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她的身体离开了宇宙。
离开这个世界。
恍惚之间,她逃离了这栋白色巨塔。
逃离了这张冰冷又惨白的床。
无意识地,眼睛没法再张开,耳畔的声响已消失,嘴角不能再上扬或是下垂。
心脏在挣扎,企图离开这副躯壳,却是越挣扎越无力,无奈得想放弃……
她想到了放弃,想到了逃离。她突然想到老家铁门前常来传教的虔诚女基督徒。她抓着从门口那棵粗壮的老槐树枝干垂下的两条藤蔓,坐在木板秋千上,脸有点儿惨白,单薄的身子随风轻荡。
“人死了,要怎样才能上天堂?”她怯怯地问。
女教徒一身宽大乌黑的长袍盖到了脚面,头顶雪白的帽子,典型的修女服饰。女教徒伸出纤细又枯黄的手,指给她看一张画有洁白十字架的红色小纸片,眼神深邃望着她。——“要进来,先把希望留在门外。”
要进来,先把希望留在门外。―― 但丁
我要怎样做,死了才会让别人记得?
从意识清醒到浑身插满管子失去意识,于她而言不过五分钟那么漫长,注定要经受的这一切,在一纸苍白的治疗方案和无尽痛苦面前,岂不如蝇蚁般一溃即烂?
“妈,我想……去青肃。”
没有谁忍心拒绝一个将死女孩儿的最后心愿。她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里,终于来到了青肃,她以为自己会迫不及待想要见到那个他,可她错了。
人们常常轻易明了别人的想法,可惜猜透自己的心却很难。
那几天她在青肃一个不知名的湖边坐了很久,每天从日出呆坐到黄昏将至,她忽然觉得自己根本没有病,她的病在来青肃的路上早已悄悄好了。
她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似乎来到这里只是为了游览山水,与普通的游客无异。她觉得自己是青肃的一阵风,一粒沙,或是一滴雨。
青肃真是个好地方。
“你不想见见他吗?”有人问。
“见?毫无意义的相见不如不见。”
她在很清澈的河边拍了一张模糊的照片,
“这样最好,照片里看不到我,只能看到青肃的好风景。”
她决定回家了。
她感觉自己似乎是又病了,从离开青肃那一刻开始,而且那种病是永远也好不了的。
这究竟是什么病?没人能知道。
大概,这病叫相思吧……
只有她自己知道,青肃早在多年前对她来说就已经是一座空城了。没了他的地方,哪儿都是空城。
她很累了,不再奢求遥远的大洋彼岸,只好到那儿去以解相思之苦。
说来真是可笑,这相思,完全是她凭空想象出来的。
也许她并没有那么喜欢他,只是喜欢他带给自己的――勇气。她的世界曾经充满了勇气,可自己后来还是败了下来。
“骨髓移植的价格将近三十万,你们要考虑好……”
“大夫……您别说了,我们做。不管这手术多少钱我们都要做。”
只要能救她就行。
孩子的诞生永远是让人既兴奋又害怕――兴奋是因为生命从此有了延续,害怕是因为生命从此就有了牵挂。
为了爸妈,她也得活下去啊。
——“我们真的很抱歉,捐献者的确是中华骨髓库一员,但联系到他时他以本人马上就要出国为由拒绝了,我们尽了全力与他沟通,但……”
后来大夫说的话,她没听见,也压根儿就没想听。
‘无所谓啊’她盯着天花板想。
——“病人必须马上转入ICU,病情恶化,十分紧急……”
后来的话,她还是没想听,却是想听也再听不见了。
——“记得以后骨穿都不要动,动一下就得重来……”她没说话,攥着拳头装睡,眼眶里满是泪。
她真觉得她是在苟且活着。
——“妈,我想老家了。”她带着顶硕大的毛线帽子,蜷缩着腿坐在床上。
——“妈,能给我喝点儿凉的吗?我感觉特别恶心,想吐又吐不出来……”
——“妈,给我买个假发呗,长发飘飘的那种”她嬉皮笑脸说。
——“妈,我们去的那个医院,能看到雪吗?”她虽是个水乡长大的孩子,对雪却没有旁人那般痴望,只是单纯的觉得:能看一场雪,也不枉白来这北方的白色巨塔一趟。
到Q城的火车票已经买好。表姐走进她的房间,表姐生的白白的,眼睛很小,说话时声音很尖,头总是向上昂着,是那种有这明确目标的尖子生。表姐对她说“妹妹,你要永远记住:好死不如赖活着。”
好死不如,苟且活着。
尖子生嘴里的俗话都让人听了感觉这么有道理。表姐应该是很怕死吧。
是啊,你当然会安慰我,因为一直以来我都不如你,你的未来在名校,我的未来是坟墓。她暗暗想。
