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讲了功利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如果道德依赖于功利,那所有的道德原则即是我们达到幸福的工具,但是因为人的各种欲望、兴趣及偏好是多变而偶然的,所以如果将权力建立在关于什么会产生最大幸福的算计的基础之上,会使我们道德及权利的基础变得脆弱。那如果权利不依赖于功利,那么什么才是我们的道德基础呢?这时自由主义提供了一个可能性的答案:我的生命、劳动力和人格属于我,且仅属于我,它们并不是任由社会整体随意处置的东西,人们不应当被仅仅当作促进他人福利的手段加以利用,因为这样做侵犯了根本性的自我所有权。然而,经过上一张“吃人”的例子,自由主义轻易被推翻,因为一个不受约束的市场,不给那些落后之人提供安全的防护网。
那我们的道德基础和原则到底是什么?
当然不会是上帝,康德认为,我们可以通过运用他所说的“纯粹实践理性”而达到道德的最高原则。
以下是康德哲学简介:
【康德的自由哲学】
对比一:自律 VS 他律
自律:自律地行动就是根据我所给的自已所立的法则而行动,只有当我的意志是被自律所决定、受我自己给定的法则所支配的时候,我才是自由的,即--强调意志自由
他律:听从生物本性或社会传统指令而行动,比如从物体从高处落下的过程。
【康德的道德哲学】
对比二:义务 VS 倾向
义务动机:因为一件事情是对的去做这件事,不在意结果
倾向动机:为某些隐晦不明的动机去做这件事,在意结果
【康德的理性哲学】
对比三:绝对命令 VS 假言命令
绝对命令:一项绝对的,不带任何进一步的动机而自主命令的实践法则,忽略结果实现
假言命令:只是作为一种为达到其它目的命令,强调实现结果
所以康德的哲学中,完全是和功利主义相悖的,在他看来,道德完全不关乎结果,而只是原则,任何追求结果和预期目的的都不是康德的自由和道德。
我只能说,康德的哲学太苛刻,我不知道我们有多少百分比的行为符合完全的纯粹实践理性的原则,我承认他确实可以弥补了功利主义解释道德法律的弊端,但恕我看完后真的无法断言这就是道德最高原则的基础。
比如文中举的《对杀人犯撒谎错了吗》的例子,对于康德理论解释的误导和谎言动机区别,我看出的也只是吹毛求疵,或者背后还有陷阱我们也仍未察觉。
所以,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