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乡参加大姨家孙子的婚事,禁不住想起了家乡婚姻那些事儿。
(一)定亲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三十年前,大约是大哥二哥结婚的时代,年轻人的婚事必须经过父母的同意,由父母当家作主。
谁家的姑娘来当自己的儿媳,父母们在心头上念了又念算了又算,等人选确定下来之后,就要看谁和这家的大人关系好,且能说会道,之后就是托关系走路子,把媒人确定下来,从中进行说合。在女方大人经过充分的考虑,经过多方打听,权衡各方利弊之后,感觉家庭情况符合女儿的要求,符合自己金龟婿的条件,于是答应男方可以和女儿试着交往。
万里长征终于开始了第一步,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人对事心合眼,媒人便在双方大人面前大力渲染极力撮合,经双方大人同意,择一良辰吉日,把婚事定下来,找一个德高望重老者,觅一书法绝佳者,经双方商定,写下下喜帖,某某公子与某某女子经双方介绍,情投意和,定下婚事,需要交接什么东西都写得清清楚楚,空口无凭,立字为证,见证者某某人某某人。于是乎男女便心有所属,身份便有了定数。
历史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三十年后的今天,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孩子们彻底成了婚姻的主人,他们拥有自己的恋爱自由,再也不受过去条条框框的限制,可以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的追求自己心仪的女孩,父母们心里再怎么有意见,也只能是望洋兴叹。青年男女们彻底突破了封建思想的枷锁,开始书写新时代的爱情篇章。
(二)走亲戚
我是一个爱走亲戚的孩子,小时候便得其美名。走亲戚可以穿上新衣服,可以吃上美味,一石二鸟之事,何乐而不为之。
当男女双方的亲事确定下来之后,每年的麦收前夕,男方要蒸上十六个上好的大馒头,派家中的小儿子去亲家走亲戚,我是家中的老幺,这样的机会非我莫属!
每到这个时候,父母总要给我买身新衣服,一进五月,我就在想就在盼这件事情,当新衣服穿在身上,整个人就显得特别的神气,牛气哄哄的,感觉自己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盛满馒头的篮子背在身上,也不觉得怎么沉重,人逢喜事精神爽,我背馒头健步飞。
到达哥哥的亲戚家,不必说嘘寒问暖,不必说端茶喝水,也不必说看电视听收音机,单是那西红柿鸡蛋面就叫人垂涎三尺,多少天以来的期盼多少天以来的渴求,在这一刻都落地生根化为现实,一切一切的猜测在这里得到了印证。我不禁陶醉其中乐在其中了,好想让时光停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