——“从病人目前白血球数量来看,可以初步判断是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您必须马上带着孩子去Q城的大医院,毕竟我们这儿医疗水平有限……”
她十五岁,才初三。小雨初霁那堂体育课无声的倒下后,就在也没能回到过去。醒来的时候,她躺在医院病床上,从此再没有机会逃离那张床。针尖扎进血管那一刹那,她突然想笑一场。看来自己的青春注定没有一场肆无忌惮的梦,连这无声的倒下都是默不作声。她从未奢求过别人爱,但这也许是每个花季女孩儿都有的一点儿私心吧。
可是青春就算无趣,本还可以继续无趣下去,哪怕她很自卑,毕竟她只有十五岁。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她很想去一趟青肃,因为他。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一个被医生判了死刑却能打破预言创造奇迹的人,一个曾经且一直给她力量的人。
她读了一遍又一遍他的书,播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演讲,只为合上双眼的那一刻,他还在她的眼前。
她在Q城,他在青肃。后来的后来,她想去见见他,哪怕不说话,看一眼就好。再后来,她发现他去读大学了,那大学还是一个远在地球另一端的世界:英国,他从此远走他乡。彼时的她,已无力再为了追逐一个人去一个人陌生的城市,更别说那个未知的世界了。
放弃吧。
她发现,他的消息很少更新了。但她还是如数家珍看着,一个字一个字读。她想和他说句话,又紧张得不得了,等到终于鼓起了勇气,他却只回复了一次就不再有下文。她很是欲哭无泪,却又暗自怪自己情深难以自拔。最后也只好选择遗忘。她的头像一直不敢换掉,是怕换掉了他就不再记得有个人和他说过的那些话,怕他看不到那个头像,就忘记了她的存在。
也许,她从未存在过。
但她永远都愿意这样做。
上学时有一天,几个好朋友聊起一个警察在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妻子抛下四岁的女儿,也跟着去了。所有人都理所应当认为女人抛弃孩子而死实在是不负责任之举。
她却在旁边低着头,“如果是我,我也会那样做。”
“你们知道吗,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她说了一句。
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
她曾经以为自己可以拥有想要的人生。谁知这人生还未开始,就已经凋谢。
没人知道她最后的死亡是力气用尽的无奈,还是失去勇气的躲藏,亦或是,早已厌恶了苟且得活着。
也许都不是,她只是累了,想要歇歇罢了。
如果不是疾病,这些大人都免于思考的问题不会纠缠她数年。许是从这些年的思考中她得到了答案。
每个人寻求解脱的方法都不一样。而对于一个十五岁女孩儿能想到的解脱,也只有这些了吧。
她很喜欢沉默,爱一个人走在街上。也喜欢把所有的黑暗挡在身后,眯起眼睛,向着阳光。她不曾想过有人会爱她,更不曾想过有人会捐给她骨髓,终究也是没人。
这世上还有千万个这样的女孩儿,或是,还有千万个这样的存在,他们时而追寻,时而失望,时而坚挺,时而选择死亡。
她没有他那样的坚决,誓死与天命为敌。她很自私,选择独自赴死,让父母一生都陷入无尽痛苦,她也很勇敢,下定决心对痛苦说不字。
后来的故事,很少有人知道。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受她捐献了健康的眼角膜,小女孩很幸福,她也应该是很幸福吧。
大家知道故事后都说她伟大,她哪里伟大,只不过不想苟且的活着,更不想毫无意义死去。
她把希望留在了门外,却无人知晓她上没上天堂。她更喜欢卑微的生存。
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儿也喜欢阳光,喜欢眯着眼寻找阳光,小女孩儿现在也应该很幸福吧。
从前她总是做梦,梦里常有个女孩儿低声吟唱:
水光长,烟波短,盈盈袅袅,梦回旧时旧事凉
衣衫薄,天命艰,醉醉醒醒,阑珊又踏又沧桑
一生不负此二事――
寻找自己,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