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实的《白鹿原》是一部颇具争议的小说,其中对男女肉欲的描写可谓是层叠不穷,把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人的那种粗陋行径刻画的淋漓尽致。那婊子样的田小娥对于肉体的亵渎,总也不够我用自己粗陋的文字去复述。一个人没有了羞耻之心他更不会顾及灵魂以外的肉身了,她贱卖的不再是肉体了!那白孝文也是一路货色。虽然他貌似是被引诱,但一个人不能坚守初衷,你觉得他的错误或者说过错还能被世人原谅吗?他要是还有半点良知,他也许会悔悟、羞愧的!他们敌不过的不只是身体上的那点事!
性,这个话题是每个民族、每个时代经久不衰的话题。自有亚当夏娃用树叶遮羞、偷吃禁果的传说以来,似乎人们从来没有减低对“性”这个话题的热情。为什么这个话题会让我们有如此大的兴趣呢?首先它的私密性是很大的一个原因;其次是古往经来道德对于性的约束;最后的原因应该是性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吧!
对,应该是很美好的事情,否则,从动物到人类,这一事情从来没有被消灭,不仅仅是因为繁衍后代的本能需要,更多的原因可能是其带来的愉悦吧!你看那动物,它们对此事乐此不疲的,那叫春的猫,每在发情的时候,一声声凄厉的哀吼、恣情地叫嚣怎不让你从睡梦中惊醒,惊醒中哆嗦,叫的你心痒毛躁;那村头角落的母狗,屁股后面跟着的一大群兴致勃勃的公狗,任凭主人家打也打不走;那青草地上的公牛也会为一头母牛而忘记劳累一天的疲倦和困乏……
人也当是如此吧,只是穿上了衣服大家都在尽量伪装着!对此,搞文学创作的人总是不怕羞臊,相反有很多不惜笔墨大肆渲染,都几乎忘记本质,变得恶俗、淫荡。当然,有需求才会有市场。对于读者对此类文字的渴望,也未尝不是这类写作者的动机所在。但是我认为,作者写文字应该有自己的评判,不能被读者牵着鼻子走。再者,读者只是选取他们所爱好的,并没有一个正确的选择方向,而一个优秀的写作者需要提供的就是正确的方向,而并非一味地满足其猎奇欲望。对于文学创作中的性描写,这是情节需要、感情生化的必然,不能成为作品全部,因为过多就滥了,这里我所说的也不是道德约束之类的。
曾和人闲聊说,人为何要有性?要是单纯为了繁衍后代,何必又要将人和动物区分开来?要是单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快感,那通过这样的方式未免太龌龊了吧?当我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引来的是哄堂大笑——在座的都是尚未尝过男女之事的二十一、二的毛小伙啊!也许是我过于保守了吧!但也不排除我对性的空白。可他们呢?他们真正懂得什么是性吗?他们可能看的色情片、情色描写或者其他的有关性的,他们也许就知道男女之事就是两种性器官的交合,可是他们真的懂得那背后的意义吗?我想他们是不懂的。或许他们已经尝过了这一事的美妙,我相信他们还是不懂的,他们也只是懂得那些肤浅的动作。他们懂得的也不过是巷子里叫春的母猫和村头母狗懂得的罢了!
偶然的一次机会,在醉意中和一个少有来往的女生谈及此事,竟也觉得以女性的角度看待性,其实更为准确。我们的文化一直在告诫我们性是毒药,不能触碰,一直在告诉我们女性是性的受害者。与她的对话中我才知道,之前的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腐朽的。性是爱情的升华,并非毒药,女性也并非是受害者。情到深处自然会上升到此,如若沉溺则另当别论。
我们不一定得谈性色变,它不是肮脏的,只是肮脏的人那样认为罢了。我相信性是神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