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论虚实
虚实这两个字,在我国拳术训练中屡次为造诣较高的拳术家所引用,并认为无论在锻炼过程中或在实战过程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以至于在拳术这门学术领域中,成为指导原则之一。
正如其他重要概念一样,由于我国拳术在几千年的实践过程中,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上升到系统的理论高度,因而虚实的含义一直是较为含混、较为模糊的。这种现象显然已经成为学习拳术与发展拳术的重大障碍,急待拳术研究者们努力予以解决。
有人认为“虚”是指拳术实践过程中的佯攻动作,或是不具备真实力量的姿态;“实”则是力量强点。这种说法,乃是以战术表面现象来解释的。而实际上,拳术界以“虚灵”和“沉实”来说明力量状态的两个方面。从力量状态的角度来看,“虚实”含意及其影响则要深远得多。本文正是从力量状态的含意来加以讨论的。
拳术的实践早已认识到,具备拳劲并不断使之壮大、使之强化乃是拳术锻炼的核心所在。在这种直观认识的指导下,拳术锻炼者通常总以加大训练强度、延长训练时间,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更为确切的说,其目的是使自己力量状态浑厚、笃实。这就是“沉实”的含义。
从拳术训练角度来说,为了求得合理的舒展,求得神经系统对肌肉合理松紧的控制,摆脱不合理的肌肉僵滞(所谓僵力或拙力),乃是绝对必要的。所以在初步训练时就一再强调,尽管要求一定的姿态或一定的动作,学拳者只能在某些意念诱导下,通过自身的感觉去体认自己所探索的拳劲。
体认是拳术锻炼者对内在活动的认识,其外部表露则是精神面貌和姿态(或动作)。我们把神和态的总体称之为“势”。
可以说,在训练过程中摆脱僵力之“势”,是“虚灵”的内容之一。进一步说,是否只在训练之始才要求摆脱僵力就算终了呢?不是的!如果我们沿着拳术矛盾力量状态的脉络来看,不论是从无到有,还是从局部到整体,从自身到身外,以及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等等,均应从“虚灵”入手。而后才可以谈到矛盾的壮大、强化,以至于个别弱点的改善。这是训练过程中一条“唯一”的途径,是不可逾越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虚灵”在探索拳劲过程中,贯穿于每一阶段每环节之中,因而是主导的。反过来说,沉实是拳劲的壮大,是继探索之后的必要发展。它不应当也不可能离开“虚灵”而从另外的途径产生,因之是依附于“虚灵”的结果,王芗斋和姚宗勋两位先生,在意拳的创造和发展中,都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但这并不是说,绝对排斥了局部强化的训练,在拳术锻炼过程中的某一时期,伏虎桩的训练就是实例,不过这种局部强化训练的地位已经全然不能和“虚灵”等量询观了。明确地说,尽管这种明显的强化下盘的训练,也必须具备狂风卷树,拔地欲飞,随时出动的跃然之势,而不是僵死地压迫下肢肌肉。把下盘的训练和总体训练割裂开来,不恰当地摆在统辖的高度,将永远达不到现代拳术全面训练所要求的水平。拳术发展的历史进程早已超越这一分阶段。
即使在拳术的实战过程中,“虚灵”也有其特有的作用。为此,我们需要探讨下述问题:
(1)发力是否要求条件?
(2)发力之前有无所谓“准备动作”?
我们可以断言,无须任何调整,并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充分发挥自已全部力量,这仅仅是理论上绝对理想化的目标。拳术家终生的训练都在向这一目标奋斗。尽力使自己需要的条件一般化,尽力缩小特定的要求,以期在别人认为没有可能的条件下创造出自己的可能性,在别人较长的(相对而言)调整时间中,缩短自己的调整过程,力争最大限度抓住战机,不放过任何微小的有利条件。然而实际情况却总是瞬息万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变化、不断地调整以创造有利的时间及空间条件。不论自己所需要的条件是多么普通,所需要的时间是多么短促,须要的变化多么微小,总要通过运动来取得。这就是“虚灵”另一层的意思:即随时准备迅速改变和调整自已运动的力量状态。
拳术家为了使锻炼者容易理解,提出了形象化的比喻,叫作“如履薄冰”。可以想像,当人们在薄冰上行走时,绝不会实拍拍地一步踏下去,而是要使全身保持着“试探”之势,以便一旦感觉到脚下的冰层有问题的时候,迅速拔脚而起。拳术家正是抓住这种力量状态,以便使自已能迅速变化(包括步法的转移)的最大能动性得以发挥。
这种力量状态,在奋力一击的条件构成以前,总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不仅如此,它还为力量效果的强化、力量的脆快等提供合理的基础。因为它最利于力量的调动及集中。
但是,这并不排除在某些过程中以自己的优势兵力作为创造有利条件的辅助手段。而从战略上说,是居于暂时的、有若干附加条件的地位。
当然,由于拳术锻炼者的训练程度、身体素质的不同,其力量的强弱亦显然不同。这就提出了矛盾强化、力量浑厚的训练要求。所以力量的壮大也是决不可偏废的一个方面。然而它和“虚灵”有密切的联系,在训练过程中不能孤立地看待。
不少拳术爱好者们总喜欢把一切归究于功力的大小,因此大都出现只追求沉实而不求虚灵的偏向。殊不知现有的功力是否能合理地使用?是否能发挥应有的效能?以至于怎样才能使现有功力壮大起来?这不仅是量的变化,还要努力争取质的变化。如此等等都和对“虚灵”的认识密切相关;也和把“虚灵”摆在甚么地位有关。一见之愚,仅供拳术研究者们参考。
