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供的两个材料的内容看,是涉及到两件事的比较,并要引导考生按着对事情进行比较的思路去构思。这是这个文题的事实。
那么,既然是比较,就要先考虑事情之间可以进行比较的基础,即,要明确二者的可比性的基础。一如两个人比身高,那么,可比性的基础是二人要站在同一个水平面上进行比较,那么,得到的二人的身高数值是可靠的;或者二人比体重,要事先提供能够比较二者体重的基础,即,要提供一台经过校准的公斤称上进行测量,这样,二者体重差别的数值才是可靠的————只有在同一个度量衡(基础)的尺度上进行比较,才谈得上是比较。
世上能够进行比较的内容虽然千奇百怪,但是,能够进行比较的基础要恒定。只有在同一度量的前提下的比较,才谈得上结果的有效。能够提供各种比较的基础性的领域有很多,例如同一性质,或者目的相同,或者所涉及的内容一致,或者同处同一数量级。
文题中提供信息: 西方著名“高音歌唱家”。那么,他们演唱的必定不会是流行歌曲,都是古典歌剧、古典音乐,这些所谓西方传统的古典曲目,就跟中国的京剧一样,属于他们的传统文化,所以,既然要把两个事情进行比较,就要提供可比性的基础——即要在各自的传统文化这个性质上进行比较。一个是传统文化中的事例,一个是非传统文化的事例,性质不同,比从何来?即便要比出结果,也要用类似于京剧这样的传统文化领域的演出做比较,才可以称作在演出内容上处在同一个基础上的比较。
再看两个事例的内容,以例2的人物是“著名歌星”这个身份分析,他演唱的是流行歌曲或者通俗歌曲,那么,这个艺术领域追求的是时尚与流行、商业价值与资本运营规律,一位著名歌星的出场费或票价是要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这个领域不是以道德为尺度去衡量的,换句话说,只要定了票价,有媒体去追,有广告商签约,有粉丝情愿买票去看,那就是成功,所以,多高的票价都是合理的。至于跑调、气短,这无需他人褒贬,因为这个原因导致明星人气下滑,失去粉丝和广告商,票价自然会降低,或者,即便如此,明星的人气仍旧高昂,广告商仍旧趋之若鹜,那么,此明星下次演唱会保持票价不变或者票价还有提高,照样合理,因为这是时尚、流行和商业的领域的事,就要按这个领域的规律办。于是,在两个事例中可以看出,彼此追求的目的不一样,前者似乎为了纯粹艺术为目的,后者是以粉丝、商业和盈利为目的,所以也没有可比性。
再次,既然材料2给出了票价,那么,就要同样地把材料1给出票价,也就是说,要提供在数量级层次上的比较,不然,给人的感觉是,材料1似乎是免费演出,或者票价低的惊人,或者干脆就抹杀了材料1有关票价问题,这对于在材料2中命题人给出“高票价”这个判断来说,是无意义的,因为材料1和材料2根本没有进行比较的可能性——一个没有票价,一个有票价,这怎么比出的“高票价”这个结果呢?
所以,这个文题出的不好——为了命题人的命题目的,不顾材料间的可比性是不是存在,而很不科学地挑选了两个根本无可比对基础的事例。
语文教员,除了要站在学生角度功利地去思考命题人的考查目的,以便学生审题准确,同时,更要站在命题人的高度上,去审视命题人命题的优点与缺陷。如果没有这两个角度同时发生在教师视野中,一味和学生共处同一个角度去迎合材料,那么,便做不到去批判地审视文题,而没有这个高度存于心中,那么,便始终受制于材料。
从上述三个分析角度去衡量,配合以命题人的命题意图,就会发现,命题人根本无需提供材料1就足以体现命题意图了。
既然谈比较,考查的是人能够看出事物间的差异,借以开掘思维,所以,只要谈事物间的比较,其思维价值与事物间的差异程度是成反比的,即,差异越小,体现的思维力度和敏感度越强;差异越明显,体现的思维能力越弱。一个馒头和一坨屎做香臭的比较,或者一头大象和一头老母猪二者做个头大小的比较,这么大的差异,思维能力的考查目的可以记零分了。
所以,对一个概念的定义,追求的是最近的属差。因为只有最近,思维力度才是最大的,对概念的定位才是趋向于最精准的。作文命题,只要涉及到提供几个事情的比较的,要适当追求材料间的差异程度要小。这样,才能谈得上命题价值。提供钢笔与骆驼的比较,既无意义,又无去考查思维的价值。
而且,此类“比较”,是属于无原则的事件嫁接,因为命题人根本没有考虑到能产生比较的那个共同基础的问题。所以,这样的命题,最终目的,只能是趋向于价值观的直接给定或者道德观的直接输入,丝毫的思辨价值也不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