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把头发染成了会在阳光折射下泛出酒红的颜色。
我不是时尚的女人,染发,不是为了时髦,而实在是迫不得已。
记不清楚自己那一头乌黑水亮的头发,从何时开始冒出扎眼的一根银白,好像先是在头顶,一根一根又一根,然后是鬓边,好像约好了似的,一下子就钻出来十几根甚至二十几根。白头发似乎特别善于吸纳营养,生得格外的茁壮滋润,短而柔韧,颇有劲道,屡屡对镜去拔,偏它长得牢固,往往是揪下了好几根好端端的黑发,而那根银白还是得意洋洋地在那里招摇。
起初并不在意,可是白发日渐多了,多到你不得不在意的程度。头发散着尚可,一旦梳成个小小的马尾巴,两鬓白发毕现,竟然惹得身边的同事几次惊呼。我依然不理睬那些刺眼的白发,它们便也就更加恣意地英姿勃发起来,颇有要抢夺半壁江山的野心。于是,年过七旬的老父都有些看不下去了,“你这头发,看着真是可怜,真是让人伤心,要成白发魔女了!”
人未老,头先白,看起来仿佛泄露了无尽的心事似的,有多少忧伤,有多少愁苦,又有多少藏在内心的痛楚,才幻化出这许多的白发?难道不是缘愁似个长,才生白发三千丈么?但是,事实上,我是一个多么胸无大志、胡吃傻睡的乐天派呀。
我对白发似乎没有过于锥心刺痛之感,但是已然引起了老父和朋友们伤怀。想想也是,对老父而言,女儿一如从前乌发如云、青春闪亮,似乎就意味着生活无忧、开心快乐,老父便可放下心来,不用过于牵挂。而且,女儿年轻亦可反证父亲不老不是吗。而我的朋友们,在我的白发里看到自己远去的青春,那些一起疯一起唱的岁月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地被白发消磨?他们不同意。
无论如何,白发总有萧瑟意味。即便是春风桃花的童颜,遭遇这多情应笑我的华发,也顿生岁月无情、风刀霜剑的残酷之意。有些悖论的是,仿佛这样的感伤相对于自己竟然还少些,毕竟没那么自恋,不会有事没事“不辞镜里朱颜瘦”。倘不揽镜自照,是会常常忘记这些白发的,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乐乐。倒是苦了亲朋至交,总是被鬓发星星刺伤双眼与心情,“老之将至”之感,总在这恼人的白发间迅速击中多情的心。
我也想,白也便白了,无所谓,满头银丝倒也是别致的美丽,比如秦怡。但终究没到那个白发更见风华的年纪,学不来。九十白发是高贵雍容,四十白发就有点疯魔。
于是,染色,银白变身隐约的酒红,只有在阳光下,发梢才会泛出些微柔和的红色。
嗯,我很满意,银白不再,每一根头发都浸在快乐里。只在刹那间,几乎完全忘记了那些真实存在过的白发。亲爱的朋友们见了我也都开心得不得了,好像他们和我一起,轻飘飘地年轻了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