论矛盾在拳术训练中的地位及其他(一)
一切体育运动都讲究“谐调”,而谐调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要服从不同运动项目的目的和要求。就拳术而言,我以为应从两个方面来认识:即运动的谐调和力量的谐调。二者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却是相互关联的部分。
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拳术的谐调?”我以为,在拳术领域里,所谓谐调就是“一致性”。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拳术训练的目的,粗糙地说就是培养发力的本领,广义的发力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力量作用于对方的整体,称为放;另一种是力量作用对方的局部,称为击。从这一点出发可以看到如下的结果,即一切力量的体现必须通过一定的运动或动作。不论这个动作是有意识的或是无意识的,也不论这个动作的幅度大或小,动作的时间长或短,总之与动作绝对分割的力量是虚构的力量,是根本不能发生效果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没有谐调的动作就影响力量的充分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讲,动作谐调是力量谐调的必要条件。
我在《论拳劲》一文中,曾对拳劲的基本特征做了探讨,提出了“连通”、“弹性力”和“矛盾”作为拳劲与其他运动力量相比较的特殊性。由此,拳术在任何状态下对于动作的要求是不应当造成拳劲的障碍的。这一点,实际上规定了拳术中动作过程谐调的含义。所以,拳术中某种动作是否有“一致性”,取快于这种动作能否畅通地体现拳劲而不是削弱拳劲。
因而一般艺术性动作的谐调与拳术的动作谐调有其根本的区别,前者没有打击力量和打击意识,而后者却完全由其体现的拳劲去判断。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其次,所谓力量的“一致性”要求调动全身的积极因素集中地为连续打击服务。这种打击无妨称之为拳劲的运用,因而拳劲的训练从原则上讲就是力量一致性的训练。换句话说,拳劲就是拳术所要求的力量谐调的状态。
在《论拳劲》一文中所提出的三个特点,大体上概括了拳术力量的训练要求。但是,我们对三者的关系需要更明确的认识,三个特点在拳术训练者身上不是单独地出现,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侧重点有所变化,另外在概念上三者的确从属于不同的范畴。因此,在理论分析上有必要加以区分。
通常,初期锻炼的学拳者应当从“连通”入手,以便较快地使身体主要关节服从神经调动,为进一步高级活动奠定基础。但是,锻炼者很快就应引进矛盾状态的训练,单纯地、一味地追求“连通”是不对的,不引进矛盾的训练,要想大幅度提高“连通”的程度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要问“所谓很快”是什么意思?从时间上怎样就算“很快”?回答是不应当以时间长短来定义“很快”,而要看练拳者的训练效果。这就是说,初步的“连通”状态应当有其客观标准,达到这种标准就应当及时地引进矛盾训练,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种标准是什么?回答是“连通”的初步标准主要是肢体的加重感。实践证明,通过一定的意念活动,学拳者本人会产生肢体的加重感。这种感觉实质上是肌腱合理张紧的反映。除了加重感外,还有其他感觉,如胀的感觉,蚁爬的感觉等,此处不多敷述。
这里再说明两个问题:
(1)拳术训练者的放松只是训练过程的必要手段而已。其目的仍然是合理的张紧。所谓合理的张紧,主要是指肌腱,特别是关节处肌腱的张紧,这种合理的张紧是若干年来拳术实践的总结。由于这种张紧主要体现在关节上,所以它必然会把训练者自身的感觉与其骨骼、肩架连系起来,由此引出第二个问题,即“形”与“神意”的问题。
(2)自身感觉与外形,二者是两种不同的事情,但却是表里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合理的张紧必然会有合理的外形。拳术界提出“神意”的概念已有多所,迄今未有明确解释,我认为所谓“神意”,是在一定精神状态及意念活动诱导下对自身感觉的体认状态。它与“形”是不可分割的。
没有合理的意念诱导下的合理感觉,要想有合理的外形是不可能的。反过来说,外形不合理则其“神意”也必然有缺陷焉。否则的话,教拳的老师何以判断学生的内在活动正确与否呢?至于过去拳术界的老话“只求神意足,不求形骸似”,其意义只不过是告诫学拳者不要单纯模仿老师的动作外形,这是应当特别指出的。尤其对于初学者来说,经常需要校正姿势。这一点不是很明显的吗?
现在让我们回到拳术训练中的矛盾这个本题上来:
所谓矛盾,是指学拳者本身的力量对立状态。这种状态,是有些人所谓内家拳术遥遥系公认的重要的拳劲训练。这些拳派常有所谓“摸东西”或“找东西”的说法,其朝夕以求的,大都指的是建立这种力量的矛盾状态。由此可见,实践已经证明建立矛盾的重要性。各派系的差别,原则上在于其方法和侧重点的不同,而且各派系对这种矛盾的认识深度也越来越显出差距增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