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进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以上是钱钟书《围城》中,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董斜川、褚慎明等人在馆子吃饭时的一段对话。分别出自褚慎明、苏文纨之口。但不管是出自谁口,归根结底,都是钱钟书的观点。
钱钟书的《围城》,这次我是重读。两年前读过一次,今日再读却是读出许多先前不曾读出的东西。我想,这就是为何一本好书,值得我们一而再地去读。
事实上,这本以“围城”来命名的书,并非只重在谈婚姻。有时我们会觉得男女感情在这个故事中仅起陪衬的作用;而在人的思想里,人生万事都可以拿“围城”做感想,就像书中方鸿渐跟赵辛楣所说的那样。
所以,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婚姻的围城,更有人的精神的围城、人生的围城。
1、几次三番出入“围城”的方鸿渐
在《围城》里,故事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而他的失败怨不得别人,全在其自身弱点。
为学,他缺乏目标和斗志;谋事,他缺乏能力、热情和智谋;情感方面,他缺乏主见、意志不坚,又受不住诱惑。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的处处被动和坎坷遭遇令人同情又愤慨。
故事当中,他几次三番处于出入“围城”的状态中,而始终不得安定。婚姻对他来说是“围城”,而生活似乎更是。他不断地渴望冲出身陷的“围城”,又不得不进入下一个“围城”。
命运好像铁定了要处处给他作对,直至故事最后,新婚破裂,他冲出婚姻“围城”的同时,也准备进入另一个工作的“围城”。但和往常无异,同样一切充满未知。
书中有一段方鸿渐讲给赵辛楣的话,似乎能说明他这段人生的整个状态——
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见的影子了。
是的,这一段几乎是他前前后后生命历程的写照。
要说,方鸿渐和书中的其他人相比,他不是一个卑鄙的人,有时很有自知之明,又保持点做人的自尊,但是,正是这种不上不下、不尴不尬的形象毁了他。
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表现出来可笑的、猥琐的、虚荣的、卑鄙的嘴脸,而令人欣慰的,我们的主人公方鸿渐不在他们之列。只可惜,他是懦弱的。他既不作恶又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又于事无补,注定了他的失败。
书中,当方鸿渐问自己唯一的朋友赵辛楣自己讨厌不讨厌时,赵辛楣不假思索的回答他: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这个评价对他而言,可谓一针见血。
2、特殊时代下造就的一群不伦不类的“怪胎”
钱钟书在《围城》里涉猎人物众多,且多以负面人物为主。但要说负面,却又似乎不太精准,也许,他们只是在某个层面放大了人的本性,自私、贪婪、傲娇、浮夸、自大、狂妄,等等。或者,起码来说,他们是一群不伦不类、不怎么正经之人。
其中包括十里洋场社交生活的各色人物:在美国人花旗洋行里做买办,张口闭口在中国话中夹杂无谓的英文字,希望人们称他Jimmy的张吉民;满肚子不老实,自我标榜“新古典主义”的诗人曹元朗;外表时髦,骨子里守旧的董斜川;自恃对雌雄性别最有研究,自高自大,看不起女性的“哲学家”褚慎明;暗中把方鸿渐当情敌,枉费了心思,后来两人又以“不打不成相识”而交好的赵辛楣;等等。
其中也包括方鸿渐赵辛楣等一行去三闾大学途中、到校后,整个过程中展现的、活跃在“新儒林”中的各色学者文士: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李梅亭;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用假学历明目张胆招摇撞骗的“洋博士”韩学愈;外表道貌岸然、实则老奸巨猾,口口声声维护教育尊严、却是酒色之徒的伪君子高松年;等等。
总之,在钱钟书笔下,一群当时处于社会中上层的“儒雅”“博学”“有志”之士齐聚一堂,各显其能、各抒情怀,却是演绎出一场场不伦不类、不着四六的闹剧。