踏车。萧远每日离开歌厅回家都是过了大马路后经过一条不长的巷子,那日他照旧蹬车向前,巷口昏黄的路灯下是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此人正是莎莎。萧远到巷口被莎莎拦下,莎莎并不客气,像是认识了许久的朋友:“送我回家?”还没等萧远开口,莎莎已经坐上了他的后座还自报了家门地址。萧远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脑袋,嘴角泛起一丝满足的微笑,一路穿梭在城市安静的大街小巷。莎莎住在6公里开外,萧远骑得不快,一对年轻男女的身影安静地徐徐前行。二人很少在这样独处的时候说话,虽没有讲不尽的情话,却有一种心底里溢出来的小甜蜜。

之后的小半年,莎莎都在同样的地方候着,萧远也都准点出现,那段安静的脚踏车后座岁月,萧远至今回忆起来都觉得“岁月静好”大抵就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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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的业务日益成熟起来,业务量也渐渐大了,还接了不少外地的活计。要开始去外地演出了,萧远有些舍不得日日相见的莎莎,他想向她告白,他决定向她告白。萧远自信,莎莎的心意一定也与自己一样,只是谁都没有宣之于口,自己是男人,总该比女人主动些、勇敢些。萧远通常是晚上7点到达演出的歌厅,那天他下午就出了门,仔仔细细地检查自己的衣服,不敢有一处懈怠,头发梳了一遍又一遍。他想在演出之前为心里的姑娘买一束鲜花。90年代初,一束鲜花的要价几乎是一个普通人月薪的三分之一,对于当时在乐队的萧远而言,相当于一天的劳务所得。他要为莎莎挑选一束最美的最好的让大家都羡慕的鲜花,哪怕是要了他一个月的收入。

那天到歌厅已经过了7点,首先被人见到的是一大捧鲜艳的红玫瑰,萧远小心地捧过头顶,深怕被起哄过来的伙伴们碰坏了花朵。不知道是被红玫瑰映出了红晕,还是内心的喜悦露在了脸颊,萧远红着那张圆圆的娃娃脸小心地把花束藏到了后台。萧远的脑海里上演了好几出不同的告白戏码,他又紧张又兴奋,他甚至连夜为莎莎谱了个新曲。这晚演出的歌厅就是初见莎莎的那家,也是萧远加入乐队后连续演出最久的地方,真是个有意义的地方。歌厅经理走进后台,他坐到萧远的身旁,萧远正在抚弄自己的吉他。“你喜欢我妹?”萧远羞红了脸,点头默认。经理拍拍萧远的肩,转身走了。

演出在8点正式开始,那晚莎莎没有出现。萧远又是担心又是害怕又是紧张,做什么都心不在焉。那个年代的通信又不及现在发达,没法儿即时通讯。好不容易捱到了散场,萧远就想赶紧冲到每日等候的巷子口去看看,乐队的鼓手拦住了他的去路:“你是不是要去找莎莎?”萧远推开他的手,只想赶紧过去。“你知道莎莎是谁吗?她跟这里的经理什么关系你知道吗?”萧远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鼓手,没有说话。“她是这个经理的女人,这个经理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她是很漂亮,可我们谁都不招她。”

这究竟是不是真相已经无从考证,负气之下,萧远第二天便跟着另一支队伍去了很远的地方走穴。他没有去找莎莎对质,也没有去问过那位经理,他还想过会不会是这个鼓手出于妒忌故意挑拨。那时的萧远在一年之内受了两次情感上的重击,他还是年轻时稚嫩的模样,他不敢去问,他害怕面对,他选择远走逃避。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笑话一般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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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在初恋的穷追不舍下,萧远与初恋复合,很快就听从父母的安排与初恋结婚生子。再见到莎莎已不知过去了多少年,他们在一家餐厅参加不同的聚餐,可就这样遇见了。那时的萧远已离音乐事业好远,是一个商人的样子,莎莎在人群中还与过去一样出挑。莎莎先认出的他,她箭步冲上去捧住他还是那样圆圆的娃娃脸问:“你回来了为什么不来找我?”可是此时,怎样的言语都显得苍白,他无力去回答眼前这个女人的疑问,他心中何尝不是疑窦丛生,只是既然错过,过往从前便再无意义了。“爸爸,我要去厕所。”萧远一把抱起身边的小男孩,说:“爸爸带你去。”莎莎退到一边,萧远微微颔首便抱着儿子走了。

少不更事还是年少轻狂,都已经是故去的从前,它留在了那个标记着“青春”的片段。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如今的萧远还会给我讲起自己的故事,初恋、婚姻、婚变、恋爱,那些他曾爱过的,那些曾爱过他的,可唯独这段无疾而终的才是他心底里最没法儿正视的,不知究竟是他错了、她错了,还是青春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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